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樂學院錄取規則

發布時間:2022-04-30 編輯:高招幫小莉
中央音樂學院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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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樂學院錄取規則 正文


以下是高招幫為大家整理的2021年中央音樂學院錄取規則,摘自于2021年中央音樂學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中央音樂學院錄取原則:我校為經教育部批準的獨立設置的本科分數線。

專業合格考生,在高考文化課(文考)成績達到我校錄取控制分數線,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體檢情況符合我校招生錄取要求的前提下,根據各專業錄取原則,對考生的校考成績與文考成績進行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寧缺毋濫。

音樂學、音樂藝術管理、音樂治療招考方向文化課成績不低于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2021年本科(文/理)藝術類錄取控制分數線的130%。然后,再按照專業成績、文考成績各占50%合成后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音樂教育招考方向文化課成績不低于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2021年本科(文/理)藝術類錄取控制分數線的130%。然后按專業成績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錄取。如出現“正取”生未報我校的情況,或由于“正取”生文考成績未達到要求等而未被錄取,則依次錄取該招考方向文考合格的“備取”生。

音樂表演、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各招考方向,文化課成績不低于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2021年本科(文/理)藝術類錄取控制分數線。然后按專業成績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錄取。如出現“正取”生未報我校的情況,或由于“正取”生文考成績未達到要求等而未被錄取,則依次錄取該招考方向文考合格的“備取”生。

若按照專業設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錄取控制分數線以“音樂表演專業”分數線為準;如設有兩批(兩類)或以上藝術類錄取控制分數線,除標明我校所屬批、類外,以高線為準。如果有不設定藝術類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或所設藝術類錄取控制分數線不能對應我校性質的,我校自行認定。

凡實行考試招生制度改革試點地區,我校對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要求不限。

第十三條  招生計劃、專業考試時間、地點、報考手續、考試科目和要求等詳見《中央音樂學院2021年本科招生簡章》及相關網絡公告。

第十四條  錄取通知書將于我校收到各省市招辦《錄取名冊》后,由招生辦公室寄發給被錄取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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