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科技大學招生章程

發布時間:2022-04-30 編輯:高招幫小莉
西南科技大學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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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學招生章程 正文


2021年西南科技大學招生章程已經公布,招生章程是收費標準、獎助學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西南科技大學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招生高考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校名為西南科技大學,英文譯名:Southwest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學校代碼:10619。學校是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資格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設有國防科技學院等16個學院(部),在工學、理學、農學、經濟學、法學、文學、管理學、教育學、留學生。


第三條 學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與國家教育部共建高校,也是四川省人民政府與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共建高校,是教育部確定的國家重點建設西部14所高校之一。學校地址:四川省綿陽市涪城區青龍大道中段59號,現有兩個教學校區:青義校區、西山校區。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全面推進教育部“陽光工程”建設,為國家和學校選拔優秀人才。接受各級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學校設立西南科技大學本科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執行學校黨政有關招生工作的決定,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工作的實施辦法,并監督招生工作的全部過程。招生委員會由相關校領導、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院長代表、教師代表、學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組成,校長任主任,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學校招生就業處。


第六條 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高考招生錄取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學校紀委(監察處)是學校本科招生錄取工作的監督機構,按照《西南科技大學招生錄取監察工作實施辦法》對招生錄取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學制和畢業條件


第八條 學校普通全日制本科面向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招生計劃和收費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試院(招生辦公室)向社會公布。根據教育部規定,我校預留計劃為本科招生計劃的1%。預留計劃用于解決各省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問題。


第九條 學校本科專業中建筑學、城鄉規劃專業學制為五年,其余為四年,專科為三年。


第十條  學校本科實行學分制,本科專業的學生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在三年到六年(五年制專業為四到七年)內修完規定的課程,成績合格者頒發西南科技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


第四章 進檔考生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學校普通全日制高考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在四川省教育廳領導下,參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組織的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二條  學校實行按專業和學科專業類相結合的招生模式,有工商管理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法學類、外國計算機類、兵器類、核工程類等招生大類。學生完成大類基礎培養階段后,根據相關規定進行專業分流。


第十三條 學校對實行志愿投檔模式的省市投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錄取時對生源質量好的省區按規定可適量增加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凡投檔到我校的考生,身體達到相關專業要求后,錄取時按“分數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和調劑,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同分排序細則進行排序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者或錄取滿額時,則作退檔處理。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愿清”的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外語類專業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應試外語語種與專業相同的考生,其它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考生進校后僅能以英語、日語或俄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十六條 藝體類專業錄取規則:對文化考試和專業考試成績均上線的考生,按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投檔成績錄取,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沒有明確投檔規則的,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依次按文化總分、外語、語文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其中:四川藝術類考生文化成績要求達到省控線上50分(含50分),體育類考生文化成績要求達到省控線上20分(含20分)]體育類專業考生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不低于1.58米。


第十七條 學校建筑學、城鄉規劃專業要求學生具備一定的美術基礎,學生進校后學校將組織相關測試。


第十八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學校原則上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十九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按教育部相關要求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  我校認可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面向全國普通高校規定的加分政策,加分后形成的總成績作為進檔及專業安排的依據。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條  學校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型招生事宜,按照教育部有關特殊類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體辦法,依據教育部的相關規定以及《西南科技大學2021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執行。


第二十二條  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和省教育廳《關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實行學分制收費改革試點的通知》(川價費〔2004〕118號)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按照國家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政策和規定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及相關手續。 


第二十三條 學校選拔能模范遵守國家有關招生政策法規、政策水平高、工作能力強、能吃苦耐勞的教師和干部參加招生宣傳和招生錄取工作。所選人員均須參加學校組織的招生政策法規和業務培訓,參加招生錄取的工作人員須無直系親屬參加當年的高考。


第二十四條 學校招生的詳細情況和錄取結果可以通過三個途徑查詢:


1、“西南科技大學本科招生網”網站(http://zs.swust.edu.cn);


2、西南科技大學招生咨詢熱線:0816-6089071;


3、微信公眾號查詢:SWUSTZSZX。


第二十五條 學校招生錄取接受社會和廣大考生的監督,學校未授權任何中介機構進行招生宣傳和招生工作。考生和家長可以通過信函或電話向學校紀委、監察處反映情況或投訴。投訴電話:0816-6089051。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西南科技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西南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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