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農業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5

更新時間:2024-08-02 10:41:54 編輯:考研派小莉
東北農業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5
Add 東北農業大學
復試學姐微信

關于《東北農業大學復試考研》我們搜集了部分東北農業大學復試考研真題和復試資源,免費贈送;并提供有償的東北農業大學復試考研初試/復試/調劑輔導(收費合理,內部資源,效果有保障),如果需要領資源或了解研究生輔導的,請加網頁上的學姐微信。東北農業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5來自東北農業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及歷年考研分數線數據的匯總(學校網站一般不穩定,或存留的分數線年限較少)。以下即是東北農業大學歷年考研分數線,希望對東北農業大學復試考研報考有用。

添加東北農業大學去年調劑上岸微信號>>
查東北農業大學往年復試/錄取分數線>>
免費領取東北農業大學復試真題.PDF>>
領取東北農業大學復試流程和面試內容>>
添加微信查詢:東北農業大學往年招收調劑的專業>>
添加微信查詢:東北農業大學各專業往年調劑錄取分數線>>
添加微信查詢:東北農業大學一志愿生源調劑去向>>

東北農業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指導思想
研究生考試招生是國家選拔高層次專門人才的重要途徑,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復試組織工作,規范開展調劑工作,努力提高人才選拔質量,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確保復試錄取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學性和有序性。
第二條 工作原則
(一)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確保招生選拔質量。
(二)堅持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確保招生錄取規范有序。
(三)堅持全面考查、綜合評價。在對考生德智體能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礎上,綜合對考生進行學業知識、專業能力素質、科研創新潛質等方面的考核;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思想品德和身心健康狀況等方面的全面考查。
(四)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各工作小組及導師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要求。
(五)強化監督檢查,加大違規處理力度,深入推進信息公開,切實嚴明招生紀律。
(六)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 組織管理及其職責
第三條 學校組織機構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的領導實施及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由我校主管研究生工作副校長擔任,副組長由研究生院院長擔任,成員為各研究生招生學院院長,秘書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工作人員擔任。小組具體職責:
1.負責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復試工作的方針、政策及辦法,負責部署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并領導組織實施;
2.負責分配及下達各學院分專業招生計劃;
3.負責審核各學院制定的學科復試分數線、復試程序、調劑方案等;
4.負責視頻復試工作中涉及軟件的使用培訓工作;
5.負責審批各學院上報的復試及擬錄取名單;
6.負責最終擬錄取結果公示及上報。
(二)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監督領導小組
組長由學校紀委書記擔任,副組長由學校紀委副書記及紀檢監察處處長擔任,成員由紀檢監察處紀檢員組成。小組具體職責:
1.負責依法維護考生及招生復試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
2.負責全校復試錄取相關工作的監督和巡視;
3.負責指導各學院招生復試工作監督小組的工作;
4.負責依規受理申訴及舉報,并對存在違規的人員及問題進行查處;
5.負責對捏造事實、污蔑當事人的惡意舉報進行追責。
第四條 學院組織機構
成立學院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復試人員資格審查小組、專家復試工作小組。同時成立學院招生復試工作監督領導小組。
(一)學院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
學院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院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研究生工作領導擔任,成員由學院學位分委員會或教授委員會成員3-5人組成。小組具體職責:
1.負責制定學院具體復試工作實施細則,細則中應對復試時間、地點、內容、方式、調劑條件等進行詳細說明;
2.負責組織成立學院復試人員資格審查小組、專家復試工作小組,并負責本學院各小組所有復試工作人員的遴選及政策、業務培訓;
3.負責制定執行本學院招生計劃分配方案;
4.負責制定本學院各專業復試基本分數線;
5.負責組織安排本學院復試試題的命制、保密及評閱工作;
6.負責審核學院復試人員名單及信息公開;
7.負責協調本學院復試工作所需人員、場地、設備等具體工作的實施。
8.指派專人負責遠程復試平臺、軟件等問題,確保軟件平臺的適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穩定性,以滿足遠程復試要求。
(二)學院招生復試工作監督領導小組
學院招生復試工作監督領導小組組長由各學院黨委或總支書記擔任,副組長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書記擔任,成員由輔導員等3-5人組成。具體職責:
1.負責全面監督、檢查本學院復試工作各環節實施;
2.負責對復試工作人員進行紀律培訓;
3.負責監督學院相關信息公開情況,確保考生咨詢、投訴渠道暢通;
4.負責依規受理申訴及舉報,并對存在違規的人員及問題進行查處。
(三)學院復試人員資格審查小組
學院復試人員資格審查小組組長由學院研究生科研秘書擔任,成員由學院辦公室、教務科等專職工作人員組成。小組具體職責:
1.負責與考生進行聯絡與信息互通;
2.負責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報考資格、復試資格、相關證件等方面的審查,對不符合條件的考生依規取消其復試資格;
3.負責出任專家復試工作小組秘書,并負責復試記錄單、專家打分表、復試結果匯總等表格的整理、統計、上報及相關復試材料的存檔;
4.負責完成學校及學院分配的其他復試相關工作。
(四)學院專家復試工作小組
各學院根據工作需要按一級或二級學科成立研究生專家復試工作小組,組長一般應由相應學科帶頭人擔任,成員應由研究生指導教師或具備副教授及以上職稱的專職教師5-11人組成,且導師組組成人員應隨機組成。復試人員較多的學科,專家復試工作小組可視情況另設秘書,秘書須為學院正式在崗在編教師。小組具體職責:
1.負責結合本學院復試實施細則執行對考生的復試;
2.負責對復試情況進行整理及上報;
3.小組須在本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開展工作,并對結果負責。
第三章 復試
第五條 復試形式及管理
(一)復試形式
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將使用統一復試平臺,采取遠程線上的方式進行。
(二)復試管理
各招生學院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研究生復試工作要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督查。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認真梳理總結去年工作,進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并做好風險評估和相關應對預案,要防止并杜絕麻痹大意、“經驗主義”,統籌做好疫情防控與復試錄取工作。
1.建立健全“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
2.加強導師培訓,強化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法治意識,并提高導師運用相關軟硬件的能力,充分發揮和規范導師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
3.考生應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
4.采取靈活有效的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管,對復試全程錄音錄像,嚴防復試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5.指定專人負責技術問題,強化技術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組織模擬演練,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
6.做好兜底支持保障。強化人性化關懷和個性化安排,積極采取有效措施,解決考生問題。
7.嚴肅考風考紀。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各招生學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六條 復試準備
(一)招生學科需做好以下準備:
1.加強政策宣傳解讀,提升對考生的咨詢服務能力。并暢通考生聯系咨詢通道,安排專人受理考生咨詢,及時為考生答疑解惑。
(1)及時、準確解讀招生學科復試工作實施細則的內容和相關要求,特別是復試時間、方式、流程等安排,讓社會和考生充分知曉,確保復試組織工作順暢有序。
(2)加強對考生參加遠程復試工作的指導,向考生詳細介紹有關軟件平臺使用辦法、復試流程和相關要求等。
2.細化流程、模擬演練,做好應急預案。
(1)全面審視、認真思考,細化復試環節全過程,實現無縫鏈接、閉環管理,確保復試工作的安全平穩;
(2)有效組織、科學管理,充分借助模擬演練,完善復試流程、積累經驗,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3)做好復試時導師端和考生端的軟硬件設備出現問題的應急預案;
(4)做好復試時由于網絡原因造成影響的應急預案;
(5)做好復試時疫情防控方面的應急預案。
(6)其他方面的應急預案。
3.做好遠程線上復試所需軟硬件設備、備用設備、場地安排、衛生消毒、后勤補給等各項準備工作。
(二)考生需做好以下準備:
1.能夠采集音頻、視頻的設備(電腦、手機等設備)和配件(電源、支架)若干,并按照招生學院要求在設備中安裝好必要軟件。
2.良好的網絡環境。
3.“雙機位”要求。“第一機位”采集考生音、視頻源(考生正前方);“第二機位”采集考生“第一機位”顯示器的音、視頻源(考生側后方)。
4.環境簡潔、無遮擋、無死角、無其他人員。
5.必要文具。
6.按照招生學院要求準備其他相關材料。
第七條 復試資格線確定
(一)學校結合生源及招生計劃等情況制定不低于國家A區基本要求的各學科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復試分數線),同一專業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研究生復試分數線相同。考生須達到規定的復試分數線才能進入復試。
(二)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對于生源充足的學科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可適當擴大比例,但一般不得超過150%。計算復試人數時遵循小數點進位原則。
(三)一志愿上線生源數量未達到招生計劃的學科,符合國家A區復試分數線的考生均應參加報考專業復試;一志愿上線生源數量超出招生計劃的學科,上線考生按初試成績總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比例確定本專業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
(四)一志愿上線生源不足或復試后擬錄取考生數未達招生計劃數的學科方可接收調劑。
(五)復試照顧(初試加分)政策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3.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以上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六)“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專項
我校2021年“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復試分數線由我校自主劃定。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的加分政策。專項一志愿上線生源不足可接收調劑。
第八條 復試資格審查
嚴格考生資格審查,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復試前,各招生學科要積極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報考庫”、“學籍學歷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等對考生的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等進行嚴格審查核驗。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一)復試資格審查由各學院自行組織實施,具體由學院復試資格審查小組在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進行。
(二)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需進行線上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材料不齊全或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復試。資格審查所需材料:
1.初試準考證;
2.有效身份證;
3.學信網下載的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應屆生)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往屆生);
4.大學階段成績單(加蓋教務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5.思想政治審核表;
6.符合“復試照顧政策”的考生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7.考生認為能體現或證明本人學業水平、學術能力及所獲獎勵等的其他材料。
第九條 復試內容
各招生學科要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和辦學特色,精心設計復試內容,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要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復試內容具體包括外語水平測試、專業綜合知識考試、綜合素質考核等三部分,應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滿分100分。
(一)外語水平測試:滿分10分。
該部分主要考察考生專業外語的掌握水平。
(二)專業綜合知識考試:滿分50分。
1.考試形式為筆試或口試;
2.試題由學院組織命制,試題內容應與《東北農業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公布的復試要求及相關說明一致;
3.報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業工程與管理(125603)的考生,該項考試內容為“思想政治理論”;報考會計碩士(125300)該項考試內容為專業綜合知識考試占60%,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占40%。
(三)綜合素質考核:滿分40分。
每位考生單獨進行。考核內容及要求:
1.學科背景及科研創新潛力
(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2)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3)對學術型碩士了解其科研成績,如已發表的論文、參與的科研活動及獲獎等;對全日制專業型碩士側重了解考生的應用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對非全日制專業碩士還應了解考生的就業興趣、愛好、特長等方面的內容。
2.外語口語及聽力水平
主要考核考生外語實際聽說的應用能力。
3.思想政治素質及社會適應性
思想政治素質考核是保證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思想政治品德方面內容,并加強誠信評判。各學院要將誠信考核作為專項環節納入復試工作,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了解考生在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4.邏輯思維能力及個人素質
主要考查考生舉止、表達、禮儀、人文素養及心理健康狀況。
第十條 復試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必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試題難易程度應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和專業課筆試科目重復,考試方式為筆試。其中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加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加試科目、參考書目請參看我校當年發布的《2021年東北農業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第十一條 復試成績
復試成績為外語水平測試、專業綜合知識考試和綜合素質考核面試等三項成績加和,各學院應設定各項合格線,任一項成績未達合格線者不予錄取。招生學院應在復試結束后及時公布考生復試成績。
為做好我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3〕2號)、《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號)、《東北農業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等文件要求,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國際文化教育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指導思想
研究生考試招生是國家選拔高層次專門人才的重要途徑,復試錄取是研究生考試招生的重要組成部分。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嚴格執行政策,嚴守工作紀律,規范錄取行為,強化工作作風,切實做好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各項工作,確保公平、公正、科學。
第二條工作原則
(一)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確保招生選拔質量。
(二)堅持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確保招生錄取規范有序。
(三)堅持全面考查、綜合評價。在對考生德智體美勞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礎上,綜合對考生進行學業知識、專業能力素質、科研創新潛質等方面的考核;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思想品德和身心健康狀況等方面的全面考查。
(四)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 組織管理及其職責
第三條學院組織機構
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我院碩士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的領導實施及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一)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盧鐵光
副組長:胡長偉
成 員:學院教授委員會成員
秘 書:韓笑
小組具體職責:
1.負責研究制定學院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2.負責確定復試各相關工作人員遴選及業務培訓;
3.負責部署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并領導組織實施。
(二)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監督領導小組
組 長:肖冬梅
副組長:李昊書
成 員:公旭蕾
小組具體職責:
1.負責全面監督、檢查本學院復試工作各環節開展情況;
2.負責對復試工作人員進行保密培訓;
3.負責監督學院相關信息公開情況,確??忌稍儭⑼对V渠道暢通;
4.負責依規受理申訴及舉報,并對相關問題進行核查。
(三)學院復試人員資格審核小組
組長:王富林
成員:韓笑 景曉彤
小組具體職責:
1.負責學院與考生之間的信息互通;
2.負責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報考資格、復試資格、相關證件等方面的審查,對不符合條件的考生依法依規取消其復試資格;
3.負責出任專家復試工作小組秘書,并負責復試記錄單、專家打分表、復試結果匯總等表格的整理、統計、上報及相關復試材料的存檔;
4.負責完成學校及學院分配的其他復試相關工作。
(四)學院專家復試工作小組
組長:學科帶頭人
成員:具備副教授及以上職稱的專職教師5-9人隨機組成
秘書:韓笑
小組具體職責:
1.負責結合本學院招生錄取工作辦法對考生開展相關工作;
2.負責對復試情況進行整理并上報學院;
3.小組須在本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開展工作,并對結果負責。
(五)后勤保障組及技術服務組
組長:王兵
成員:陳致廣 任琨
小組具體職責:
1. 負責復試期間的后勤供需保障;
2. 負責復試期間的設備技術調試工作;
3. 負責其他情況的應急處理工作。
第三章 復試
第四條復試時間、形式及流程管理
1.復試的時間、地點
時間:2024年3月30日上午10:20
地點:國際文化教育學院409教室
2.復試形式
2024年國際中文教育專業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采取線下形式進行。
3. 復試流程
(1)資格審查。
核驗考生相關材料,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抽取面試順序及試題。
時間:2024年3月30日 9:00-10:00
地點:國際文化教育學院106會議室
(2)專業知識綜合考試(筆答)
時間:2024年3月30日10:20-11:20
地點:國際文化教育學院409教室
(3)綜合素質考核(面試)+外語水平測試
時間:2024年3月30日13:30-17:00
地點:國際文化教育學院409教室
第五條復試分數線
(一)學校結合生源及招生計劃等情況制定不低于國家A區基本要求的各學科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復試分數線),同一專業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研究生復試分數線相同??忌氝_到規定的復試分數線才能進入復試。
(二)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為120%。
2024年國際文化教育學院招生計劃數
招生學科 專業類別 招生計劃 已接收推免生計劃 剩余計劃
國際中文教育 專業學位 13 0 13
 
(三)學校將根據國家線及一志愿上線考生情況,確定各專業進入復試考生名單,并在研究生院網站進行公示。
(四)復試照顧(初試加分)政策
學校將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3〕2號)要求,結合教育部下發的符合加分政策考生名單,確定進入復試的加分考生名單。
(五)“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專項
學校將根據“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招生數,結合一志愿報考該專項計劃考生及同一專業普通計劃考生復試線情況,確定進入復試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名單。
第六條復試資格審查
嚴格考生資格審查,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復試前,各招生學科要積極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報考庫”、“學籍學歷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等對考生的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等進行嚴格審查核驗。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一)復試資格審查由學院自行組織實施,具體由學院復試資格審查小組在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進行。
(二)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需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材料不齊全或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復試。資格審查所需材料:
1.初試準考證;
2.有效身份證;
3.學信網下載的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應屆生)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往屆生);
4.大學階段成績單(加蓋教務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5.思想政治審核表;
6.符合“復試照顧政策”的考生須提前向研招辦備案;
7.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須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8.考生認為能體現或證明本人學業水平、學術能力及所獲獎勵等的其他材料。
9.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有效、復試全程恪守誠信。
第七條復試準備
(一)招生學科需做好以下準備:
1.加強政策宣傳解讀,提升對考生的咨詢服務能力。及時發布、準確解讀招生學院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的內容和相關要求,特別是復試時間、方式、流程等安排,并派專人受理考生咨詢,及時為考生答疑解惑,確保復試組織工作順暢有序。
2.細化流程、模擬演練,做好應急預案。
(1)全面審視、認真思考,細化復試環節全過程,實現無縫鏈接、閉環管理,確保復試工作的安全平穩;
(2)有效組織、科學管理,充分借助模擬演練,完善復試流程、積累經驗,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第八條復試管理
各招生學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認真梳理總結以往工作,進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并做好風險評估和相關應對預案,要防止并杜絕麻痹大意、“經驗主義”,統籌做好復試錄取工作。
1.采取“兩識別”“四比對”等措施,加強考生身份審核,嚴防替考;建立健全“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采取與考生簽署《誠信復試承諾書》等方式,加強考生誠信教育。
2.加強復試導師和工作人員的遴選、培訓和管理,強化政策意識、保密意識和責任意識,堅決杜絕復試導師和工作人員自行其是。充分發揮導師和工作人員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
3.嚴肅考風考紀。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各招生學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九條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具體包括外語水平測試、專業綜合知識考試、綜合素質考核等三部分,滿分100分。
(一)外語水平測試:滿分10分。
該部分主要考察考生專業外語的掌握水平。
(二)專業綜合知識考試:滿分50分。
考試形式為筆試,試題由學院組織命制,與《東北農業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公布的復試要求及相關說明一致;采取面試的要以綜合性和開放性的試題為主,確保試題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且試題數量充足,難易程度相當,避免試題重復。
(三)綜合素質考核:滿分40分。
每位考生單獨進行,考試順序考試當天隨機抽取??己朔譃閷I知識考核、專家提問兩部分考核內容及要求:
1.學科背景及科研創新潛力
(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2)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3)對全日制專業型碩士側重了解考生的應用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
2.思想政治素質及社會適應性
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牢固樹立“考試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著力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要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把學生思想品德考核作為復試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要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注重對學生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邏輯思維能力及個人素質
主要考查考生舉止、表達、禮儀、人文素養及心理健康狀況。
第十條復試成績
1.復試成績為外語水平測試、專業綜合知識考試和綜合素質考核面試等三項成績加和;
2.復試各部分成績均須達到及格線以上(各部分成績60%),任一項成績未達到合格線者不予錄取;
3.總成績相同的以初試成績為準;總成績相同,且初試成績相同的以初試外國語成績為準。
第十一條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一)建立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要提前組織工作人員進行模擬演練、熟悉掌握工作流程,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要迅速啟動應急機制,快速妥善處理,第一時間上報研究生院。
(二)考試過程中加強人文關懷,積極采取有效措施,解決考生實際問題。
(三)做好復試考生突發疾病應急準備,準備好車輛,預先與校醫院做好溝通,保障應急處置。
(四)如遇不可抗力的其他情況復試工作將按照學校要求延期舉行。
第四章 調劑
2024年我院不接收調劑。
第五章 擬錄取
第十一條成績計算
入學考試總成績(錄取成績)=初試成績÷5×70%+復試總成績×30%(其中初試總分300分的專業,其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成績÷3×70%+復試總成績×30%)。
第十二條擬錄取程序
(一)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
我院根據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錄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總成績相同的以初試成績為準。
(二)待錄取通知
經復試合格并獲得學校擬錄取資格的一志愿考生、調劑考生,學校將通過中國研招網調劑系統統一發送待錄取通知。
已被學校擬錄取的一志愿考生,會收到系統發送的待錄取通知,無需點擊確認。
(三)擬錄取名單公示
學院將在錄取完成后對擬錄取名單統一進行公示,公示期10個工作日。
(四)擬錄取名單審核
經學院統一公示后,擬錄取名單需上報學校審核,最終錄取結果將以教育部審核通過的名單為準。
(五)取消擬錄取或入學資格
對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不予擬錄取或取消擬錄取資格:
1.報考定向就業,且由于個人原因無法簽訂定向就業培養研究生協議書者;
2.報考非定向就業,被錄取后,由于個人原因無法將檔案轉入學校者;
3.報考資格不符合招生工作管理規定者;
4.未通過學歷(學籍)審核者;
5.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考生,入學時(9月1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
6.不能按時報到且無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無故逾期2周不報到者。
第六章 體檢
第十三條考生須在擬錄取后按照學院統一要求,提交本人的體檢報告。對考生的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院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和《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教學司[2010]22號文)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監督保障
第十四條有直系親屬或直接利益關系人參加復試的考生或工作人員,應主動向招生學院匯報,并依照回避制度,做好相應工作。
第十五條對于任何階段被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違紀、作弊等情況或隱瞞重要信息或通過弄虛作假取得初試、復試及錄取資格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已經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并通報考生所在單位(學院);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求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在招生錄取過程中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招生管理規定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 其他
第十七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適用于國際文化教育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
第十八條本辦法最終解釋權歸國際文化教育學院。本辦法未盡事宜按國家、黑龍江省及東北農業大學有關規定執行。
國際文化教育學院
2024年3月26日
做好學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32)、《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號)等文件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指導思想
研究生考試招生是國家選拔高層次專門人才的重要途徑,復試錄取是研究生考試招生的重要組成部分。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嚴格執行政策,嚴守工作紀律,規范錄取行為,強化工作作風,切實做好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各項工作,確保公平、公正、科學。
第二條 工作原則
(一)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確保招生選拔質量。
(二)堅持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確保招生錄取規范有序。
(三)堅持全面考查、綜合評價。在對考生德智體美勞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礎上,綜合對考生進行學業知識、專業能力素質、科研創新潛質等方面的考核;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思想品德和身心健康狀況等方面的全面考查。
(四)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 組織管理及其職責
第三條 學校組織機構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和審核有關方案、政策,指導學校碩士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具體由研究生院負責實施。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領導小組負責對全校復試錄取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并對各招生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巡查。
第四條 學院組織機構
各招生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研究生招生工作監督領導小組。各招生學院書記和院長是復試錄取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督查;分管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要全程組織、全程管理、全程監督。
(一)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院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研究生工作領導擔任,成員由學院學位分委員會或教授委員會成員3-5人組成。小組具體職責:
1.負責制定學院復試工作錄取辦法,辦法中應對復試時間、地點、內容、方式等進行詳細說明;
2.負責確定復試各相關工作人員遴選及業務培訓;
3.負責制定執行本學院招生計劃分配方案;
4.負責制定本學院各專業復試分數線;
5.負責組織協調開展學院復試錄取各項工作;
各招生學院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設復試人員資格審核組、專家復試組、成績核算組、后勤保障組、技術服務組以及應急處置組等若干工作小組。
(二)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監督領導小組
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監督領導小組組長由各學院黨委書記擔任,副組長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書記擔任,成員由3-5人組成。具體職責:
1.負責全面監督、檢查本學院復試工作各環節開展情況;
2.負責對復試工作人員進行保密培訓;
3.負責監督學院相關信息公開情況,確??忌稍?、投訴渠道暢通;
4.負責依規受理申訴及舉報,并對相關問題進行核查。
第三章 復試
第五條 復試時間
具體復試時間由招生學院負責通知考生。46日前,學校將完成一志愿考生的復試工作。
第六條 復試分數線
(一)學校結合生源及招生計劃等情況制定不低于國家A區基本要求的各學科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復試分數線),同一專業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研究生復試分數線相同。考生須達到規定的復試分數線才能進入復試。
(二)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對于生源充足的學科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可適當擴大比例。計算復試人數時遵循小數點進位及同分同進原則。
(三)學校將根據國家線及一志愿上線考生情況,確定各專業進入復試考生名單,并在研究生院網站進行公示。
(四)復試照顧(初試加分)政策
學校將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32)要求,結合教育部下發的符合加分政策考生名單,確定進入復試的加分考生名單。
(五)“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專項
學校將根據“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招生數,結合一志愿報考該專項計劃考生及同一專業普通計劃考生復試線情況,確定進入復試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名單。
第七條 復試資格審查
嚴格考生資格審查,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復試前,各招生學科要積極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報考庫”、“學籍學歷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等對考生的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等進行嚴格審查核驗。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一)復試資格審查由各學院自行組織實施。
(二)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需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材料不齊全或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復試。資格審查所需材料:
1.初試準考證;
2.有效身份證;
3.學信網下載的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應屆生)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往屆生);
4.大學階段成績單(加蓋教務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5.思想政治審核表;
6.符合“復試照顧政策”的考生須提前與研招辦備案;
7.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須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8.考生認為能體現或證明本人學業水平、學術能力及所獲獎勵等的其他材料。
第八條 復試準備
(一)招生學科需做好以下準備:
1.加強政策宣傳解讀,提升對考生的咨詢服務能力。及時發布、準確解讀招生學院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的內容和相關要求,特別是復試時間、方式、流程等安排,并派專人受理考生咨詢,及時為考生答疑解惑,確保復試組織工作順暢有序。
2.細化流程、模擬演練,做好應急預案。
1)全面審視、認真思考,細化復試環節全過程,實現無縫鏈接、閉環管理,確保復試工作的安全平穩;
2)有效組織、科學管理,充分借助模擬演練,完善復試流程、積累經驗,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二)線上復試考生需做好以下準備:
1.能夠采集音頻、視頻的設備(電腦、手機等設備)和配件(電源、支架)若干,并按照招生學院要求在設備中安裝好必要軟件。
2.良好的網絡環境。
3.“雙機位”要求。“第一機位”采集考生音、視頻源(考生正前方);“第二機位”采集考生“第一機位”顯示器的音、視頻源(考生側后方)。
4.環境簡潔、無遮擋、無死角、無其他人員。
5.必要文具。
6.按照招生學院要求準備其他相關材料。
第九條 復試管理
各招生學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認真梳理總結以往工作,進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并做好風險評估和相關應對預案,要防止并杜絕麻痹大意、“經驗主義”,統籌做好復試錄取工作。
1.采取“兩識別”“四比對”等措施,加強考生身份審核,嚴防替考;建立健全“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采取與考生簽署《誠信復試承諾書》等方式,加強考生誠信教育;采取遠程復試的學院,要采用必要的技術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復試全程進行錄音錄像,加強復試全過程監管,確保復試公平公正。
2.加強復試導師和工作人員的遴選、培訓和管理,強化政策意識、保密意識和責任意識,堅決杜絕復試導師和工作人員自行其是。充分發揮導師和工作人員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
3.線上復試的專業要指定專人負責技術問題,強化技術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組織模擬演練;強化人性化關懷和個性化安排,積極解決考生問題,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
4.嚴肅考風考紀。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各招生學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十條 復試內容
各招生學科要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和辦學特色,精心設計復試內容,可綜合運用筆試、面試、實驗、實踐操作等方式,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要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復試內容具體包括外語水平測試、專業綜合知識考試、綜合素質考核等三部分,滿分100分。
(一)外語水平測試:滿分10分。
該部分主要考察考生外語水平及應用能力。
(二)專業綜合知識考試:滿分50分。
1.考試形式為筆試或面試;
2.試題由學院組織命制,試題內容應與《東北農業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公布的復試要求及相關說明一致;采取面試的要以綜合性和開放性的試題為主,確保試題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且試題數量充足,難易程度相當,避免試題重復。
3.報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業工程與管理(125603)的考生,該項考試內容為“思想政治理論”;報考會計碩士(125300)該項考試內容為專業綜合知識考試占60%,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占40%。
(三)綜合素質考核:滿分40分。
每位考生單獨進行??己藘热菁耙螅?/span>
1.學科背景及科研創新潛力
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2)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3)對學術型碩士了解其科研成績,如已發表的論文、參與的科研活動及獲獎等;對全日制專業型碩士側重了解考生的應用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對非全日制專業碩士還應了解考生的就業興趣、愛好、特長等方面的內容。
2.思想政治素質及社會適應性
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牢固樹立“考試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著力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要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把學生思想品德考核作為復試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要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注重對學生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邏輯思維能力及個人素質
主要考查考生舉止、表達、禮儀、人文素養及心理健康狀況。
第十一條 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必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試題難易程度應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和復試中專業綜合知識筆試科目重復,考試方式為筆試。其中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加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加試科目、參考書目請參照《2024年東北農業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第十二條 復試成績
復試成績為外語水平測試、專業綜合知識考試和綜合素質考核面試等三項成績加和(百分制),各學院應設定各項合格線,任一項成績未達合格線者不予錄取。招生學院應在復試結束后及時公布考生復試成績。
第十三條 加強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各招生學院要建立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并結合以往復試錄取中出現的種種突發事件,提前組織考生、工作人員及時進行模擬演練、熟悉掌握工作流程,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要迅速上報,迅速反應,迅速處理。
第四章 調劑
第十四條 調劑時間
調劑開始時間請詳見學校研究生院網站公布的調劑公告。
第十五條 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一)符合《東北農業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報考條件。
(二)初試成績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A區的《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三)滿足教育部規定的其他調劑要求。
(四)滿足調入專業規定的其他調劑要求。
第十六條 調劑程序
(一)公布調劑信息公告
學校將于3月末在研究生院網站發布調劑信息公告。
(二)考生申請調劑
所有符合學校各相關學科調劑條件的考生均須在中國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報名申請調劑。
(三)發送復試通知
報名系統關閉后,學院將對系統內的調劑申請志愿進行整理和擇優篩選,并將通過中國研招網調劑系統發送復試通知,考生在收到短信提醒后及時確認復試通知,并按照通知要求與招生學院取得聯系。
(四)復試時間
復試時間以報考學院通知為準。具體復試要求按第三章復試中條款并參照學院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執行。
(五)注意事項
1.招生過程存在動態變化,學校個別專業可能會產生新的缺額,考生應留意學校研究生院網站發布的調劑信息公告,并及報名。
2.學校調劑計劃較少,請有意向調劑到我校的考生第一時間填報調劑志愿,以免錯失良機。
第五章 擬錄取
第十七條 成績計算
入學考試總成績(錄取成績)=初試成績÷5×70%+復試總成績×30%(其中初試總分300分的專業,其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成績÷3×70%+復試總成績×30%)。
第十八條 擬錄取程序
(一)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
學校根據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錄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二)待錄取通知
經復試合格并獲得學校擬錄取資格的一志愿考生、調劑考生,學校將通過中國研招網調劑系統統一發送待錄取通知。
1.已被學校擬錄取的一志愿考生,會收到系統發送的待錄取通知,無需點擊確認。
2.所有調劑考生收到待錄取通知后,應盡快按規定時間確認同意待錄取。
(三)擬錄取名單公示
學校將在錄取完成后對擬錄取名單統一進行公示,公示期10個工作日。公示期結束后,上報國家審核,最終錄取結果將以教育部審核通過的名單為準。
(四)取消擬錄取或入學資格
對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不予擬錄取或取消擬錄取資格:
1.報考定向就業,且由于個人原因無法簽訂定向就業培養研究生協議書者;
2.報考非定向就業,被錄取后,由于個人原因無法將檔案轉入學校者;
3.報考資格不符合招生工作管理規定者;
4.未通過學歷(學籍)審核者;
5.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考生,入學時(91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
6.不能按時報到且無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無故逾期2周不報到者。
第六章 體檢
第十九條 考生須在擬錄取后按照學校統一要求,提交本人的體檢報告。對考生的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和《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教學司[2010]22號文)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信息公開
第二十條 各學院必須提前公布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復試人員名單等信息。本著“誰公開、誰把關、誰解釋”的原則,積極推進招生信息公開制度。
第二十一條 學校將在研究生院網站對復試名單、擬錄取名單等相關信息進行公示。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
第八章 監督保障
第二十二條 有直系親屬或直接利益關系人參加復試的考生或工作人員,應主動向招生學院匯報,并依照回避制度,做好相應工作。
第二十三條 對于任何階段被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違紀、作弊等情況或隱瞞重要信息或通過弄虛作假取得初試、復試及錄取資格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已經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并通報考生所在單位(學校);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求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 在招生錄取過程中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招生管理規定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適用于東北農業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調劑、錄取工作。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最終解釋權歸東北農業大學研究生院。本辦法未盡事宜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后執行。
東北農業大學研究生招生辦
2024325
為做好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1〕2號)、《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3]3號)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東北農業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指導思想
研究生考試招生是國家選拔高層次專門人才的重要途徑,復試錄取是研究生考試招生的重要組成部分。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切實做好復試、調劑、錄取各項工作,統籌兼顧、精準施策,確保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平穩有序。
第二條 工作原則
(一)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確保招生選拔質量。
(二)堅持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確保招生錄取規范有序。
(三)堅持全面考查、綜合評價。在對考生德智體美勞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礎上,綜合對考生進行學業知識、專業能力素質、科研創新潛質等方面的考核;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思想品德和身心健康狀況等方面的全面考查。
(四)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各工作小組及導師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要求。
(五)強化監督檢查,加大違規處理力度,深入推進信息公開,切實嚴明招生紀律。
(六)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 組織管理及其職責
第三條 學校組織機構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的領導實施及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由學校黨委書記和校長擔任,副組長由學校相關校領導擔任,成員由相關部門及各研究生招生學院院長組成,秘書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工作人員擔任。小組具體職責:
1.負責研究制定學校復試錄取工作辦法,負責部署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并領導組織實施;
2.負責分配及下達各學院分專業招生計劃;
3.負責審核各學院制定的專業復試分數線、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等;
4.負責審批各學院上報的復試及擬錄取名單;
5.負責擬錄取結果公示及上報。
(二)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監督領導小組
組長由學校紀委書記擔任,副組長由學校紀委副書記及紀檢監察處處長擔任,成員由各招生學院黨委書記及紀檢監察處紀檢員組成,秘書由學校紀委工作人員擔任。小組具體職責:
1.負責依法維護考生及復試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
2.負責全校復試錄取相關工作的監督和巡視;
3.負責指導各學院招生工作監督領導小組的工作;
4.負責依規受理申訴及舉報,并對存在違規的人員及問題進行查處;
第四條 學院組織機構
學院主要領導是復試錄取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督查;分管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要全程參與、全程組織、全程管理。
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復試人員資格審查小組、專家復試工作小組。同時成立學院招生復試工作監督領導小組。
(一)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院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研究生工作領導擔任,成員由學院學位分委員會或教授委員會成員3-5人組成。小組具體職責:
1.負責制定學院復試工作錄取辦法,辦法中應對復試時間、地點、內容、方式、調劑條件等進行詳細說明;
2.負責組織成立學院復試人員資格審查小組、專家復試工作小組,并負責本學院各小組所有復試工作人員的遴選及政策、業務培訓;
3.負責制定執行本學院招生計劃分配方案;
4.負責制定本學院各專業復試基本分數線;
5.負責組織安排本學院復試試題的命制、保密及評閱工作;
6.負責審核學院復試人員名單及信息公開;
7.負責協調本學院復試工作所需人員、場地、設備等具體工作的實施。
8.負責遠程復試平臺、軟件等,確保軟件平臺的適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穩定性,以滿足遠程復試要求。
(二)學院招生工作監督領導小組
學院招生工作監督領導小組組長由各學院黨委或總支書記擔任,副組長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書記擔任,成員由輔導員等3-5人組成。具體職責:
1.負責全面監督、檢查本學院復試工作各環節實施;
2.負責對復試工作人員進行紀律培訓;
3.負責監督學院相關信息公開情況,確??忌稍?、投訴渠道暢通;
4.負責依規受理申訴及舉報,并對存在違規的人員及問題進行查處。
(三)學院復試人員資格審查小組
學院復試人員資格審查小組組長由學院研究生科研秘書擔任,成員由學院辦公室、教務科等專職工作人員組成。小組具體職責:
1.負責保障學院與考生之間的信息互通;
2.負責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報考資格、復試資格、相關證件等方面的審查,對不符合條件的考生依規取消其復試資格;
3.負責出任專家復試工作小組秘書,并負責復試記錄單、專家打分表、復試結果匯總等表格的整理、統計、上報及相關復試材料的存檔;
4.負責完成學校及學院分配的其他復試相關工作。
(四)學院專家復試工作小組
各學院根據工作需要按一級或二級學科成立研究生專家復試工作小組,組長一般應由相應學科帶頭人擔任,成員應由研究生指導教師或具備副教授及以上職稱的專職教師5-11人組成,且導師組組成人員應隨機組成。復試人員較多的學科,專家復試工作小組可視情況另設秘書,秘書須為學院正式在崗在編教師。小組具體職責:
1.負責結合本學院招生錄取工作辦法對考生開展相關工作;
2.負責對復試情況進行整理并上報學院;
3.小組須在本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開展工作,并對結果負責。
第三章 復試
第五條 復試時間
具體復試時間由招生學院負責通知考生。我校一志愿考生復試預計在4月初結束。
第六條 復試管理
各招生學院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研究生復試工作要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督查。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認真梳理總結去年工作,進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并做好風險評估和相關應對預案,要防止并杜絕麻痹大意、“經驗主義”,統籌做好復試錄取工作。
1.采取“兩識別”“四比對”等措施,加強考生身份審核,嚴防替考;建立健全“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加強復試過程監管,確保公平公正。要采用必要的技術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作弊水平。
2.加強復試導師和工作人員的遴選、培訓和管理,強化政策意識、保密意識和責任意識,堅決杜絕復試導師和工作人員自行其是,擅自調整或破壞規則。充分發揮導師和工作人員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
3.要與考生逐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有效、復試全程恪守誠信。
4.采取靈活有效的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管,對復試全程錄音錄像,嚴防復試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5.線上復試的專業要指定專人負責技術問題,強化技術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組織模擬演練,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
6.做好兜底支持保障。強化人性化關懷和個性化安排,積極采取有效措施,解決考生問題。
7.嚴肅考風考紀。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各招生學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七條 復試準備
(一)招生學科需做好以下準備:
1.加強政策宣傳解讀,提升對考生的咨詢服務能力。暢通考生聯系咨詢通道,安排專人受理考生咨詢,及時為考生答疑解惑。
(1)及時發布、準確解讀招生學院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的內容和相關要求,特別是復試時間、方式、流程等安排,讓考生充分了解,確保復試組織工作順暢有序。
(2)加強對考生參加遠程復試工作的指導,向考生詳細介紹有關軟件平臺使用辦法、復試流程和相關要求等。
2.細化流程、模擬演練,做好應急預案。
(1)全面審視、認真思考,細化復試環節全過程,實現無縫鏈接、閉環管理,確保復試工作的安全平穩;
(2)有效組織、科學管理,充分借助模擬演練,完善復試流程、積累經驗,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3.做好遠程線上復試所需軟硬件設備、備用設備、場地安排等各項準備工作。
(二)線上復試考生需做好以下準備:
1.能夠采集音頻、視頻的設備(電腦、手機等設備)和配件(電源、支架)若干,并按照招生學院要求在設備中安裝好必要軟件。
2.良好的網絡環境。
3.“雙機位”要求。“第一機位”采集考生音、視頻源(考生正前方);“第二機位”采集考生“第一機位”顯示器的音、視頻源(考生側后方)。
4.環境簡潔、無遮擋、無死角、無其他人員。
5.必要文具。
6.按照招生學院要求準備其他相關材料。
第八條 復試資格線確定
(一)學校結合生源及招生計劃等情況制定不低于國家A區基本要求的各學科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復試分數線),同一專業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研究生復試分數線相同??忌氝_到規定的復試分數線才能進入復試。
(二)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對于生源充足的學科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可適當擴大比例,但一般不得超過150%。計算復試人數時遵循小數點進位及同分同進原則。
(三)一志愿上線生源數量未達到招生計劃的學科,符合國家A區復試分數線的考生均應參加報考專業復試;一志愿上線生源數量超出招生計劃的學科,上線考生按初試成績總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比例確定本專業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
(四)一志愿上線生源不足或復試后擬錄取考生數未達招生計劃數的學科方可接收調劑。
(五)復試照顧(初試加分)政策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3.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以上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名單以教育部提供的數據為準。
(六)“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專項
我校2023年“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復試線,在報考同一專業普通考生復試線的基礎上總分降35分,但不得低于國家線。
第九條 復試資格審查
嚴格考生資格審查,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復試前,各招生學科要積極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報考庫”、“學籍學歷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等對考生的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等進行嚴格審查核驗。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一)復試資格審查由各學院自行組織實施,具體由學院復試資格審查小組在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進行。
(二)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需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材料不齊全或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復試。資格審查所需材料:
1.初試準考證;
2.有效身份證;
3.學信網下載的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應屆生)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往屆生);
4.大學階段成績單(加蓋教務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5.思想政治審核表;
6.符合“復試照顧政策”的考生須提前向研招辦備案;
7.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須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8.考生認為能體現或證明本人學業水平、學術能力及所獲獎勵等的其他材料。
第十條 復試內容
各招生學科要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和辦學特色,精心設計復試內容,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要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復試內容具體包括外語水平測試、專業綜合知識考試、綜合素質考核等三部分,滿分100分。
(一)外語水平測試:滿分10分。
該部分主要考察考生專業外語的掌握水平。
(二)專業綜合知識考試:滿分50分。
1.考試形式為筆試或面試;
2.試題由學院組織命制,試題內容應與《東北農業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公布的復試要求及相關說明一致;采取面試的要以綜合性和開放性的試題為主,確保試題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且試題數量充足,難易程度相當,避免試題重復。
3.報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業工程與管理(125603)的考生,該項考試內容含“思想政治理論”;報考會計碩士(125300)該項考試內容為專業綜合知識考試占60%,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占40%。
(三)綜合素質考核:滿分40分。
每位考生單獨進行??己藘热菁耙螅?/div>
1.學科背景及科研創新潛力
(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2)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3)對學術型碩士了解其科研成績,如已發表的論文、參與的科研活動及獲獎等;對全日制專業型碩士側重了解考生的應用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對非全日制專業碩士還應了解考生的就業興趣、愛好、特長等方面的內容。
2.外語口語及聽力水平
主要考核考生外語實際聽說的應用能力。
3.思想政治素質及社會適應性
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牢固樹立“考試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著力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要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把學生思想品德考核作為復試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要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注重對學生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同時,各學院要將誠信考核作為專項環節納入復試工作,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充分了解考生在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4.邏輯思維能力及個人素質
主要考查考生舉止、表達、禮儀、人文素養及心理健康狀況。
第十一條 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必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試題難易程度應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和復試中專業綜合知識筆試科目重復,考試方式為筆試。其中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加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加試科目、參考書目請參照我校當年發布的《2023年東北農業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第十二條 復試成績
復試成績為外語水平測試、專業綜合知識考試和綜合素質考核面試等三項成績加和,各學院應設定各項合格線,任一項成績未達合格線者不予錄取。招生學院應在復試結束后及時公布考生復試成績。
第十三條 加強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各招生學院要建立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并結合以往復試錄取中出現的種種突發事件,要提前組織考生、工作人員及進行模擬演練、熟悉掌握工作流程,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要迅速啟動應急機制,快速妥善處理,第一時間上報研究生院。
第四章 調劑
第十四條 調劑時間
調劑開始時間請詳見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公布的調劑公告。我校調劑考生的復試工作將于4月25日前完成。
第十五條 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一)符合《東北農業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報考條件。
(二)初試成績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A區的《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三)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四)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五)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六)第一志愿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七)滿足教育部規定的其他調劑要求。
(八)滿足調入專業規定的復試分數線及其他調劑要求。
第十六條 調劑程序
(一)公布缺額信息公告
我校將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結合國家A區復試分數線等情況,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發布調劑公告。
(二)考生申請調劑
所有符合我校各相關學科調劑條件的考生均須在中國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報名申請調劑。
(三)發送復試通知
報名系統關閉后,我校將對系統內的調劑申請志愿進行整理和篩選,對符合我校復試要求的,我校將通過中國研招網調劑系統發送復試通知,考生在收到短信提醒后須在24小時內登錄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確認同意參加復試,并按照復試通知要求與招生學院取得聯系。
(四)取消復試資格
對于未在規定時間確認復試通知及已確認但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復試的考生,將視為自動放棄我校復試資格。
(五)參加復試
復試具體時間以報考學院通知為準。具體復試要求按第三章復試中條款并參照學院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執行。
(六)注意事項
1.因招生過程存在動態變化,我校個別專業可能會產生新的缺額,考生應留意我校在研究生院網站發布的調劑公告,并及時按公告中的系統開放時間進入系統報名。
2.因我校部分專業缺額較少,第一批次調劑后可能招生計劃不再有缺額,請有意調劑到我校的考生第一時間填報調劑志愿,以免錯過復試機會。
第五章 擬錄取
第十七條 成績計算
入學考試總成績(錄取成績)=初試成績÷5×70%+復試總成績×30%(其中初試總分300分的專業,其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成績÷3×70%+復試總成績×30%)。
第十八條 擬錄取程序
(一)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
我校根據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錄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二)待錄取通知
經復試合格并獲得我校擬錄取資格的一志愿考生、調劑考生,我校將通過中國研招網調劑系統統一發送待錄取通知。
1.已被我校擬錄取的一志愿考生,收到待錄取通知后無需進行網上確認。
2.所有調劑考生收到待錄取通知后,應盡快按規定時間確認同意待錄取。對于未在規定時間確認待錄取通知的考生,將視為自動放棄我校待錄取資格。
(三)擬錄取名單公示
學校將在錄取完成后對擬錄取名單統一進行公示,公示期10個工作日。
(四)擬錄取名單審核
經學校統一公示后,擬錄取名單需上報國家審核,最終錄取結果將以教育部審核通過的名單為準。
(五)取消擬錄取或入學資格
對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不予擬錄取或取消擬錄取資格:
1.報考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在擬錄取名單公示期內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2.報考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被錄取后,應按調檔函規定的時間轉入個人人事檔案,逾期不能轉入檔案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3.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div>
4.未通過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錄??;
5.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9月1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6.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且無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的,無故逾期2周不報到,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六章 體檢
第十九條 考生須在擬錄取后按照學校統一要求,提交本人的體檢報告。對考生的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和《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教學司[2010]22號文)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信息公開
第二十條 各學院必須提前公布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復試人員名單等信息。本著“誰公開、誰把關、誰解釋”的原則,積極推進招生信息公開制度。
第二十一條 我校將在究生院網站對復試名單、擬錄取名單及專項計劃、享受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等相關信息進行公示。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
第八章 違規處理
第二十二條 有直系親屬或直接利益關系人參加復試的考生或工作人員,應主動向招生學院匯報,并依照回避制度,做好相應工作。
第二十三條 對于任何階段被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違紀、作弊等情況或隱瞞重要信息或通過弄虛作假取得初試、復試及錄取資格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已經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并通報考生所在單位(學校);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求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 在招生錄取過程中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招生管理規定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適用于東北農業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調劑、錄取工作。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最終解釋權歸東北農業大學研究生院。本辦法未盡事宜按國家及黑龍江省有關規定執行。
復試成績
復試成績為外語水平測試、專業綜合知識考試和綜合素質考核面試等三項成績加和,各學院應設定各項合格線,任一項成績未達合格線者不予錄取。招生學院應在復試結束后及時公布考生復試成績。

成績計算
入學考試總成績(錄取成績)=初試成績÷5×70%+復試總成績×30%(其中初試科目為管理類聯考的門類其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成績÷3×70%+復試總成績×30%)。


復試
復試時間
我校一志愿考生復試在3月底之前結束。
復試形式及管理
(一)復試形式
我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將使用統一復試平臺,采取遠程線上的方式進行。
(二)復試管理
各招生學院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研究生復試工作要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督查。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認真梳理總結去年工作,進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并做好風險評估和相關應對預案,要防止并杜絕麻痹大意、“經驗主義”,統籌做好疫情防控與復試錄取工作。
1.采取“兩識別”“四比對”等措施,加強考生身份審核,嚴防替考;建立健全“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加強復試過程監管,確保公平公正。嚴防“防縮屏”等技術手段提高防作弊水平。
2.加強復試導師和工作人員的遴選、培訓和管理,強化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法治意識,堅決杜絕復試導師和工作人員自行其是。提高導師和工作人員運用相關軟硬件的能力,充分發揮、規范導師和工作人員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
3.要與考生逐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有效、復試全程恪守誠信,要求考生不得在相關科目考試未全部結束前泄露考題信息。
4.采取靈活有效的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管,對復試全程錄音錄像,嚴防復試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5.指定專人負責技術問題,強化技術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組織模擬演練,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
6.做好兜底支持保障。強化人性化關懷和個性化安排,積極采取有效措施,解決考生問題。
7.嚴肅考風考紀。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各招生學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復試準備
(一)招生學科需做好以下準備:
1.加強政策宣傳解讀,提升對考生的咨詢服務能力。并暢通考生聯系咨詢通道,安排專人受理考生咨詢,及時為考生答疑解惑。
1)及時、準確解讀招生學院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的內容和相關要求,特別是復試時間、方式、流程等安排,讓考生充分知曉,確保復試組織工作順暢有序。
2)加強對考生參加遠程復試工作的指導,向考生詳細介紹有關軟件平臺使用辦法、復試流程和相關要求等。
2.細化流程、模擬演練,做好應急預案。
1)全面審視、認真思考,細化復試環節全過程,實現無縫鏈接、閉環管理,確保復試工作的安全平穩;
2)有效組織、科學管理,充分借助模擬演練,完善復試流程、積累經驗,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3.做好遠程線上復試所需軟硬件設備、備用設備、場地安排、衛生消毒、后勤補給等各項準備工作。
(二)考生需做好以下準備:
1.能夠采集音頻、視頻的設備(電腦、手機等設備)和配件(電源、支架)若干,并按照招生學院要求在設備中安裝好必要軟件。
2.良好的網絡環境。
3.“雙機位”要求。“第一機位”采集考生音、視頻源(考生正前方);“第二機位”采集考生“第一機位”顯示器的音、視頻源(考生側后方)。
4.環境簡潔、無遮擋、無死角、無其他人員。
5.必要文具。
6.按照招生學院要求準備其他相關材料。
復試資格線確定
(一)學校結合生源及招生計劃等情況制定不低于國家A區基本要求的各學科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復試分數線),同一專業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研究生復試分數線相同??忌氝_到規定的復試分數線才能進入復試。
(二)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對于生源充足的學科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可適當擴大比例,但一般不得超過150%。計算復試人數時遵循小數點進位原則。
(三)一志愿上線生源數量未達到招生計劃的學科,符合國家A區復試分數線的考生均應參加報考專業復試;一志愿上線生源數量超出招生計劃的學科,上線考生按初試成績總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比例確定本專業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
(四)一志愿上線生源不足或復試后擬錄取考生數未達招生計劃數的學科方可接收調劑。
(五)復試照顧(初試加分)政策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3.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以上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六)“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專項
我校2022年“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復試分數線為國家線。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的加分政策。
復試資格審查
嚴格考生資格審查,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復試前,各招生學科要積極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報考庫”、“學籍學歷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等對考生的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等進行嚴格審查核驗。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一)復試資格審查由各學院自行組織實施,具體由學院復試資格審查小組在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進行。
(二)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需進行線上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材料不齊全或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復試。資格審查所需材料:
1.初試準考證;
2.有效身份證;
3.學信網下載的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應屆生)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往屆生);
4.大學階段成績單(加蓋教務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5.思想政治審核表;
6.符合“復試照顧政策”的考生須提前在研招辦備案;
7.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須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8.考生認為能體現或證明本人學業水平、學術能力及所獲獎勵等的其他材料。
復試內容
各招生學科要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和辦學特色,精心設計復試內容,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要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復試內容具體包括外語水平測試、專業綜合知識考試、綜合素質考核等三部分,應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滿分100分。
(一)外語水平測試:滿分10分。
該部分主要考察考生專業外語的掌握水平。
(二)專業綜合知識考試:滿分50分。
1.考試形式為筆試或面試;
2.試題由學院組織命制,試題內容應與《東北農業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公布的復試要求及相關說明一致;采取面試的要以綜合性和開放性的試題為主,確保試題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且試題數量充足,難易程度相當,避免試題重復。
3.報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業工程與管理(125603)的考生,該項考試內容為“思想政治理論”;報考會計碩士(125300)該項考試內容為專業綜合知識考試占60%,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占40%
(三)綜合素質考核:滿分40分。
每位考生單獨進行??己藘热菁耙螅?/span>
1.學科背景及科研創新潛力
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2)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3)對學術型碩士了解其科研成績,如已發表的論文、參與的科研活動及獲獎等;對全日制專業型碩士側重了解考生的應用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對非全日制專業碩士還應了解考生的就業興趣、愛好、特長等方面的內容。
2.外語口語及聽力水平
主要考核考生外語實際聽說的應用能力。
3.思想政治素質及社會適應性
思想政治素質考核是保證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思想政治品德方面內容,并加強誠信評判。各學院要將誠信考核作為專項環節納入復試工作,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了解考生在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4.邏輯思維能力及個人素質
主要考查考生舉止、表達、禮儀、人文素養及心理健康狀況。
 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必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試題難易程度應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和復試中專業綜合知識筆試科目重復,考試方式為筆試。其中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加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加試科目、參考書目請參看我校當年發布的《2022年東北農業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復試成績
復試成績為外語水平測試、專業綜合知識考試和綜合素質考核面試等三項成績加和,各學院應設定各項合格線,任一項成績未達合格線者不予錄取。招生學院應在復試結束后及時公布考生復試成加強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各招生學院要建立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充分考慮疫情、網絡、硬軟件設備以及復試平臺等因素,并結合以往復試錄取中出現的種種突發事件,要提前組織考生、工作人員及進行模擬演練、熟悉掌握工作流程,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要迅速啟動應急機制,快速妥善處理,第一時間報告研究生院。
東北農業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體檢要求
第十六條考生需在復試時或錄取前提交本人體檢報告。對考生的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和《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教學司[2010]22號文)的有關規定執行。
東北農業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調劑要求
第十條 調劑原則
(一)一志愿上線考生數低于計劃數或復試后擬錄取考生未達招生計劃的學科方可接收調劑生參加復試。
(二)擇優選擇、寧缺毋濫。
第十一條 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一)符合《東北農業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報考條件。
(二)初試成績需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A區的《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三)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四)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五)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7個專業。
(六)第一志愿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第十二條考生調劑具體條件
(一)校內調劑(指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校內其他專業)、校際調劑(指一志愿非報考我校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我校相關專業)的所有調劑考生均須通過中國研招網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調劑系統)進行。
(二)滿足第十一條中基本調劑條件。
(三)滿足調入專業規定的復試分數線及其他學術要求。
(四)對申請我校同一專業、相同學習形式,初試科目完全相同(指科目代碼及卷面內容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同等條件下按考生初試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五)“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調劑
(1)該專項僅接收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或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普通計劃考生的調劑申請。
(2)我校僅專業學位碩士接收退役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
(3)申請調劑考生其一志愿報考專業應與申請調入專業相同或相近。
(4)申請調劑考生總分不低于申請調入專業的國家A區復試分數線以下20分且單科滿分100分科目成績不低于申請調入專業國家A區分數線以下5分、其他單科成績不低于申請調入專業國家A區分數線以下10分。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可申請調劑到我校普通計劃錄取,但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或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A區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第三章第五條第三款條件的,可享受復試照顧(初試加分)政策。
(6)報考普通計劃考生,如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復試分數線參照以上第(4)款。使用該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復試照顧(初試加分)政策。
(六)所有調劑考生(包含校內調劑、校際調劑、“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調劑)復試要求同第三章。
第十三條 調劑程序
(一)公布缺額信息公告
我校將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結合國家A區復試分數線等情況,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網分批次發布我校各專業缺額信息公告,公告中向考生明確告知我校在調劑系統中開始接收調劑志愿申請的具體時間,并同時發布調劑要求。調劑系統每次開放時間為12小時,12小時后我校將關閉報名進行考生報考志愿的數據整理及篩選。為確保調劑工作的公平性,我校每次在調劑系統開放前,都將提前在研究生院官網發布缺額信息公告。
(二)考生申請調劑
所有符合我校各相關學科調劑條件的考生(包括我校一志愿校內調劑考生)均須在中國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報名申請調劑。
(三)發送復試通知
報名系統關閉后,我校將對系統內的調劑申請志愿進行整理和篩選,對符合我校復試要求的,我校將通過中國研招網調劑系統發送復試通知,考生在收到短信提醒后須在24小時內登錄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確認同意參加復試,并按照復試通知要求與招生學院取得聯系。復試人員名單將同時于網站公示。
(四)取消復試資格
對于未在規定時間確認復試通知及已確認卻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復試的考生,將視為自動放棄我校復試資格。
(五)參加復試
復試一般安排在發出復試通知的至少5天之后,具體時間、地點以報考學院通知為準。具體復試要求按第三章復試中條款并參照學院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執行。
(六)志愿解鎖
對未能獲得復試資格的考生,我校將視情況對其調劑志愿統一解鎖,以便考生可繼續報考其他院校。若我校相關專業出現新的缺額,考生可重新報考。
(七)注意事項
(1)因招生過程存在動態變化,我校個別專業可能會因為考生意愿變化、復試情況等產生新的缺額,考生應留意我校在研究生院官網發布的缺額信息公告,并及時按公告中告知的系統開放時間進入系統報名。
(2)因我校部分專業缺額較少,第一批次調劑后可能滿足招生計劃不再有缺額,請有意調劑到我校的考生盡量在第一時間內填報調劑志愿,以免錯過復試機會。
(3)考生應謹慎對待調劑志愿,并本著誠信的原則如實向學院或學校表達個人復試意愿,對于接受復試后無故不參加復試的考生,我校將進行失信登記記錄,今后將不再受理該考生的任何報考及調劑申請。

添加東北農業大學學姐微信,或微信搜索公眾號“考研派之家”,關注【考研派之家】微信公眾號,在考研派之家微信號輸入【東北農業大學考研成績查詢、東北農業大學考研分數線、東北農業大學報錄比、東北農業大學考研群、東北農業大學學姐微信、東北農業大學考研真題、東北農業大學專業目錄、東北農業大學排名、東北農業大學保研、東北農業大學公眾號、東北農業大學研究生招生)】即可在手機上查看相對應東北農業大學考研信息或資源。

東北農業大學考研公眾號 考研派之家公眾號

東北農業大學

考研輔導班推薦:

相關推薦

  • 東北農業大學研究生招生網
  • 學校網址:www.neau.cn/
  • 研究生院網址:graduate.neau.edu.cn
  • 聯系電話:+86-451-55190298
  • 郵箱:neauxcb@126.com
  • 通訊地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香坊區木材街59號
  • 東北農業大學VR全景航拍地圖
  • 東北農業大學VR全景航拍地圖

英語一真題:

英語二真題:

考研政治真題:

數學一真題:

數學二真題:

數學三真題:

國家線:

考研英語線:

考研大綱:

211大學歷年考研分數線

安徽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北京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北京工業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北京化工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北京交通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北京科技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北京林業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北京師范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北京體育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北京外國語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北京郵電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北京中醫藥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大連海事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大連理工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東北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東北林業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東北農業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東北師范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東華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東南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福州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復旦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廣西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貴州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哈爾濱工程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哈爾濱工業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海南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合肥工業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河北工業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河海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湖南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湖南師范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華北電力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華東理工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華東師范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華南理工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華南師范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華中科技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華中農業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華中師范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吉林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暨南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江南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蘭州財經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蘭州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遼寧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南昌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南京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南京農業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南京師范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南開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內蒙古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寧夏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青海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清華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廈門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山東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陜西師范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上海財經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上海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上海交通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上海外國語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石河子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四川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四川農業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太原理工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天津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天津醫科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同濟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武漢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武漢理工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西安交通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西北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西北工業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西南財經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西南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西南交通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延邊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云南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長安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浙江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鄭州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中國傳媒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研究生分數線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研究生分數線 中國海洋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中國礦業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中國礦業大學(北京)研究生分數線 中國農業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分數線 中國石油大學(華東)研究生分數線 中國藥科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中南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中山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中央財經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中央民族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重慶大學研究生分數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