沈陽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5
更新時間:2024-08-02 10:52:28 編輯:考研派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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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5:
為了確保我校復試工作安全、平穩、有序的進行,依據《2021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
招生工作管理規定》 (教學函〔2020〕 8 號)文件要求,及遼招考委字〔2021〕 7 號 轉發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 規定 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則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 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批示精神,以確保廣大考生和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為前 提,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穩 妥推進。我校復試工作始終堅持公開、公平、公正; 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 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 堅持在復試錄取過程中,做到以人為本,服務考生的原
則。
二、組織機構及分工職責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的復試和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成 員如下:
組 長: 校黨委書記、校長
副組長: 分管研究生教育副校長
成 員: 研究生院院長
紀委副書記
黨委、校長辦公室主任
計財處處長
保衛處處長
各參與研究生復試工作學院院長
其職責是:
1.在遼寧省招考辦的統一領導下,統籌考慮當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學校的實際情況,
因時因地因校制宜,確定學校復試工作方案;
2.負責對本單位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組織開展本單位復試各項工作,協 調落實復試工作所需的人員、場地、設備、經費保障等;
3.制定招生計劃分配方案,確定復試分數基本要求。審核復試名單、復試程序、 調劑方案等;
4.審批擬錄取名單;
5.依法維護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及合理正當待遇。
(二) 建立各相關職能部門聯防聯控、分工合作的工作機制,落實有關事項:
研究生院負責復試期間的各項具體組織管理及協調工作;
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復試期間疫情防控的統籌協調工作及防
疫物資采購、疫情防控監督檢查工作;
校紀委負責全校復試期間監督巡視工作;
信息中心負責網絡安全及信息技術保障;
宣傳部負責對外信息發布審核及輿情信息監測管理工作;
計財處負責防疫物資及經費的保障工作;
保衛處負責相關場地的安全保衛工作;
后勤服務中心負責電力保障工作及環境滅菌消殺、場地保潔及就餐等工作。
(三) 各學院主要職責
學院是復試工作的主體,按要求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組織實施具體復試工
作。學院招生工作小組成員如下:
組 長 院長
副組長 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
成 員 相關學科的帶頭人、學術骨干、碩士生導師等。
學院院長是學院復試工作第一責任人,主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其職責是:
(1) 根據上級部門及學校的有關規定,結合疫情防控情況、學科特點,制定復試 實施細則,并報研究生院審核;
(2) 遴選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平公正的命題教師、面試小組、助理及工作 人員;
(3) 對所有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培訓,強化保密意識、責任意 識和法治意識。結合疫情防控情況,做好分組、分類、分角色針對性培訓,使其明確 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
(4) 參照初試自命題工作管理規定,組織實施復試試題命制工作;
(5) 復試試題的審核工作;
(6) 提前配備網絡遠程復試所需的硬件設備,認真做好相關設備及平臺的測試、 調試;
(7) 按規定開展復試信息公開和接受考試相關咨詢、解釋工作;
(8) 負責對本學院的復試工作進行監督,并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等事宜。
2.復試小組在學院招生工作小組的領導下負責組織本學科的復試工作。每個復試 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另須配備1-2名助理(秘書) 。學科根據參加復試的人數情
況可成立若干復試小組。復試小組主要職責:
(1) 負責本學科(專業測試、綜合面試等) 的復試工作;
(2) 評分前召開復試小組會議,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
面試時現場獨立評分;
(3) 將考生的面試情況和成績詳細記錄在《復試登記表》 中,并交研究生院保管;
(4) 復試全程錄音錄像。要求全畫面錄像,錄音須與錄像同步。錄音錄像須報送
研究生院備存。
三、復試
(一) 復試方式
1.根據當前疫情防控情況,我校復試工作采取網絡遠程復試方式進行。
2.各學院遠程復試平臺須使用統一的軟件平臺,擬用教育部推薦的學信網官方平
臺。不斷加強對平臺及其功能的研究、學習、培訓,提前組織模擬演練,確保復試過
程安全、順暢、穩定。
(二) 復試分數線基本要求
會計專碩( 125300) :總分≥185 分,英語≥50 分,管理類聯考≥130 分。
退役大學生復試分數線: 總分不低于調入專業 2021 年 A 類考生全國碩士研究生復
試基本分數線 70 分之內(含 70 分) 。
其他專業均執行 2021 年 A 類考生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基本分數線要求。
(三) 復試比例及復試名單
1.復試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
2.在單科和總分成績符合報考專業(領域、方向) 所在學科門類復試分數線的基
礎上,按總分由高至低確定復試名單,計算復試人數時遵循有小數點進位原則。
(四) 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測試和綜合面試,均通過網絡遠程復試平臺進行。每名考生的 復試時間原則上不少于30分鐘。
1.專業測試內容為原專業筆試內容,滿分100分。專業測試參考書目詳見我校2021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2.綜合面試內容主要包括專業能力(滿分100分) 、外語聽說能力(滿分50分) 及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其中思想政治理論考核結果不計入考生總成績。
3.工商管理( 125100) 、會計( 125300) 、工程管理( 125601) 、工業工程與管 理( 125603) 、物流工程與管理( 125604) 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綜合面試中進行,滿 分100分,計入復試成績。
4.同等學力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碩士( 125100) 、工程管理碩士( 125601) 考生] 須加試兩門專業課,加試科目見招生簡章。考試時間為每門課不少于30分鐘,滿分各 100分。加試科目考試通過網絡遠程復試平臺進行。
(五) 復試命題
1.復試命題包括專業測試、綜合面試(含外語聽說能力、專業素質和能力、綜合
素質和能力、思想政治理論) 、同等學力加試科目的命題工作。
2.試題的內容、題型、題量等要充分考慮遠程復試的特點和要求。應盡可能采用 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
(六) 復試成績使用
1.考生總成績的計算實行累計量化的辦法,總成績=初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 × 70%+復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 ×30%,總成績相同情況下按初試外語小分從高到低排 序,外語分數一致時,以第一門專業課分數從高到低排序(管理類聯考考生參考管理
類聯考考試成績) 。
2.復試成績組成
復試成績=專業測試+綜合面試成績
3.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以及在教學、科研或與報考專業相 關的社會實踐領域中表現卓越或做出突出貢獻者,經學院招生工作小組審核同意,可
適當加分,計入復試成績,并提交說明材料備查。
(七) 復試時間安排
原則上4月15 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的復試工作,4月底前完成全部復試工作。
(八) 享受加分照顧政策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 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 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
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3.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九) 資格審核
1.學院負責組織對考生進行復試資格審核。考生原則上須通過遠程網絡復試系統 提交以下材料:
(1) 往屆生需提供身份證、畢業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并 保證學歷信息與研究生報名信息完全一致。網上無法查詢學歷信息的考生提交《中國 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
(2) 應屆生需提供身份證、學生證、本科成績單(須加蓋教務部門公章) 、《教 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可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并保證學籍信息與
研究生報名信息完全一致) 、畢業證書(入學時補驗) 。
(3) 退役大學生除了提供上述相關材料外,還需提供: 服役部隊簽發的《入伍批 準書》 、退出現役證。
(4) 大學生村官除了提供往屆生材料外,還需提供: 村任
職合同書、考核登記表、村官期滿轉到其他單位的相關證明。
(5) 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除了提供上述相關材料外,還需提供: 個人申請書、漢
語教師志愿者資格證、漢語教師自愿者任期證明、考核等榮譽證書。
(6) 在域外獲得學歷學位證書考生須提供: 身份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 報告。
2.學院要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等進 行嚴格審查核驗,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會同技術平臺提供方,積極運用“人 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并通過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 口信 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等措施,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 嚴防復試“替
考”。
四、調劑
(一) 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3.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 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4.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5.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 125100) 、會計( 125300) 、工程管理( 125601) 、 工業工程與管理(125603) 、物流工程與管理(125604) 的考生,滿足上述(一)(二) (三) ( 四) 條件基礎上,可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
入以上5個專業。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 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 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 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
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7.教育部調劑政策中規定的其它條件及要求。
各學院可在此基礎上,根據培養需要提出其他學術要求。
(二) 調劑具體要求
1.研究生院負責確定調劑復試名單,重點審查其是否符合調劑條件和調劑工作辦 法的其他要求,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錄取。
2.調劑結束及時公布所有參加調劑復試考生的總成績,及時按要求確定擬錄取名
單,并報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五、破格復試
對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2021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 試成績基本要求》 ,但專業科目成績特別優異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我校 第一志愿考生,可允許其破格參加第一志愿專業復試。破格復試應優先考慮基礎學科、 艱苦專業以及國家急需但生源相對不足的學科、專業。破格應在國家政策規定范圍內
嚴格審核、嚴格把握。
六、錄取
(一) 錄取原則
1.根據考生報考專業、報考學習方式,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擬錄 取名單。
2.一志愿及一志愿校內調劑考生優先錄取。
3.出現如下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1) 復試成績不合格者。即復試總成績低于 60%,專業測試成績低于 60%,專業 能力測試成績低于 60%,外語能力測試成績低于 60%,視為復試成績不合格。
(2)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的任一門成績低于 60%者。
(二) 關于就業方式的說明
1.被我校擬錄取的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應與我校簽訂定向培養協議,并于復試 結束后 3 個工作日內,將單位和本人簽署完畢的定向協議郵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 室,逾期視為放棄錄取。定向培養協議請到研究生院網站-招生工作-相關下載欄目下 載。
2.被我校擬錄取的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入學前需將本人人事檔案轉至我校。
七、信息公布和公示制度
(一)復試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 、擬錄取名 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 須在網上進行 公示,對破格復試、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考 生名單時應進行說明。
(二) 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得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 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招生單
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八、監督和復議制度
(一)公布招生工作監督電話、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和通訊地址,及時調查處理 考生反映情況。
(二) 實行復議制度。學校有關職能部門及各學院要及時受理復議申請,復議工
作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
九、復試錄取工作政策咨詢及宣傳
通過校園網、電子郵件、安排研究生院和學院專人負責,構建復試錄取工作政策
咨詢及宣傳體系。校園網址、電子郵箱、聯系人及聯系方式見附件1。
十、疫情防控與突發事件處置
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工作部署,制訂好 “研究生入學考試防控防疫工作及突發事件應急方案” 。全校上下將高度重視、統一 領導、部門配合、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群防群控、分級負責、快速反應、高效處置, 切實做好研究生復試期間的疫情防控與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具體工作方案見附件 2 和
附件 3。
十一、其他
(一)復試及錄取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親屬參加復試的人員,不得參加 與復試及錄取有關的工作。對有違反規定行為的單位和當事人,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
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二) 建立健全“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
抽取復試試題”等“三隨機”工作機制。
(三) 擬錄取考生的體檢工作,在新生入學后按照學校要求統一進行,體檢標準 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執行。
(四) 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 有關要求,對 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 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 處理。
(五) 各類人員返沈返校健康狀況須符合教育部、遼寧省及我校疫情防控工作有 關規定,特別是高、 中風險地區返沈返校的教工,要嚴格按照有關要求參加并完成隔 離,且身體檢查正常方可參加復試工作。
本方案如有同國家、遼寧省有關規定不符,按國家、遼寧省有關規定執行。
沈陽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為了確保我校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安全、平穩、有序的進行,依據《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2〕3號)文件要求,及教育部《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3]3號)規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復試工作原則
1、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做到政策透明、規則公平、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
2、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原則,確保生源質量。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分工
成立校院兩級招考工作領導小組及招生專業復試小組。
1.學校招考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校黨委書記 校長
副組長:主管研究生工作副校長
成 員:研究生院(黨委研究生工作部)、紀檢監察處、黨政辦公室、宣傳部、資產管理處、信息化辦公室、計劃財務處、安全保衛處(安全保衛部)、后勤管理與服務中心、衛生所及研究生招生工作培養單位負責人。
工作職責:全面負責學校碩士研究生的復試、調劑、錄取和常態化疫情防控指導工作,審批校院兩級復試工作方案(細則)、招生計劃分配方案及擬錄取名單、監督檢查學校復試工作、協調落實復試工作過程中的其他事宜。
研究生院負責統籌安排復試各項工作,協調落實復試工作所需的平臺等資源。
馬克思主義學院負責我校125603工業工程與管理、125604物流工程與管理、125300會計、125100工商管理、125601工程管理以上五個專業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的具體組織工作。
2.培養單位招考工作領導小組
各培養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院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擔任,成員應包括學科帶頭人、學術骨干、碩士生指導教師等。工作職責: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文件精神及學校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制定具體復試實施細則,并在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在學校網站公布實施。指導專業復試小組確定與落實復試具體程序、內容和評分標準。各培養單位成立由學院黨委書記任組長,紀檢委員為成員的學院督查組,全面監督學院復試及錄取工作。根據考生申請,對本單位有關招生考試行為進行調查、處理并給予答復,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專業復試小組
專業復試小組在培養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組織本學科的復試工作,各培養單位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平公正的人員成立專業復試小組。專業復試小組成員原則上由研究生導師或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的教師擔任,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并設置組長1人。另須配備1-2名助理(秘書)。培養單位可根據參加復試的人數情況成立若干專業復試小組。組長應對復試的各個環節負責,并開展對專業復試小組成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相關培訓。使專業復試小組成員明確工作紀律、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公平公正的考核考生并給出評分。工作職責為:負責復試及面試的實施工作,負責做好評分記錄及考生作答情況,交由研究生院妥存備查,任何人不得改動。復試全程錄音錄像。
三、復試相關要求
(一)復試比例及復試名單
1.復試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2.在單科和總分成績符合報考專業(領域、方向)所在學科門類復試分數線的基礎上,按總分由高至低確定復試名單,計算復試人數時遵循有小數點進位原則。
(二)復試分數線基本要求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復試分數線:“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總分為2023年A類考生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基本分數線總分的60%。
125300會計、125604物流工程與管理、125603工業工程與管理、125100工商管理、077300材料科學與工程、045115小學教育六個專業:符合2023年全國A類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考生,按初試總分由高至低,以2023年沈陽大學研究生招生簡章中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擬招生人數”為基數,差額比例150%進入復試。
其他專業均執行2023年A類考生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三)復試形式
1.我校復試工作采取網絡遠程復試形式進行。由網絡遠程面試系統對復試全程錄音錄像(包括專業復試小組成員、考生現場情況),保存時間為一年。
建立雙識別、三隨機、四比對工作機制,雙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三隨機:“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四比對:綜合比對考生與“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中信息。
2.各培養單位遠程復試平臺須使用統一的軟件平臺,擬用教育部推薦的學信網官方平臺。各培養單位需不斷加強對平臺及其功能的研究、學習、培訓,提前組織模擬演練,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
(四)復試時間安排
按照教育部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原則上一志愿考生3月31日完成復試工作,調劑考生4月底前完成復試工作。
(五)復試資格審核
培養單位負責組織對考生進行復試資格審核。考生原則上須通過遠程網絡復試系統提交以下材料:
1.往屆生需提供身份證、畢業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并保證學歷信息與研究生報名信息完全一致。網上無法查詢學歷信息的考生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2.應屆生需提供身份證、學生證、本科成績單(須加蓋教務部門公章)、《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可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并保證學籍信息與研究生報名信息完全一致)、畢業證書(入學時補驗)。
3.退役大學生除了提供上述相關材料外,還需提供:服役部隊簽發的《入伍批準書》、退出現役證、退出現役登記表。
4.大學生村官除了提供往屆生材料外,還需提供:村任職合同書、考核登記表、村官期滿轉到其他單位的相關證明。
5.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除了提供上述相關材料外,還需提供:個人申請書、漢語教師志愿者資格證、漢語教師志愿者任期證明、考核等榮譽證書。
6.在域外獲得學歷學位證書考生在復試前須提供:身份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六)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測試和綜合面試,均通過網絡遠程復試平臺進行。每名考生的復試時間原則上不少于20分鐘。
1.專業測試內容為原專業筆試內容(100分)。專業測試參考書目詳見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2.綜合面試內容主要包括專業能力(100分)、外語聽說能力(50分)及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其中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不計入考生總成績。
3.工商管理(125100)、會計(125300)、工程管理(125601)、工業工程與管理(125603)、物流工程與管理(125604)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各培養單位統一安排,或在綜合面試中進行,滿分100分,計入復試成績。
4.同等學力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碩士(125100)、工程管理碩士(125601)考生]須加試兩門專業課,加試科目見招生簡章。考試時間為每門課不少于20分鐘,滿分各100分。加試科目考試通過網絡遠程復試平臺進行。
(七)享受加分照顧政策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3.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四、調劑相關要求
(一)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A類考生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7. 退役大學生調劑分數線: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分學科門類或專業自主確定并公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單位該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8.教育部調劑政策中規定的其它條件及要求。
各培養單位可在此基礎上,根據培養需要提出其他學術要求。
(二)調劑具體要求
1.研究生院負責確定調劑復試名單,重點審查其是否符合調劑條件和調劑工作辦法的其他要求,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錄取。
2.調劑結束及時公布所有參加調劑復試考生的總成績,及時按要求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報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五、錄取
(一) 錄取原則
1.根據考生報考專業、報考學習方式,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擬錄取名單。
2.一志愿考生優先錄取。
3.出現如下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1)復試成績不合格者。即復試總成績低于60%,專業測試成績低于60%,專業能力測試成績低于60%,外語能力測試成績低于60%,滿足以上中的任意一項視為復試成績不合格。
(2)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的任一門成績低于60%者。
(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二)錄取成績計算
1.考生總成績的計算實行累計量化的辦法,總成績=初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70%+復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30%,總成績相同情況下按初試外語小分從高到低排序,外語分數一致時,以第一門專業課分數從高到低排序(管理類綜合能力考生參考管理類綜合能力考試成績)。
2.復試成績組成
復試成績=專業測試+綜合面試成績
(三)關于就業方式的說明
1.被我校擬錄取的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應與我校簽訂定向培養協議,并于復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將單位和本人簽署完成的定向協議郵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逾期視為放棄錄取。定向培養協議請到研究生院網站-招生工作-相關下載欄目下載。
2.被我校擬錄取的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入學前需將本人人事檔案轉至我校。
六、信息公布和公示制度
(一)復試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擬錄取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須在網上進行公示,對破格復試、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應進行說明。
(二)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得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招生單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七、體檢要求
擬錄取考生的體檢工作,在新生入學后按照學校要求統一進行,體檢標準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八、新生入學后復查辦法
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九、監督、復議制度及輿情應急方案
(一)在學校研究生院招生網站公布招生工作監督電話、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和通訊地址,及時調查處理考生反映情況。
(二)實行復議制度。學校有關職能部門及各培養單位在公示期內要及時受理復議申請,復議工作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
突發事件及輿情應急處置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指導、指揮、協調。各相關單位須堅決執行領導小組的決定,密切配合,履行職責,切實保障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順利完成。
突發事件及輿情應急處置依照“統一領導,快速反應,密切配合,科學處置”的組織原則和“誰主管誰負責、誰運行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協調原則,針對網絡復試各風險環節,尤其是在網絡連接可靠性、考風考紀的監管等方面,強化技術支持與安全保障,采取有效措施,充分發揮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研究生招生復試期間突發事件及輿情的應急處置工作。
十、復試錄取工作政策咨詢及宣傳
通過校園網、電子郵件、安排研究生院和培養單位專人負責,構建復試錄取工作政策咨詢及宣傳體系。
十一、其他
復試及錄取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親屬參加復試的人員,不得參加與復試及錄取有關的工作。對有違反規定行為的單位和當事人,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本方案如有同國家、遼寧省有關規定不符,按國家、遼寧省有關規定執行。
沈陽大學
2023年3月23日
沈陽大學研究生復試分數占比計算方法
復試成績使用1.考生總成績的計算實行累計量化的辦法,總成績=初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70%+復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30%,總成績相同情況下按初試外語小分從高到低排序,外語分數一致時,以第一門專業課分數從高到低排序(管理類綜合能力考生參考管理類綜合能力考試成績)。
2.復試成績組成
復試成績=專業測試+綜合面試成績
沈陽大學研究生復試形式及安排2022
復試(一)復試方式
1.根據當前疫情防控情況,我校復試工作采取網絡遠程復試方式進行。
2.各學院遠程復試平臺須使用統一的軟件平臺,擬用教育部推薦的學信網官方平臺。各學院需不斷加強對平臺及其功能的研究、學習、培訓,提前組織模擬演練,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
(二)復試分數線基本要求
退役大學生復試分數線: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分學科門類或專業自主確定并公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單位該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125300會計、125604物流工程與管理、125603工業工程與管理、125100工商管理四個專業:符合2022年全國A類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考生,按初試總分由高至低,以2022年沈陽大學研究生招生簡章中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擬招生人數”為基數,差額比例150%進入復試。
其他專業均執行2022年A類考生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三)復試比例及復試名單
1.復試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
2.在單科和總分成績符合報考專業(領域、方向)所在學科門類復試分數線的基礎上,按總分由高至低確定復試名單,計算復試人數時遵循有小數點進位原則。
(四)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測試和綜合面試,均通過網絡遠程復試平臺進行。每名考生的復試時間原則上不少于20分鐘。
1.專業測試內容為原專業筆試內容,滿分100分。專業測試參考書目詳見我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2.綜合面試內容主要包括專業能力(滿分100分)、外語聽說能力(滿分50分)及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其中思想政治理論考核結果不計入考生總成績。
3.工商管理(125100)、會計(125300)、工程管理(125601)、工業工程與管理(125603)、物流工程與管理(125604)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綜合面試中進行,滿分100分,計入復試成績。
4.同等學力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碩士(125100)、工程管理碩士(125601)考生]須加試兩門專業課,加試科目見招生簡章。考試時間為每門課不少于20分鐘,滿分各100分。加試科目考試通過網絡遠程復試平臺進行。
(五)復試命題
1.復試命題包括專業測試、綜合面試(含外語聽說能力、專業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思想政治理論)、同等學力加試科目的命題工作。
2.試題的內容、題型、題量等要充分考慮遠程復試的特點和要求。應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
(六)復試成績使用
1.考生總成績的計算實行累計量化的辦法,總成績=初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70%+復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30%,總成績相同情況下按初試外語小分從高到低排序,外語分數一致時,以第一門專業課分數從高到低排序(管理類綜合能力考生參考管理類綜合能力考試成績)。
2.復試成績組成
復試成績=專業測試+綜合面試成績
3.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以及在教學、科研或與報考專業相關的社會實踐領域中表現卓越或做出突出貢獻者,經學院招生工作小組審核同意,可適當加分,計入復試成績,并提交說明材料備查。
(七)復試時間安排
按照教育部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原則上4月底前完成全部復試工作。
(八)享受加分照顧政策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3.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九)資格審核
1.學院負責組織對考生進行復試資格審核。考生原則上須通過遠程網絡復試系統提交以下材料:
(1)往屆生需提供身份證、畢業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并保證學歷信息與研究生報名信息完全一致。網上無法查詢學歷信息的考生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2)應屆生需提供身份證、學生證、本科成績單(須加蓋教務部門公章)、《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可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并保證學籍信息與研究生報名信息完全一致)、畢業證書(入學時補驗)。
(3)退役大學生除了提供上述相關材料外,還需提供:服役部隊簽發的《入伍批準書》、退出現役證、退出現役登記表。
(4)大學生村官除了提供往屆生材料外,還需提供:村任職合同書、考核登記表、村官期滿轉到其他單位的相關證明。
(5)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除了提供上述相關材料外,還需提供:個人申請書、漢語教師志愿者資格證、漢語教師自愿者任期證明、考核等榮譽證書。
(6)在域外獲得學歷學位證書考生須提供:身份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學院要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等進行嚴格審查核驗,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會同技術平臺提供方,積極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并通過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等措施,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 嚴防復試“替考”。
沈陽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為了確保我校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安全、平穩、有序的進行,依據《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1〕2號)文件要求,及遼招考委字[2022]8號轉發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做好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規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我校招生復試錄取工作以確保廣大考生和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為前提,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穩妥推進。我校復試工作始終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堅持在復試錄取過程中,做到以人為本,服務考生的原則。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的復試、錄取、應急工作
一、領導小組成員
組 長: 蘇文捷 趙彥志
副組長:王曉初
成 員:研究生院、紀委(監察處)、黨委辦公室(校長辦公室)、計財處、資產管理處、保衛處、信息中心及參與研究生招生工作學院負責人
二、工作職責
(一)領導小組職責
1.在遼寧省招考辦的統一領導下,統籌考慮當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學校的實際情況,因時因地因校制宜,確定學校研究生招生相關工作方案。
2.負責對本單位招生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組織開展本單位招生各項工作,協調落實招生工作所需的人員、場地、設備、經費保障等。
3.制定招生計劃分配方案,確定復試分數基本要求。審核復試名單、復試程序、調劑方案等。
4.審批擬錄取名單。
5.依法維護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及合理正當待遇。
(二)相關職能部門職責
研究生院負責招生的各項具體組織、管理及協調工作。
校紀委負責全校招生期間監督巡視工作。
黨委辦公室(校長辦公室)負責招生相關校發文的審核、印發工作。
宣傳部負責對外信息發布審核及輿情信息監測管理工作。
資產處(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復試期間疫情防控的統籌協調工作及防疫物資采購、疫情防控監督檢查工作。
信息中心負責網絡安全及信息技術保障工作。
計財處負責招生所需經費保障工作。
保衛處負責相關場地的安全保衛工作。
后勤服務中心負責電力保障工作及環境滅菌消殺、場地保潔及就餐等工作。
(三)各學院職責
學院是招生工作的主體,要成立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組織實施具體招生工作。學院招生工作小組組成如下:
組 長:院長
副組長: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長
成 員:相關學科的帶頭人、學術骨干、碩士生導師
學院招生工作小組職責:
1.根據上級部門及學校的有關規定,結合疫情防控情況、學科特點,制定復試實施細則,并報研究生院審核。
2.遴選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平公正的命題教師、面試小組、助理及工作人員。
3.對所有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培訓,強化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法治意識;結合疫情防控情況,做好分組、分類、分角色針對性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
4.參照初試自命題工作管理規定,組織實施復試試題命制工作。
5.復試試題的審核工作。
6.提前配備網絡遠程復試所需的硬件設備,認真做好相關設備及平臺的測試、調試。
7.按規定開展復試信息公開和接受考試相關咨詢、解釋工作。
8.負責對本學院的復試工作進行監督,并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等事宜。
復試小組在學院招生工作小組的領導下負責組織本學科的復試工作。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另須配備1-2名助理(秘書)。學科根據參加復試的人數情況可成立若干復試小組。復試小組主要職責:
(1)負責本學科(專業測試、綜合面試等)的復試工作;
(2)評分前召開復試小組會議,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面試時現場獨立評分;
(3)將考生的面試情況和成績詳細記錄在《復試登記表》中,并交研究生院保管;
(4)復試全程錄音錄像。要求全畫面錄像,錄音須與錄像同步。錄音錄像須報送研究生院備存。
三、復試
(一)復試方式
1.根據當前疫情防控情況,我校復試工作采取網絡遠程復試方式進行。
2.各學院遠程復試平臺須使用統一的軟件平臺,擬用教育部推薦的學信網官方平臺。各學院需不斷加強對平臺及其功能的研究、學習、培訓,提前組織模擬演練,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
(二)復試分數線基本要求
退役大學生復試分數線: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分學科門類或專業自主確定并公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單位該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125300會計、125604物流工程與管理、125603工業工程與管理、125100工商管理四個專業:符合2022年全國A類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考生,按初試總分由高至低,以2022年沈陽大學研究生招生簡章中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擬招生人數”為基數,差額比例150%進入復試。
其他專業均執行2022年A類考生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三)復試比例及復試名單
1.復試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
2.在單科和總分成績符合報考專業(領域、方向)所在學科門類復試分數線的基礎上,按總分由高至低確定復試名單,計算復試人數時遵循有小數點進位原則。
(四)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測試和綜合面試,均通過網絡遠程復試平臺進行。每名考生的復試時間原則上不少于20分鐘。
1.專業測試內容為原專業筆試內容,滿分100分。專業測試參考書目詳見我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2.綜合面試內容主要包括專業能力(滿分100分)、外語聽說能力(滿分50分)及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其中思想政治理論考核結果不計入考生總成績。
3.工商管理(125100)、會計(125300)、工程管理(125601)、工業工程與管理(125603)、物流工程與管理(125604)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綜合面試中進行,滿分100分,計入復試成績。
4.同等學力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碩士(125100)、工程管理碩士(125601)考生]須加試兩門專業課,加試科目見招生簡章。考試時間為每門課不少于20分鐘,滿分各100分。加試科目考試通過網絡遠程復試平臺進行。
(五)復試命題
1.復試命題包括專業測試、綜合面試(含外語聽說能力、專業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思想政治理論)、同等學力加試科目的命題工作。
2.試題的內容、題型、題量等要充分考慮遠程復試的特點和要求。應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
(六)復試成績使用
1.考生總成績的計算實行累計量化的辦法,總成績=初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70%+復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30%,總成績相同情況下按初試外語小分從高到低排序,外語分數一致時,以第一門專業課分數從高到低排序(管理類綜合能力考生參考管理類綜合能力考試成績)。
2.復試成績組成
復試成績=專業測試+綜合面試成績
3.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以及在教學、科研或與報考專業相關的社會實踐領域中表現卓越或做出突出貢獻者,經學院招生工作小組審核同意,可適當加分,計入復試成績,并提交說明材料備查。
(七)復試時間安排
按照教育部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原則上4月底前完成全部復試工作。
(八)享受加分照顧政策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3.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九)資格審核
1.學院負責組織對考生進行復試資格審核。考生原則上須通過遠程網絡復試系統提交以下材料:
(1)往屆生需提供身份證、畢業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并保證學歷信息與研究生報名信息完全一致。網上無法查詢學歷信息的考生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2)應屆生需提供身份證、學生證、本科成績單(須加蓋教務部門公章)、《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可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并保證學籍信息與研究生報名信息完全一致)、畢業證書(入學時補驗)。
(3)退役大學生除了提供上述相關材料外,還需提供:服役部隊簽發的《入伍批準書》、退出現役證、退出現役登記表。
(4)大學生村官除了提供往屆生材料外,還需提供:村任職合同書、考核登記表、村官期滿轉到其他單位的相關證明。
(5)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除了提供上述相關材料外,還需提供:個人申請書、漢語教師志愿者資格證、漢語教師自愿者任期證明、考核等榮譽證書。
(6)在域外獲得學歷學位證書考生須提供:身份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學院要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等進行嚴格審查核驗,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會同技術平臺提供方,積極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并通過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等措施,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 嚴防復試“替考”。
四、調劑
(一)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A類考生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7. 退役大學生調劑分數線: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分學科門類或專業自主確定并公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單位該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8.教育部調劑政策中規定的其它條件及要求。
各學院可在此基礎上,根據培養需要提出其他學術要求。
(二)調劑具體要求
1.研究生院負責確定調劑復試名單,重點審查其是否符合調劑條件和調劑工作辦法的其他要求,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錄取。
2.調劑結束及時公布所有參加調劑復試考生的總成績,及時按要求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報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五、破格復試
對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2022年全國A類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專業科目成績特別優異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報考我校一志愿考生,可允許其破格參加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第一志愿專業復試(簡稱破格復試)。破格復試應優先考慮基礎學科、艱苦專業以及國家急需但生源相對不足的學科、專業。破格應在國家政策規定范圍內嚴格審核、嚴格把握。
六、錄取
(一) 錄取原則
1.根據考生報考專業、報考學習方式,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擬錄取名單。
2.一志愿考生優先錄取。
3.出現如下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1)復試成績不合格者。即復試總成績低于60%,專業測試成績低于60%,專業能力測試成績低于60%,外語能力測試成績低于60%,其滿足以上中的任意一項視為復試成績不合格。
(2)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的任一門成績低于60%者。
(二)關于就業方式的說明
1.被我校擬錄取的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應與我校簽訂定向培養協議,并于復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將單位和本人簽署完畢的定向協議郵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逾期視為放棄錄取。定向培養協議請到研究生院網站-招生工作-相關下載欄目下載。
2.被我校擬錄取的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入學前需將本人人事檔案轉至我校。
七、信息公布和公示制度
(一)復試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擬錄取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須在網上進行公示,對破格復試、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應進行說明。
(二)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得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招生單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八、體檢要求
擬錄取考生的體檢工作,在新生入學后按照學校要求統一進行,體檢標準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九、新生入學后復查辦法
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十、監督和復議制度
(一)在學校研究生院招生網站公布招生工作監督電話、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和通訊地址,及時調查處理考生反映情況。
(二)實行復議制度。學校有關職能部門及各學院在公示期內要及時受理復議申請,復議工作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
十一、復試錄取工作政策咨詢及宣傳
通過校園網、電子郵件、安排研究生院和學院專人負責,構建復試錄取工作政策咨詢及宣傳體系。校園網址、電子郵箱、聯系人及聯系方式見附件1。
十二、疫情防控與突發事件處置
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工作部署,制訂好“研究生入學考試防控防疫工作及突發事件應急方案”。全校上下將高度重視、統一領導、部門配合、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群防群控、分級負責、快速反應、高效處置,切實做好研究生復試期間的疫情防控與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具體工作方案見附件2
十三、其他
(一)復試及錄取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親屬參加復試的人員,不得參加與復試及錄取有關的工作。對有違反規定行為的單位和當事人,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二)建立健全“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等“三隨機”工作機制。
(三)各類人員返沈返校健康狀況須符合教育部、遼寧省及我校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規定,特別是高、中風險地區返沈返校的教工,要嚴格按照有關要求參加并完成隔離,且身體檢查正常方可參加復試工作。
本方案如有同國家、遼寧省有關規定不符,按國家、遼寧省有關規定執行。
附件1:沈陽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政策咨詢及宣傳途徑
沈陽大學
二0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1:
沈陽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政策咨詢及宣傳途徑
研究生院官網: https://yjs.syu.edu.cn/
研究生院復試調劑咨詢郵箱:sydxyzb@163.com
各學院復試錄取政策咨詢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類別 | 學院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辦公電話) |
全 日 制學術學位 | 經濟學院 | 020202 | 區域經濟學 | 袁老師 | 024-62268379 |
020203 | 財政學 | ||||
020204 | 金融學 | ||||
020205 | 產業經濟學 | ||||
生命學院 | 071000 | 生物學 | 王老師 | 024-62268625 | |
機械學院 | 077300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于老師 | 024-62268760 | |
080500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
環境學院 | 077600 | 環境科學與工程 | 王老師 | 024-62269631 | |
083000 | 環境科學與工程 | ||||
信息學院 | 081100 | 控制科學與工程 | 張老師 | 024-62268532 | |
建工學院 | 081400 | 土木工程 | 高老師 | 024-62267058 | |
商學院 | 120201 | 會計學 | 張老師 | 024-62266198 | |
120202 | 企業管理 | ||||
120203 | 旅游管理 | ||||
120204 | 技術經濟及管理 | ||||
美術學院 | 130400 | 美術學 | 王老師 | 024-62269884 | |
全 日 制專業學位 | 機械學院 | 085500 | 機械 | 于老師 | 024-62268760 |
085600 | 材料與化工 | ||||
125603 | 工業工程與管理 | ||||
建工學院 | 085900 | 土木水利 | 高老師 | 024-62267058 | |
信息學院 | 125604 | 物流工程與管理 | 張老師 | 024-62268532 | |
商學院 | 125300 | 會計 | 張老師 | 024-62266198 | |
師范學院 | 045114 | 現代教育技術 | 葉老師 | 024-62269436 | |
045115 | 小學教育 | ||||
045116 | 心理健康教育 | ||||
045118 | 學前教育 | ||||
外語 | 045300 | 漢語國際教育 | 李老師 | 024-62268739 | |
文法 | 李老師 | 024-62266780 | |||
體育學院 | 045201 | 體育教學 | 劉老師 | 024-62266471 | |
045204 | 社會體育指導 | ||||
非全日制 | 商學院 | 125100 | 工商管理 | 畢老師 | 024-62721532 |
應用技術學院 | 125601 | 工程管理 | 李老師 | 024-62721301 |
2021年沈陽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沈陽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方案
為了確保我校復試工作安全、平穩、有序的進行,依據《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0〕8號)文件要求,及遼招考委字〔2021〕7號
轉發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規定
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則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批示精神,以確保廣大考生和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為前提,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穩妥推進。我校復試工作始終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堅持在復試錄取過程中,做到以人為本,服務考生的原則。
二、組織機構及分工職責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的復試和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校黨委書記、校長
副組長:分管研究生教育副校長成員:研究生院院長
紀委副書記
黨委、校長辦公室主任計財處處長
保衛處處長
各參與研究生復試工作學院院長其職責是:
1.在遼寧省招考辦的統一領導下,統籌考慮當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學校的實際情況,因時因地因校制宜,確定學校復試工作方案;
2.負責對本單位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組織開展本單位復試各項工作,協調落實復試工作所需的人員、場地、設備、經費保障等;
3.制定招生計劃分配方案,確定復試分數基本要求。審核復試名單、復試程序、調劑方案等;
4.審批擬錄取名單;
5.依法維護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及合理正當待遇。
(二)建立各相關職能部門聯防聯控、分工合作的工作機制,落實有關事項:研究生院負責復試期間的各項具體組織管理及協調工作;
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復試期間疫情防控的統籌協調工作及防疫物資采購、疫情防控監督檢查工作;
校紀委負責全校復試期間監督巡視工作;信息中心負責網絡安全及信息技術保障;
宣傳部負責對外信息發布審核及輿情信息監測管理工作;計財處負責防疫物資及經費的保障工作;
保衛處負責相關場地的安全保衛工作;
后勤服務中心負責電力保障工作及環境滅菌消殺、場地保潔及就餐等工作。
(三)各學院主要職責
學院是復試工作的主體,按要求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組織實施具體復試工作。學院招生工作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院長
副組長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
成員相關學科的帶頭人、學術骨干、碩士生導師等。
學院院長是學院復試工作第一責任人,主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其職責是:
(1)根據上級部門及學校的有關規定,結合疫情防控情況、學科特點,制定復試實施細則,并報研究生院審核;
(2)遴選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平公正的命題教師、面試小組、助理及工作人員;
(3)對所有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培訓,強化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法治意識。結合疫情防控情況,做好分組、分類、分角色針對性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
(4)參照初試自命題工作管理規定,組織實施復試試題命制工作;
(5)復試試題的審核工作;
(6)提前配備網絡遠程復試所需的硬件設備,認真做好相關設備及平臺的測試、調試;
(7)按規定開展復試信息公開和接受考試相關咨詢、解釋工作;
(8)負責對本學院的復試工作進行監督,并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等事宜。
2.復試小組在學院招生工作小組的領導下負責組織本學科的復試工作。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另須配備1-2名助理(秘書)。學科根據參加復試的人數情況可成立若干復試小組。復試小組主要職責:
(1)負責本學科(專業測試、綜合面試等)的復試工作;
(2)評分前召開復試小組會議,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面試時現場獨立評分;
(3)將考生的面試情況和成績詳細記錄在《復試登記表》中,并交研究生院保管;
(4)復試全程錄音錄像。要求全畫面錄像,錄音須與錄像同步。錄音錄像須報送研究生院備存。
三、復試
(一)復試方式
1.根據當前疫情防控情況,我校復試工作采取網絡遠程復試方式進行。
2.各學院遠程復試平臺須使用統一的軟件平臺,擬用教育部推薦的學信網官方平臺。不斷加強對平臺及其功能的研究、學習、培訓,提前組織模擬演練,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
(二)復試分數線基本要求
會計專碩(125300):總分≥185分,英語≥50分,管理類聯考≥130分。
退役大學生復試分數線:總分不低于調入專業2021年A類考生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基本分數線70分之內(含70分)。
其他專業均執行2021年A類考生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基本分數線要求。
(三)復試比例及復試名單1.復試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2.在單科和總分成績符合報考專業(領域、方向)所在學科門類復試分數線的基礎上,按總分由高至低確定復試名單,計算復試人數時遵循有小數點進位原則。
(四)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測試和綜合面試,均通過網絡遠程復試平臺進行。每名考生的復試時間原則上不少于30分鐘。
1.專業測試內容為原專業筆試內容,滿分100分。專業測試參考書目詳見我校2021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2.綜合面試內容主要包括專業能力(滿分100分)、外語聽說能力(滿分50分)及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其中思想政治理論考核結果不計入考生總成績。
3.工商管理(125100)、會計(125300)、工程管理(125601)、工業工程與管理(125603)、物流工程與管理(125604)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綜合面試中進行,滿分100分,計入復試成績。
4.同等學力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碩士(125100)、工程管理碩士(125601)考生]須加試兩門專業課,加試科目見招生簡章。考試時間為每門課不少于30分鐘,滿分各100分。加試科目考試通過網絡遠程復試平臺進行。
(五)復試命題
1.復試命題包括專業測試、綜合面試(含外語聽說能力、專業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思想政治理論)、同等學力加試科目的命題工作。
2.試題的內容、題型、題量等要充分考慮遠程復試的特點和要求。應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
(六)復試成績使用
1.考生總成績的計算實行累計量化的辦法,總成績=初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
70%+復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30%,總成績相同情況下按初試外語小分從高到低排序,外語分數一致時,以第一門專業課分數從高到低排序(管理類聯考考生參考管理類聯考考試成績)。
2.復試成績組成
復試成績=專業測試+綜合面試成績
3.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以及在教學、科研或與報考專業相關的社會實踐領域中表現卓越或做出突出貢獻者,經學院招生工作小組審核同意,可適當加分,計入復試成績,并提交說明材料備查。
(七)復試時間安排
原則上4月15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的復試工作,4月底前完成全部復試工作。
(八)享受加分照顧政策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3.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九)資格審核
1.學院負責組織對考生進行復試資格審核。考生原則上須通過遠程網絡復試系統提交以下材料:
(1)往屆生需提供身份證、畢業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并保證學歷信息與研究生報名信息完全一致。網上無法查詢學歷信息的考生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2)應屆生需提供身份證、學生證、本科成績單(須加蓋教務部門公章)、《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可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并保證學籍信息與研究生報名信息完全一致)、畢業證書(入學時補驗)。
(3)退役大學生除了提供上述相關材料外,還需提供:服役部隊簽發的《入伍批準書》、退出現役證。
(4)大學生村官除了提供往屆生材料外,還需提供:村任
職合同書、考核登記表、村官期滿轉到其他單位的相關證明。
(5)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除了提供上述相關材料外,還需提供:個人申請書、漢語教師志愿者資格證、漢語教師自愿者任期證明、考核等榮譽證書。
(6)在域外獲得學歷學位證書考生須提供:身份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報告。
2.學院要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等進行嚴格審查核驗,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會同技術平臺提供方,積極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并通過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等措施,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
四、調劑
(一)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3.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4.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5.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125100)、會計(125300)、工程管理(125601)、工業工程與管理(125603)、物流工程與管理(125604)的考生,滿足上述(一)(二)
(三)(四)條件基礎上,可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5個專業。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
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7.教育部調劑政策中規定的其它條件及要求。
各學院可在此基礎上,根據培養需要提出其他學術要求。
(二)調劑具體要求
1.研究生院負責確定調劑復試名單,重點審查其是否符合調劑條件和調劑工作辦法的其他要求,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錄取。
2.調劑結束及時公布所有參加調劑復試考生的總成績,及時按要求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報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五、破格復試
對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專業科目成績特別優異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可允許其破格參加第一志愿專業復試。破格復試應優先考慮基礎學科、艱苦專業以及國家急需但生源相對不足的學科、專業。破格應在國家政策規定范圍內嚴格審核、嚴格把握。
六、錄取
(一)錄取原則
1.根據考生報考專業、報考學習方式,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擬錄取名單。
2.一志愿及一志愿校內調劑考生優先錄取。
3.出現如下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1)復試成績不合格者。即復試總成績低于60%,專業測試成績低于60%,專業能力測試成績低于60%,外語能力測試成績低于60%,視為復試成績不合格。
(2)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的任一門成績低于60%者。
(二)關于就業方式的說明
1.被我校擬錄取的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應與我校簽訂定向培養協議,并于復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將單位和本人簽署完畢的定向協議郵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逾期視為放棄錄取。定向培養協議請到研究生院網站-招生工作-相關下載欄目下載。
2.被我校擬錄取的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入學前需將本人人事檔案轉至我校。
七、信息公布和公示制度
(一)復試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擬錄取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須在網上進行公示,對破格復試、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應進行說明。
(二)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得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招生單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八、監督和復議制度
(一)公布招生工作監督電話、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和通訊地址,及時調查處理考生反映情況。
(二)實行復議制度。學校有關職能部門及各學院要及時受理復議申請,復議工作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
九、復試錄取工作政策咨詢及宣傳
通過校園網、電子郵件、安排研究生院和學院專人負責,構建復試錄取工作政策咨詢及宣傳體系。校園網址、電子郵箱、聯系人及聯系方式見附件1。
十、疫情防控與突發事件處置
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工作部署,制訂好“研究生入學考試防控防疫工作及突發事件應急方案”。全校上下將高度重視、統一領導、部門配合、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群防群控、分級負責、快速反應、高效處置,切實做好研究生復試期間的疫情防控與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具體工作方案見附件2和附件3。
十一、其他
(一)復試及錄取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親屬參加復試的人員,不得參加與復試及錄取有關的工作。對有違反規定行為的單位和當事人,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二)建立健全“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等“三隨機”工作機制。
(三)擬錄取考生的體檢工作,在新生入學后按照學校要求統一進行,體檢標準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四)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五)各類人員返沈返校健康狀況須符合教育部、遼寧省及我校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規定,特別是高、中風險地區返沈返校的教工,要嚴格按照有關要求參加并完成隔離,且身體檢查正常方可參加復試工作。
本方案如有同國家、遼寧省有關規定不符,按國家、遼寧省有關規定執行。
附件1:沈陽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政策咨詢及宣傳途徑
附件2:沈陽大學研究生入學考試防控防疫工作及突發事件應急方案附件3:沈陽大學研究生入學考試應對疫情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沈陽大學
二0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1:
沈陽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政策咨詢及宣傳途徑
研究生院官網:https://yjs.syu.edu.cn/
研究生院復試調劑咨詢郵箱:sydxyzb@163.com各學院復試錄取政策咨詢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沈陽大學研究生入學考試防控防疫工作及突發事件應急方案
為保障我校2021年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工作順利進行,減輕和消除突發事件的影響,提高防控水平和應對能力,堅決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確保師生員工身體健康,根據《沈陽大學開學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沈大委發〔2020〕5號)文件要求,結合研究生入學考試的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
堅持“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的工作原則,全校上下高度重視,統一領導、部門配合,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群防群控、分級負責,快速反應、高效處置。
二、工作機構及工作分工
學校成立防控防疫工作及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校黨委書記、校長
副組長:分管研究生教育副校長成員:研究生院院長
紀委副書記
黨委、校長辦公室主任宣傳部部長
計財處處長保衛處處長資產處處長信息中心主任
后勤服務中心主任
各參與研究生復試工作學院院長
職責分工:按照《沈陽大學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方案》(沈大委發[2020]4號)職責分工,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掛靠資產處)負責指導和協調各部門防控工作及防疫物資采購、疫情防控監督檢查工作;研究生院負責制定所需的工作性、指導性文件并報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發布,協同校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校辦、紀委做好防控監督檢查工作;宣傳部負責宣傳與輿情監測;后勤服務中心負責電力保障工作及環境滅菌消殺、場地保潔等工作;保衛處負責相關場地的安全保衛工作;信息中心負責網絡安全及信息技術保障;計財處負責防疫物資及經費的保障工作;各學院成立防控專項工作組,按防控要求組織落實。
三、總體要求
遵循應急預案到位、防護物資到位、復試場地消毒到位、隔離觀察場所準備到位、入校工作人員體溫檢測到位、人員培訓到位,嚴格執行疫情防控管理制度,有序高效的開展疫情防控工作。各部門主要負責人依然是本部門疫情防控及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勇于擔當主體責任,親自掛帥、靠前指揮,確保工作方案得到貫徹落實。
四、防控安排
(一)校園及復試場所消毒
校園復試場地由校疫情防控指導中心派專人進行消殺工作,確保場所衛生清潔,通風良好。做到責任落實到人,詳細記錄消毒情況。
(二)入校工作人員管理
為保證參加研究生復試工作教職工的健康安全,對所有參加研究生復試工作的教職工必須遵守以下要求:
1.入校前已經在沈陽居住14天以上。
2.持有綠色健康通行碼。
3.近14天未接觸疫情重點地區(湖北、黑龍江)來我市人員。
4.復試前14天,盡量不要去醫院、不聚餐、不參加人員聚集活動。
5.近期沒有發熱、干咳、胸悶氣促、乏力、呼吸困難等癥狀。
6.進入校園自覺接受體溫檢測。
7.在校工作期間全程佩戴口罩,分散就餐,勤洗手。
(三)做好疫情防護用品的儲備工作
校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提供充足的消毒液、口罩、洗手液等相關防護用品。
五、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一)疫情防控突發事件按“沈陽大學開學期間疫情防控應急處置工作預案”處理(見附件3)。
(二)構建網絡異常應對機制,認真做好考生錯時緩考。按復試人數和專業特點統籌安排復試時間,緩解網絡壓力,減少網絡異常問題。信息中心安排專業人員及時解決網絡故障。發生網絡異常中斷考試,可重新連線,視情況由復試小組組長與復試小組成員商議后,決定考生是否需重新抽題作答。
(三)擴大復試題庫建設,根據各專業復試人數,確定復試題庫套數,穩妥應對突發情況。
(四)提前做好電力檢修,安排專業電工值班,加強復試應急保障。
(五)提前做好網絡條件改善,加強復試網絡技術保障;
(六)宣傳部、研究生院、各復試參與學院安排專人負責,加大復試期間輿情監測力度,按學校輿情報告與處置制度,及時處置網絡輿情風險。
附件3:
沈陽大學疫情防控應急處置工作預案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工作部署,為確保能夠及時、科學、有序地處理應急疫情,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校園和社會穩定,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和上級有關精神,結合《沈陽大學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特制定應急處置工作預案。
一、應急處置工作目標及原則
(一)總體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及時有效采取防控措施,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在校園蔓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提高防控水平和應對能力,堅決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確保師生員工身體健康,維護學校的穩定和正常教學秩序。
(二)工作原則
堅持“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的總體工作原則。全校上下必須高度重視,積極應對、聯防聯控、依法科學處置疫情。堅持緊盯到人,層層壓實責任,嚴防社區傳播。堅持統一領導、部門配合,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群防群控、快速反應、高效處置的工作原則。
二、應急處置工作機構及職責
學校成立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蘇文捷
副組長:陸慶軒
成員:全校各部門、各學院負責人
下設綜合協調組、醫療指導組、安全保衛組、后勤保障組、隔離觀察服務和心理疏導組、宣傳教育組。
職責:
1.綜合協調組組長:相廣新13332451972
成員:鞠大鵬、黃立軍
負責統籌協調各組工作;負責信息的收集、上報、處理和傳遞等工作,確保信息上報渠道暢通。負責實時記錄突發事件的發展過程,提供真實材料,按規定擬稿上報。負責及時向校領導匯報相關情況。快速協調各組成員、物資等。
2.醫療指導組組長:吳琮13998855545
成員:王曉霞、高巖、孫彬、時光麗、趙海玲、孫英娜、李麗榮
配合疾控機構流行病學調查,對所有接觸過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的人員進行調查,確定密切接觸者。培訓應急工作人員自我防護方法。掌握重點人群名單、醫學觀察人員每日健康情況等信息。聯系安排運送疑似病例。
3.安全保衛組
組長:范立國18940189170、高洪18640453165
成員:陳開宇、董培健
負責疫情發生后的安全保衛工作,接到領導小組命令或綜合協調組的通知后,適時實行校內某些場所的戒嚴封鎖工作。負責安排充足的安保力量,講清任務,做好培訓,確保隨叫隨到。工作有條不紊,避免應急狀態下學生在校內無序流動。
4.后勤保障組
組長:王士宏13940554518、何全峰13889168008成員:尹清泉、王志、王燕
負責應急車輛的配備、管理、消毒和24小時值班司機的調配。負責疫情區域的消毒工作。負責保障校內餐飲。
5.隔離觀察服務和心理疏導組
組長:金明哲13358871691、張春偉13940109529成員:張笛、胡克江
負責隔離區域的日常管理,包括消毒、人員管控,安排值班人員。6.宣傳教育組
組長:王海義13840033661、高揚13940267333
成員:季曉冬、王秋穎、王宏宇、鄧德佳
負責輿情監測、心理健康引導、健康教育工作。疫情期間通過各種渠道宣傳新冠肺炎防控知識,穩定家長和師生的情緒,避免過度恐慌。
三、應急處置工作要求及程序
如發現新冠肺炎病例(含確診病例、臨床診斷病例、疑似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時,學校立即啟動應急處置工作預案。
(一)各部門發現可疑病例時(含排查通告、個人舉報、日常監測、本人自述等情況),當值教師或學生干部應立即組織做好防護,原地留觀,限制病例出行或接觸其他人群,并報告本部門負責人。
(二)立即按照《應急情況報告流程圖》(附件16)通知應急處置工作綜合協調組,由綜合協調組安排下一步工作,同時報學校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三)安全保衛組、醫療指導組必須第一時間到現場。后勤保障組的應急車輛及司機做好二級防護后待命。
(四)醫療指導組根據病例情況,決定是聯系疾控部門120車輛送往指定的發熱門疹診治或由學校的應急車輛送往指定的發熱門疹診治。
(五)醫療指導組決定是否通知疾控部門并配合疾控機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對所有接觸過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的人員進行調查,確定密切接觸者并采取隔離措施。對曾與病例接觸但不符合密切接觸者的一般接觸者做好登記,并進行健康風險告知,要求其一旦出現發熱、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癥狀以及腹瀉、結膜充血等癥狀時要及時就醫,并有義務報告近期活動史,做好自身體溫檢測,佩戴口罩。
(六)對擬采取隔離觀察者,需要到疾控部門指定的觀察點進行觀察的,可根據疾控部門的安排,由疾控部門專車或學校的應急車輛運送;需要在校內隔離觀察的,由隔離觀察服務組將學生送至校內隔離區進行觀察。
(七)信息的發布。宣傳和心理疏導組負責通過多種形式對疫情信息進行發布。學校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疫情信息的審核。發布程序詳見《沈陽大學疫情防控工作宣傳流程圖》(附件14)
三、預案終止
當病例已得到隔離治療,同時密切接觸者觀察14天期滿,后續無新發病例,環境得到有效消毒,經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評估并決定是否終止響應。
沈陽大學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2020年2月27日
2020年沈陽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指南
我校2020年研究生復試采用網絡遠程復試的形式,復試平臺選用學信網,輔助平臺選用釘釘。一、軟硬件要求
(一)硬件要求
1.我校采取單機位考試形式,考生須準備一部具有攝像功能的手機或電腦,如果使用臺式電腦需配備外置攝像頭。
2.考生須提前準備好復試場地,應選擇獨立、可封閉的空間,確保環境安靜整潔,光線明亮,不逆光。除特殊考試環節外,復試座位1.5米范圍內不得存放任何書刊、報紙、資料、電子設備等。
3.考生提前測試設備和網絡(建議有4G網絡、有線寬帶網、WIFI等兩種以上網絡條件),須保證設備電量充足、網絡連接正常。
(二)軟件要求
考生應提前將學信網和釘釘系統同時安裝在設備上。主平臺選用學信網,釘釘平臺為備用平臺。
學信網復試平臺支持Windows、Mac電腦以及安卓和蘋果手機,相關系統軟件要求如下:
1.Windows和Mac臺式機及筆記本:需下載安裝最新版Chrome瀏覽器(下載:Mac版、Windows版),其中臺式機需提前準備外置攝像頭。
2.可使用安卓手機或蘋果手機,根據手機類型下載安裝最新版學信網APP。學信網APP下載地址:http://www.chsi.com.cn/wap/download.jsp,下載后使用學信網賬號登錄。建議安裝支付寶(實人驗證用)。
3.安裝后請允許學信網App使用攝像頭、揚聲器、存儲空間、網絡等權限,以保證正常進行實人驗證。建議安裝支付寶(實人驗證用)。
考生首次登錄系統,或每次進入考場之前均需要進行實人驗證。系統提供支付寶App和學信網App兩種驗證方式。
4.無論使用手機端還是電腦端參加復試,都需要通過最新版Chrome瀏覽器登錄以下網址:
https://bm.chsi.com.cn/ycms/stu/,并使用學信網賬號登錄。
5.考生操作手冊網址:
http://bm.chsi.com.cn。
6.釘釘系統下載網址為
https://page.dingtalk.com/wow/dingtalk/act/download。
二、復試流程
請考生認真閱讀報考學院的復試實施細則,并按時間要求做好如下工作。
(一)資格審查
1.個人情況基本概述(大學期間的專業、科研學術成果、榮譽獲獎、英語過級情況等);
2.身份證(正反面);
3.學歷學位證書及教育部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生提供學生證及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4.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
5.退役大學生除了提供上述相關材料外,還需提供:服役部隊簽發的《入伍批準書》、退出現役證。
6.大學生村官除了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村任職合同書、考核登記表、村官期滿轉到其他單位的相關證明。
將上述材料生成一個以姓名命名的PDF文檔上傳至各學院的郵箱,郵箱地址查詢各院復試實施細則,樣本見附件1。
如因疫情原因暫時不能提供的材料,可在疫情結束后或開學前補交至復試學院。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二)復試預演
為了讓考生熟悉我校的復試流程,測試軟硬件設備是否符合要求,決定對參加我校復試的考生組織復試預演,預演時間請查看報考學院的復試實施細則。
(三)正式復試
1.復試開始前30分鐘登陸系統,通過實人認證后,簽署承諾書,保持候考狀態,系統隨機分配考試順序,了解復試進度。按照系統提示進入面試間,進入后須主動配合復試小組的身份核驗,身份核驗通過后,手持攝像頭按要求展示周圍環境,確保復試期間周圍環境符合考場要求。
2.無特殊原因未按照通知時間到場侯考的,遲到20分鐘以上或復試過程中未經考務工作人員同意擅自操作復試終端設備退出復試考場的視為放棄復試資格。復試過程中如出現任何緊急情況請及時聯系學院。
3.復試開始,考生應距離電腦(手機)屏幕一定距離,并保持雙手在屏幕中顯示,面試過程中不得隨意轉換視頻連接界面。按照復試小組發出的指令及規定的時間要求對試題(或提問)進行作答。作答完畢后按照復試小組的要求離開面試間,復試完成退出考場后,考生不得再進入候考室或復試考場。
4.復試過程中請嚴格遵守考試紀律。按照《沈陽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網絡遠程復試考場規則》(附件2)及學院相關要求參加復試。
5.復試期間,考生須注意自己的儀容儀表,文明禮貌。全程禁止錄音、錄像或截屏,禁止發布、傳播復試相關內容。復試期間出現異常情況,須第一時間通按系統群公告中提供的聯系方式同學院取得聯系。
6.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科目在考試當天全部考生復試結束后單獨組織。
7.復試成績采取線下獨立打分的形式。
8.復試成績及擬錄取名單公示請考生及時關注沈陽大學研究生院官網。
2020年沈陽大學碩士研究考研復試聯系方式
類別 | 學院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全 日 制學術學位 | 經濟學院 | 020202 | 區域經濟學 | 高老師 | 13998260745 |
020203 | 財政學 | ||||
020204 | 金融學 | ||||
020205 | 產業經濟學 | ||||
生命學院 | 071000 | 生物學 | 杜老師 | 13998315645 | |
機械學院 | 077300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于老師 | 13309885156 | |
080500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
環境學院 | 077600 | 環境科學與工程 | 王老師 | 18624007169 | |
083000 | 環境科學與工程 | ||||
信息學院 | 081100 | 控制科學與工程 | 張老師 | 13998396230 | |
建工學院 | 081400 | 土木工程 | 高老師 | 13898878809 | |
商學院 | 120201 | 會計學 | 曹老師 | 13604008372 | |
120202 | 企業管理 | ||||
120203 | 旅游管理 | ||||
120204 | 技術經濟及管理 | ||||
美術學院 | 130400 | 美術學 | 任老師 | 13309830925 | |
全 日 制專業學位 | 機械學院 | 085500 | 機械 | 于老師 | 13309885156 |
085600 | 材料與化工 | ||||
125603 | 工業工程與管理 | ||||
建工學院 | 085900 | 土木水利 | 高老師 | 13898878809 | |
信息學院 | 125604 | 物流工程與管理 | 張老師 | 13998396230 | |
商學院 | 125300 | 會計 | 曹老師 | 13604008372 | |
師范學院 | 045114 | 現代教育技術 | 葉老師 | 13889285208 | |
045115 | 小學教育 | ||||
045116 | 心理健康教育 | ||||
045118 | 學前教育 | ||||
外語 | 045300 | 漢語國際教育 | 李老師 | 13898813256 | |
文法 | 高老師 | 13889135260 | |||
體育學院 | 045201 | 體育教學 | 劉老師 | 13555835113 | |
045204 | 社會體育指導 | ||||
非全日制 | 商學院 | 125100 | 工商管理 | 畢老師 | 13998875180 |
應用技術學院 | 125601 | 工程管理 | 李老師 | 1854000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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