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學錄取規則

發布時間:2022-04-30 編輯:高招幫小莉
天津科技大學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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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學錄取規則 正文


以下是高招幫為大家整理的2021年天津科技大學錄取規則,摘自于2021年天津科技大學招生章程,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依據教育部和有關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制訂的錄取政策和相關規定,按照“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在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合格標準內,以考生填報的高考成績為主要依據進行錄取。

第十三條 院校志愿錄取執行所在省(區、市)相關政策。對于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區、市),學校根據招生計劃數和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對于實行順序志愿投檔的省(區、市),學校按照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只有當各省(區、市)的同批錄取控制線上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數時,才錄取第二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并以此類推,院校志愿不設分數級差。

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工作,按照各省(區、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需滿足我校相應專業或專業組的選考科目要求。

第十四條 專業志愿錄取以投檔成績作為主要依據,以分數優先的原則安排專業(內蒙古自治區除外),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的情況下,若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其它未錄滿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投檔成績相同時,在非高考改革省(區、市),優先錄取相關科目成績較高的考生(相關科目依次為語文、數學、外語)。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等省(區、市),按各省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

第十六條 學校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處理)和日語專業除外,其公共外語課程為日語(零起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我校英語、翻譯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

第十七條 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藝術類(設計學類和動畫專業)招生執行2021年教育部及各省(區、市)藝術類招生相關規定,認可招生省份美術學和設計學類統考成績,具體計劃以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錄取規則詳見《天津科技大學2021年藝術類(設計學類和動畫專業)本科招生簡章》。

第十九條 藝術類(表演專業)招生執行2021年教育部及各省(區、市)藝術類招生相關規定。錄取規則詳見《天津科技大學 2021年藝術類(表演專業)本科招生簡章》。

第二十條 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執行2021年教育部及各省(區、市)的相關規定,錄取規則詳見《天津科技大學2021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

第二十一條 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二十二條 依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書。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及本人身份證,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歸屬學院所在校區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應征入伍新生需在規定時間內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

第二十三條 學校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入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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