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醫藥大學錄取規則

發布時間:2022-04-30 編輯:高招幫小莉
天津中醫藥大學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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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醫藥大學錄取規則 正文


以下是高招幫為大家整理的2021年醫藥大學錄取規則,摘自于2021年天津中醫藥大學招生章程,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八條:招生錄取高考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九條:院校志愿錄取執行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政策。分為順序志愿和平行志愿兩種錄取規則。

按照順序志愿規則錄取:院校錄取以“志愿優先、按志愿順序依次投檔”為原則,在同一科類、相應批次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控制分數線上,報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當報考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時,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類推,院校志愿不設分數級差;

按照平行志愿規則錄取:院校錄取以“分數優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檔”為原則,先對同一科類、相應批次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符合條件的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依次檢索每位考生填報的高校志愿;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高校的投檔條件時,則投檔到序號在前的高校;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高校的投檔條件,則直接投檔到該高校。

第十條:專業志愿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即在同一科類(或專業組)、相應批次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控制分數線上,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依次錄取。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如考生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愿錄取分數,即看是否達到第二專業志愿錄取分數,依次類推,直至最后一個專業志愿。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專業志愿錄取時,以考生的投檔成績為準,如投檔分數與所填報專業志愿順序相同,按各省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如無明確規定,優先錄取專業相關科目(依次為語文、數學、外語)分數較高的考生。

第十一條:內蒙古考生,依據當地招生辦法,錄取時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對于實施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北京、天津等省市的招生錄取工作,錄取時按照各省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高考改革試點省市的考生須滿足我校選考科目要求。

第十三條:社會考試成績相加的總成績,根據考生志愿,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中外合作辦學臨床藥學專業不錄取無該專業志愿的考生,無專業調劑環節;英語高考成績滿分為150分的省市,考生所得分數不得低于110分(滿分為其他標準的省市,參考該比例執行),具有較好的聽力與口語能力,且考生具有良好的化學基礎。

第十五條:對政策加分考生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1〕1號)文件執行。

第十六條:內地民族預科班招生工作按教育部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學校各專業的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第十八條:體檢標準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2003年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對不符合標準者,按指導意見規定處理。鑒于我校的專業培養要求和就業特點,建議殘疾考生慎報醫、藥和護理類專業。

第十九條:護理專業由于工作性質需求,建議男生身高1.65米、女生身高1.55米以下慎重報考。

第二十條:定向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定向就業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辦理。定向招生,定向就業。

第二十一條:我校在收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后寄發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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