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師范大學2023年浙江省本科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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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師范大學2023年浙江省本科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正文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杭州師范大學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2023年杭州師范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杭州師范大學,院校部委代碼:10346。
第六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博士學位授予單位,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浙江省重點建設高校。
第七條 學校位于浙江省杭州市,現有倉前主校區(余杭塘路2318號)、下沙校區(學林街16號)、玉皇山校區(玉皇山路77號),占地3000多畝。
第八條 頒發證書:學校培養的本科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學校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 學校紀檢部門全程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地做好“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與報名辦法
第十二條 招生計劃:面向浙江省招生,其中小學教育(師范)專業70名、學前教育(師范)專業60名、特殊教育(師范)專業30名、護理學專業160名,在普通類提前錄取。
第十三條 報名時間:2023年3月1日9:00至3月15日16:00。
第十四條 報名條件(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可以報考):
1.具有浙江省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
2.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
3.中學綜合素質評價B等(含)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為P等(含)以上;
4.有志于從事相關專業工作的考生;
5.考生類別:小學教育(師范)、學前教育(師范)、特殊教育(師范)、護理學專業招收普通類考生。
6.考生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要求:
專業 | 學業水平測試要求 | 選考科目 |
小學教育(師范) | 不少于6個A,其余均在合格及以上 | 不限 |
學前教育(師范) | 不少于3個A,且A+B不少于5個,其余均在合格及以上 | 不限 |
特殊教育(師范) | 不少于3個A,其余均在合格及以上 | 不限 |
護理學 | 不少于2個A,其余均在合格及以上 | 不限 |
第十五條 報名方式
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由個人提出申請,每個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專業,且不能同時兼報我校“高素質復合型碩士層次高中教師培養試點”招生。
考生登錄杭州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undergrad.hznu.edu.cn),點擊“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網上報名”,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
第十六條 資格審查
學校組織專家組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審核,確定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名單。按照學考換算總成績(A等計10分,B等計5分,C等計2分,D等不計分)從高到低排序。小學教育(師范)、學前教育(師范)和特殊教育(師范)專業以專業計劃數10倍的比例確定獲得面試資格的名單(同分考生一并劃入);護理學專業以專業計劃數6倍的比例確定獲得面試資格的名單(同分考生一并劃入)。符合報考條件的報名人數中,小學教育(師范)、學前教育(師范)和特殊教育(師范)專業未超過計劃數10倍,護理學專業未超過計劃數6倍,則直接進入面試。
考生可于2023年3月28日起通過杭州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網上報名”系統登陸個人賬號查詢審核情況。
第十七條 網上確認及繳費
通過審核的考生登錄杭州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點擊“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網上報名”系統,根據網上提示的“網上確認流程”進行網上確認、繳費、打印準考證(用A4紙張打印)。
網上確認、繳費時間為:2023年4月6日9:00至4月10日16:00。
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間為:2023年4月13日11:00至4月16日。
第五章 綜合素質測試和錄取辦法
第十八條 綜合素質測試
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綜合素質測試。
1.綜合素質測試辦法
(1)測試時間和地點
小學教育(師范)、學前教育(師范)和特殊教育(師范)專業測試時間:2023年4月15日;護理學專業測試時間:2023年4月16日。
小學教育(師范)、學前教育(師范)、特殊教育(師范)、護理學專業綜合測試地點:杭州師范大學(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號)。
(2)測試方式
采用分專業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主要考核考生專業素養、專業潛質,具體內容如下(在教師才藝展示環節中,考生除鋼琴以外的所需用品需自備):
專業 | 面試內容 |
小學教育(師范) | 儀態儀表;思維品質;語言表達;書寫展示;教師才藝展示。 |
學前教育(師范) | 儀態儀表;思維品質;語言表達;命題繪畫或手工制作;教師才藝展示。 |
特殊教育(師范) | 儀態儀表;思維品質;語言表達;書寫展示;教師才藝展示。 |
護理學 | 儀態儀表;口頭表達;情景測試。 |
綜合素質測試結束后,我校將在招生專業綜合素質測試成績60分(含)以上的考生中,小學教育(師范)、學前教育(師范)、特殊教育(師范)專業按專業招生計劃數的5倍劃定合格線(同分考生一并劃入),護理學專業按專業招生計劃數的4倍劃定合格線(同分考生一并劃入),確定入圍考生名單。考生可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成績。
入圍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十九條 錄取辦法
1.獲得我校綜合評價招生入選資格的考生均需參加浙江省2023年普通類高考。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報考小學教育(師范)、學前教育(師范)、特殊教育(師范)、護理學專業普通類考生,在普通類提前錄取。考生須第一志愿填報我校,否則無效。“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須與初次網上報名所填報的專業一致。未被我校錄取的考生,進入后續志愿的投檔程序。
2.對“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對于綜合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高考文化成績相同,則按高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綜合成績由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文化成績等部分組成。
小學教育(師范)、學前教育(師范)、特殊教育(師范)、護理學專業的綜合成績按“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1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30%+高考文化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60%”計算形成,其中學業水平測試A等計10分,B等計5分,C等計2分,D等不計分。
3.我校認可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相應科目的高中學考成績等第,其中對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兩項合并取高的等第作為“技術”科目學考等第,自選綜合不計。
4.專業投檔辦法:對進檔的考生,學校根據分數優先原則,按各專業招生計劃數1:1劃定各專業校內投檔基準線進行專業投檔。
5.在錄取時,當各專業填報志愿人數不足招生人數的110%時,錄取人數控制在各專業填報志愿人數的85%以內。
6.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學校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我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根據具體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六章 收費、獎勵和資助及相關政策
第二十二條 嚴格執行浙江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的統一規定的收費標準。通過審核的考生需在網上繳納報考費,標準為140元/人,未通過審核的考生免收報考費。杭州師范大學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由專業注冊學費和學分學費組成。學年開始時,學費按浙江省物價部門核定的預收標準進行預收,學年結束后結算。
第二十三條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師范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各類專項獎學金。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資助政策。
第二十四條 學生入校后遵循杭州師范大學教學管理、學生管理、獎學助學等文件規定進行管理。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新生錄取結果將通過杭州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公布。
學校網址: http://www.hznu.edu.cn
學校本科招生網: http://undergrad.hznu.edu.cn
第二十六條 咨詢聯系方式:杭州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招生辦公室地址:杭州師范大學(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號,郵編:311121)。
招生熱線:0571-28865193。
監督電話:0571-28865047。
第二十七條 如遇重大突發情況,學校將視情保留對“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考核方式、考核內容、考試時間和地點等調整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實行,由學校招生辦負責解釋。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杭州師范大學2023年浙江省本科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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