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師范大學招生章程

發布時間:2022-04-30 編輯:高招幫小莉
吉林師范大學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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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師范大學招生章程 正文


2021年收費標準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吉林師范大學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等有關規定,結合我校辦學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本年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吉林師范大學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層次:本科、專科


第四條  學校地址


四平校區:吉林省四平市鐵西區海豐大街1301號。


長春校區:吉林省長春市高新區卓越大街399號。


第二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五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書,專科畢業生由吉林師范大學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畢業證書,高職畢業生由吉林師范大學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三章  學生資助政策


第六條  資助政策


按照《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要求,建立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


入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家庭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級教育部門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用于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報到。入校后,由學校核實認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我校校內設立了愛心禮包、返鄉車票、臨時困難補助等專項補助;設立社會獎助學金,由社會各界人士在我校捐資設立用以獎勵、資助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第四章  收費標準


第七條  學費標準


本科專業:


漢民族學、教育學、小學教育、心理學、學前教育、數學與應用數學、統計學、生物技術、生物科學、化學、應用化學、環境科學、物理學、應用物理學、地理科學專業學費標準為3850元/學年;


旅游管理、環境工程、工商管理類(包括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市場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4180元/學年;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4400元/學年;


法學、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社會工作專業學費標準為4620元/學年;


運動訓練專業學費標準為9000元/學年;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地理信息科學、軟件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電子信息類(包括電子信息工程、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通信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4840元/學年;


英語、日語、俄語、朝鮮語、德語、西班牙語專業學費標準為5060元/學年;


新聞學、編輯出版學、音樂學、音樂表演、廣播電視編導、動畫、數字媒體藝術專業學費標準為6820元/學年;


美術學、產品設計、環境設計、繪畫、書法學專業學費標準為5940元/學年。


國際本科學術互認課程(ISEC)項目專業:環境工程、財務管理、旅游管理、人力資源管理、金融學、軟件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20000元/學年。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前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20000元/學年,電子信息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23000元/學年,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24000元/學年。


本科少數民族預科生第一年學費標準為5000元。


專科專業:


小學教育、學前教育、小學英語教育、小學語文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3300元/學年。


美術教育、體育教育學費標準待定。


第五章  錄取說明


第八條  英語、日語、德語、西班牙語專業只招英語考生;俄語專業招英語或俄語考生;朝鮮語專業招非朝鮮族英語考生。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前教育專業除外)和國際本科學術互認課程(ISEC)項目專業主干課用英語或英漢雙語授課,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九條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的要求。報考體育教育專業的考生,一般男子身高不低于170cm,女子身高不低于160cm。


第十條  錄取辦法


1.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如生源省份投檔比例有特殊規定,按生源省份投檔比例要求執行。


2.專業錄取。普通類專業根據考生投檔分數(含政策性照顧分,下同),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3.優先級別。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時,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文科類或選考歷史科目組以語文、數學、外語為順序,理科類或選考物理科目組以數學、語文、外語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不分文理科類或“3+3”模式改革省份以語文、數學、外語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藝術、體育等其他特殊類型專業錄取時單科排序照此執行。若考生所在省份招考文件規定了相關的排序方法,則按其辦法執行。


4.專業調劑。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調劑到未錄取滿額并符合錄取條件的專業。所有專業調劑考生的優先級均低于有專業志愿的考生。在專業調劑一欄中,考生未填“同意(是)”或“不同意(否)”的,一律視為“不同意(否)”。


5.退檔。在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對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投檔考生但未能按志愿進入專業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或服從調劑但成績未達到調劑標準的考生,或服從調劑但不符合未錄滿專業錄取條件的考生,做退檔處理。在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對未能按志愿進入專業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或服從調劑但不符合未錄滿專業錄取條件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6.加試要求。報考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生源地省級招生山東省音樂類考生報考我校音樂類專業須在山東師范大學組織的多校聯考中取得我校對應專業的合格證;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執行普通類批次控制線,在普通類專業相應批次進行錄取,無藝術類校考或省統考要求,非藝術類考生也可以報考;招收其他省份的藝術類專業考生,承認相應省份對應專業的統考(聯考)合格成績。


7.少數民族預科生的招生對象為少數民族考生,預科一年,一年后按考生成績分配專業。


8.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和國際本科學術互認課程(ISEC)項目專業只錄取有專業志愿的考生, 不接受專業調劑。


9.工商管理類(包括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市場營銷專業)、電子信息類(包括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專業)實行大類招生,學生直接選擇“專業類”填報學習。專業分流按照學校文件和相關學院分流實施細則執行。


10.部分特殊類型專業錄取原則。


①體育類專業


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在投檔的合格考生中,依據各省招生專業計劃,按高考文化課總成績(含政策性照顧分,下同)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高考文化課總成績相同時,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課成績再次相同時,按高考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運動訓練專業:按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以及《吉林師范大學2021年運動訓練專業招生簡章》等規定執行。


②藝術類專業


美術學、環境設計、產品設計、繪畫、動畫、數字媒體藝術、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書法學專業:在投檔的合格考生中,依據各省招生專業計劃,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高考文化課總成績(含政策性照顧分,下同)的60%+專業課成績的100%。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課成績再次相同時,按高考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音樂學專業:在投檔的合格考生中,依據各省招生專業計劃,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高考文化課總成績的60%+專業課成績的100%。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課成績再次相同時,按高考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音樂表演專業:在投檔的合格考生中,依據各省招生專業計劃,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照高考文化課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高考文化課總成績再次相同時,按高考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在高考文化課總成績達到我校普通類專業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投檔考生中,按高考文化課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高考文化課總成績相同時,按高考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只錄取有專業志愿的考生,不接受專業調劑。


11.省屬公費師范專業只招收吉林省考生。定向就業地區分配時,在各專業預錄取的考生中,按投檔分數從高到低的順序,在定向就業地區計劃數內由考生自行選擇,額滿為止。


12.特殊省份的錄取。


內蒙古自治區:對于投檔考生按“專業志愿清”原則進行錄取。


高考改革省份,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須符合我校招生專業和選考科目要求。對于進檔考生,按投檔分數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錄取,額滿為止;同分錄取時,依據考生位次順序進行擇優錄取;同分同位次錄取時比較單科成績。對于所報專業志愿無法滿足并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只在同一專業組內進行調劑。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一條  新聞學、編輯出版學、動畫、數字媒體藝術、廣播電視編導、德語、西班牙語專業學生就讀地點在我校長春校區,其他專業在我校四平校區;本科少數民族預科生預科階段就讀地點在吉林省教育學院少數民族預科班培訓基地;專科專業學生就讀地點在吉林師范大學分院和吉林師范大學遼源分院。


第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三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四條  聯系方式


四平校區:吉林省四平市鐵西區海豐大街1301號


長春校區:吉林省長春市高新區卓越大街399號


學校網址:http://www.jlnu.edu.cn/


招辦網址:http://web.jlnu.edu.cn/zsb/


咨詢電話:0434-3294661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聯系人:高老師、陳老師


第十五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吉林師范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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