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政府治理考研調劑信息
更新時間:2023-03-17T03:56:46 編輯:考研派調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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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省份:北京
學校名稱: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學院名稱:暫無
專業名稱: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政府治理
專業類型:學碩/專碩
學習方式:非全日制
招收人數:0
發布渠道:官網發布
原文鏈接: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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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劑要求信息:
2023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政府治理考研調劑信息:(三)關于調劑
1. 為方便考生調劑,我校將在全校復試結束后,根據生源情況、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和考試考核等情況,擇優確定并及時公示一志愿考生擬錄取結果。
2. 我校國際商學院工商管理專業(MBA)非全日制EMBA方向、政府管理學院公共管理碩士(MPA)非全日制政府治理現代化實驗班方向接收校內外符合條件考生調劑,具體調劑信息以相關通知為準。
3. 我校調劑信息及相關工作將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http://yz.chsi.com.cn/yztj/)和學校研究生院網站(http://yjsy.uibe.edu.cn)公布。
4. 達到全國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國家線)而未達到我校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學校復試線)的考生,或經我校復試而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按照教育部2023年有關規定,自行聯系其他高校進行調劑。
四、錄取和復查
(一)擬錄取名單
全校各專業復試考核全部結束后,我校將根據生源情況、學校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等,結合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各專業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同意后及時在學校研究生院網站公示。擬錄取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我校非全日制僅招收定向就業考生。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
(二)錄取通知書發放
根據上級部門相關文件要求,我校擬于6月中旬發放錄取通知書。
(三)入學復查
我校將在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五、復試錄取的監督和復議
(一)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監督、巡視復試工作過程,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二)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
紀檢監察部門依據監督執紀工作要求,對碩士生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復試錄取期間,通過復試現場或錄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管,堅決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三)實行信息公布或公示制度
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錄取辦法、復試結果等需公布或公示的,依相關文件精神將及時在本校研究生院網站和研究生招生網上公布。
(四)實行復議制度
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工作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五)咨詢及申訴渠道
咨詢電話:010-64492151
電子郵箱: [email protected]
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惠新東街10號誠信樓801,100029。
(六)專用監督電話
我校研究生工作監督電話(010-64492998、010-64492163)、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2023年研究生招生專用監督電話(010-82837456)。

1. 為方便考生調劑,我校將在全校復試結束后,根據生源情況、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和考試考核等情況,擇優確定并及時公示一志愿考生擬錄取結果。
2. 我校國際商學院工商管理專業(MBA)非全日制EMBA方向、政府管理學院公共管理碩士(MPA)非全日制政府治理現代化實驗班方向接收校內外符合條件考生調劑,具體調劑信息以相關通知為準。
3. 我校調劑信息及相關工作將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http://yz.chsi.com.cn/yztj/)和學校研究生院網站(http://yjsy.uibe.edu.cn)公布。
4. 達到全國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國家線)而未達到我校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學校復試線)的考生,或經我校復試而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按照教育部2023年有關規定,自行聯系其他高校進行調劑。
四、錄取和復查
(一)擬錄取名單
全校各專業復試考核全部結束后,我校將根據生源情況、學校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等,結合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各專業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同意后及時在學校研究生院網站公示。擬錄取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我校非全日制僅招收定向就業考生。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
(二)錄取通知書發放
根據上級部門相關文件要求,我校擬于6月中旬發放錄取通知書。
(三)入學復查
我校將在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五、復試錄取的監督和復議
(一)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監督、巡視復試工作過程,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二)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
紀檢監察部門依據監督執紀工作要求,對碩士生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復試錄取期間,通過復試現場或錄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管,堅決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三)實行信息公布或公示制度
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錄取辦法、復試結果等需公布或公示的,依相關文件精神將及時在本校研究生院網站和研究生招生網上公布。
(四)實行復議制度
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工作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五)咨詢及申訴渠道
咨詢電話:010-64492151
電子郵箱: [email protected]
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惠新東街10號誠信樓801,100029。
(六)專用監督電話
我校研究生工作監督電話(010-64492998、010-64492163)、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2023年研究生招生專用監督電話(010-82837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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