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2
更新時間:2021-12-27 18:25:15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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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2:
復試的要求與程序
各學院(研究院)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實做好復試過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要做好人員排查、場地安排、衛生消毒等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員密度,防止人員聚集。復試工作遵循錯時錯峰工作要求,不同學科專業分時、分批安排復試。
所有被錄取考生均須參加復試考核。推免生和往年保留錄取資格生若已經復試過且所在院系同意不再復試的考生可予免試。如果參加過復試但所在院系認為有必要再次復試的考生由院系通知參加此次復試。
(一)復試分數線和實施細則
各學院(研究院)須召開本單位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在單科和總分都不低于學校相應學科復試基本分數線的原則下,進一步研究確定本單位各專業(或方向)的復試分數線,統籌同一專業學位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復試分數線。各學院(研究院)須研究制定本單位的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細則中應當明確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和其他業務要求,以及復試、調劑、錄取等各環節具體規定。我校各學院(研究院)一般采取差額形式,原則上各院系專業的復試比例控制在1:1.2-1:2之間,并根據學科特點、專業需要及上線考生情況確定差額復試比例。
各學院(研究院)應提前將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各專業(或方向)復試分數線、復試比例及復試名單(含調劑復試名單)報送學校招生辦公室備案后,在各自的網頁公布,并嚴格執行,請考生近期登錄校內各學院(研究院)網站查看。
(二)復試咨詢服務
加強教育宣傳,努力營造誠信考試氛圍。暢通考生咨詢通道,及時為考生答疑解惑。加強對考生參加遠程復試工作的指導,使其知悉軟件平臺使用辦法、復試流程和相關要求等。對不具備遠程復試條件的考生,根據考生申請,積極協調生源所在地院友資源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幫助。如確有需要學校協調事宜,請提前向學校申請。
(三)復試資格審查
各學院(研究院)應在復試前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
考生復試前須提交以下材料的電子版(《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情況審查表》提交紙質版)給各院系接受審查(注意: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如考生受疫情影響暫無法提供的,可由考生做出承諾,并于規定時間內提交各單位):
1.與考生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承諾書中應明確誠信考試的學生主體責任,明確告知何種情況視為作弊以及作弊的處理方式。
2.向報考學院提交填寫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廈門大學碩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情況審查表》(該表可在廈門大學招生辦網頁“下載區”:https://zs.xmu.edu.cn下載;該表一般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填寫、簽字并蓋章;若考生檔案由工作單位寄掛在人才市場,則由考生工作單位填寫、簽字并蓋章);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屆生提交學生證);
4.大學期間成績單(加蓋教務部門或檔案單位紅色/藍色公章);
5.身份證;
6.準考證;
7.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表現、外語水平、業務和科研能力、研究計劃等方面內容);
同等學力考生還需提供大專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英語水平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6門及以上本科專業課程成績證明。
復試時,再次對考生資格和身份進行嚴格審查。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等措施,加強對參加復試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
(四)復試內容和方式
各學科專業要精心設計復試內容,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建立充足的復試試題庫。可以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
1.復試內容主要包括:
(1)專業素質和能力測試。主要考查內容包括:創新精神和能力;本專業的發展潛力以及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考生運用本學科知識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2)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主要考查內容包括: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行為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外語測試。含外語聽力測試、外語口語測試和專業外語測試等方面。
對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復試,要突出對專業知識的應用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4)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各學院(研究院)必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主要考查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各學院(研究院)應當組織相關老師與考生面談(遠程),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必要時還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和審計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招生單位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5)對同等學力考生,除統一規定的復試內容之外,還需加試兩門專業課(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或旅游管理碩士可予免試)。加試科目為所報考專業的兩門本科主干課程,且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的方式通過面試環節進行考核。
2.復試方式:
根據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學院(研究院)要統籌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學工作,結合學院(研究院)實際,在確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選擇開展網絡遠程或現場復試。如選擇現場復試,必須在加強科學精準防控基礎上制定本單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提前三個工作日報招生辦公室和防控辦公室審批。加強考生的健康篩查,督促考生做好個人防護;做好面試教師和工作人員的健康監測、登記和新冠肺炎排查工作。嚴格落實考場的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入場體溫檢測、健康碼核驗工作;做好會場的全面通風消毒工作,現場人員保持安全距離。做好應急處置準備,及時處置突發疫情事件。如選擇開展網絡遠程復試,并在復試環節安排筆試,則筆試測試內容可以(含同等學力加試和管理類聯考思想政治理論考試)通過面試環節進行考核;實踐(實驗)能力等其他考核方式由相關學科專業確定遠程考核形式。各學院(研究院)還可根據各自學科專業的特點增加其它的網絡遠程復試方式。
具體要求:各單位可根據本專業的特點確定專業素質、綜合素質、外語能力等部分的成績比例,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復試成績的權重為:占總成績的30%—50%;每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每個面試小組專家成員不少于5人;復試考核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須對每位考生的復試進行記錄、錄音和錄像(網上和現場均需錄音錄像);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線上復試采用相同的面試系統。
復試要求
1.建立健全集體議事和集體決策機制。
2.復試(含筆試和面試)工作中的命題、制卷、考試和評卷等工作請嚴格按照《廈門大學研究生復試工作基本規范》予以操作。面試中請各位參與面試工作的教師嚴格遵守《廈門大學研究生復試工作人員行為規范》。
3.復試信息必須公開:各學院(研究院)的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學科或專業招生人數、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經學校招生辦公室備案后提前在各學院(研究院)的網頁上向社會公布。
4.強化技術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組織復試小組和考生模擬演練,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
5.建立健全“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復試專家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工作機制。
6.復試完畢后復試試卷、考試提綱、錄音影像資料在各學院(研究院)保存,保存期限為三年(未錄取者保留一年)。
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各院保存復印件)應在復試工作完成后五個工作日之內交學校招生辦公室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復試費
根據《福建省物價局 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制定我省高校招生考試收費有關政策的復函》(閩價函〔2018〕364號)核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研究生復試費為130元/生。
各學院(研究院)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實做好復試過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要做好人員排查、場地安排、衛生消毒等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員密度,防止人員聚集。復試工作遵循錯時錯峰工作要求,不同學科專業分時、分批安排復試。
所有被錄取考生均須參加復試考核。推免生和往年保留錄取資格生若已經復試過且所在院系同意不再復試的考生可予免試。如果參加過復試但所在院系認為有必要再次復試的考生由院系通知參加此次復試。
(一)復試分數線和實施細則
各學院(研究院)須召開本單位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在單科和總分都不低于學校相應學科復試基本分數線的原則下,進一步研究確定本單位各專業(或方向)的復試分數線,統籌同一專業學位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復試分數線。各學院(研究院)須研究制定本單位的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細則中應當明確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和其他業務要求,以及復試、調劑、錄取等各環節具體規定。我校各學院(研究院)一般采取差額形式,原則上各院系專業的復試比例控制在1:1.2-1:2之間,并根據學科特點、專業需要及上線考生情況確定差額復試比例。
各學院(研究院)應提前將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各專業(或方向)復試分數線、復試比例及復試名單(含調劑復試名單)報送學校招生辦公室備案后,在各自的網頁公布,并嚴格執行,請考生近期登錄校內各學院(研究院)網站查看。
(二)復試咨詢服務
加強教育宣傳,努力營造誠信考試氛圍。暢通考生咨詢通道,及時為考生答疑解惑。加強對考生參加遠程復試工作的指導,使其知悉軟件平臺使用辦法、復試流程和相關要求等。對不具備遠程復試條件的考生,根據考生申請,積極協調生源所在地院友資源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幫助。如確有需要學校協調事宜,請提前向學校申請。
(三)復試資格審查
各學院(研究院)應在復試前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
考生復試前須提交以下材料的電子版(《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情況審查表》提交紙質版)給各院系接受審查(注意: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如考生受疫情影響暫無法提供的,可由考生做出承諾,并于規定時間內提交各單位):
1.與考生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承諾書中應明確誠信考試的學生主體責任,明確告知何種情況視為作弊以及作弊的處理方式。
2.向報考學院提交填寫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廈門大學碩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情況審查表》(該表可在廈門大學招生辦網頁“下載區”:https://zs.xmu.edu.cn下載;該表一般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填寫、簽字并蓋章;若考生檔案由工作單位寄掛在人才市場,則由考生工作單位填寫、簽字并蓋章);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屆生提交學生證);
4.大學期間成績單(加蓋教務部門或檔案單位紅色/藍色公章);
5.身份證;
6.準考證;
7.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表現、外語水平、業務和科研能力、研究計劃等方面內容);
同等學力考生還需提供大專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英語水平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6門及以上本科專業課程成績證明。
復試時,再次對考生資格和身份進行嚴格審查。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等措施,加強對參加復試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
(四)復試內容和方式
各學科專業要精心設計復試內容,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建立充足的復試試題庫。可以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
1.復試內容主要包括:
(1)專業素質和能力測試。主要考查內容包括:創新精神和能力;本專業的發展潛力以及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考生運用本學科知識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2)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主要考查內容包括: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行為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外語測試。含外語聽力測試、外語口語測試和專業外語測試等方面。
對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復試,要突出對專業知識的應用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4)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各學院(研究院)必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主要考查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各學院(研究院)應當組織相關老師與考生面談(遠程),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必要時還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和審計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招生單位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5)對同等學力考生,除統一規定的復試內容之外,還需加試兩門專業課(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或旅游管理碩士可予免試)。加試科目為所報考專業的兩門本科主干課程,且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的方式通過面試環節進行考核。
2.復試方式:
根據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學院(研究院)要統籌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學工作,結合學院(研究院)實際,在確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選擇開展網絡遠程或現場復試。如選擇現場復試,必須在加強科學精準防控基礎上制定本單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提前三個工作日報招生辦公室和防控辦公室審批。加強考生的健康篩查,督促考生做好個人防護;做好面試教師和工作人員的健康監測、登記和新冠肺炎排查工作。嚴格落實考場的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入場體溫檢測、健康碼核驗工作;做好會場的全面通風消毒工作,現場人員保持安全距離。做好應急處置準備,及時處置突發疫情事件。如選擇開展網絡遠程復試,并在復試環節安排筆試,則筆試測試內容可以(含同等學力加試和管理類聯考思想政治理論考試)通過面試環節進行考核;實踐(實驗)能力等其他考核方式由相關學科專業確定遠程考核形式。各學院(研究院)還可根據各自學科專業的特點增加其它的網絡遠程復試方式。
具體要求:各單位可根據本專業的特點確定專業素質、綜合素質、外語能力等部分的成績比例,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復試成績的權重為:占總成績的30%—50%;每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每個面試小組專家成員不少于5人;復試考核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須對每位考生的復試進行記錄、錄音和錄像(網上和現場均需錄音錄像);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線上復試采用相同的面試系統。
復試要求
1.建立健全集體議事和集體決策機制。
2.復試(含筆試和面試)工作中的命題、制卷、考試和評卷等工作請嚴格按照《廈門大學研究生復試工作基本規范》予以操作。面試中請各位參與面試工作的教師嚴格遵守《廈門大學研究生復試工作人員行為規范》。
3.復試信息必須公開:各學院(研究院)的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學科或專業招生人數、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經學校招生辦公室備案后提前在各學院(研究院)的網頁上向社會公布。
4.強化技術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組織復試小組和考生模擬演練,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
5.建立健全“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復試專家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工作機制。
6.復試完畢后復試試卷、考試提綱、錄音影像資料在各學院(研究院)保存,保存期限為三年(未錄取者保留一年)。
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各院保存復印件)應在復試工作完成后五個工作日之內交學校招生辦公室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復試費
根據《福建省物價局 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制定我省高校招生考試收費有關政策的復函》(閩價函〔2018〕364號)核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研究生復試費為130元/生。
2021年廈門理工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廈門理工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
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是研究生考試招生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0〕8號)和《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
(教學司[2021]2號)等有關文件的要求,結合當前疫情防控形勢和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堅決貫徹落實國家、省及市、區有關疫情防控和研究生招生考試文件精神,統籌抓好我校疫情防控和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切實保障廣大考生和相關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及身體健康。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紀律嚴明和規范選拔的原則;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選拔具有學術專長、較強創新能力及發展潛力的原則;堅持在復試錄取過程中,切實做到以人為本,尊重考官,服務考生的原則。
二、組織與管理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
作的統一領導和統籌管理。
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和當前福建省疫情防控需要,我校結合自身實際情況,確定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采用網絡遠程復試方式進行。
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研招辦)負責復試的總體組織實施工作。
主要職責為:
1、擬定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含招生計劃分配方案),經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具體組織實施。
2、公布我校各專業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及接收調劑考生的基本要求。
3、公示復試名單,發送復試通知。
4、復核各招生單位提出的擬錄取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在研究生處網站進行公示。
5、發送擬錄取通知。
6、對各招生單位考生復試資格審查結果進行抽查。
7、組織協調各招生單位平穩有序地開展網絡遠程復試。
研究生招生技術保障組為網絡復試提供場地、網絡安全及暢通、技術培訓和視頻數據備份,主要是校信息中心人員承擔。
研究生招生督查組負責對復試組織及管理工作進行巡視和監督,
接受申訴和匯報處理,按照相關規定維護考生和復試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
研究生招生防疫督查和保障組負責復試參與人員進校手續審查
和防疫督查及現場醫護、電力供應、輿情監控、安保等應急保障,主要由人事處、后勤處、宣傳部和保衛處委派專業人員具體落實。
(二)各招生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開展本單位
復試錄取的各項具體工作,主要職責為:
1、根據本辦法制定符合本單位專業特點和實際情況的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明確本單位接收調劑考生的基本要求(含體檢特殊要求),并報研招辦備案。
2、擬定考生復試名單,報研招辦復核。
3、根據《廈門理工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小組基本規范》和復試人數,組織遴選成立若干個以研究生導師為主的復試小組。復試小組由7人組成,其中5名評委、1名秘書、1名聯絡員組成,其中1名評委任組長。考慮隨機抽取復試小組人員和疫情及突發情況,招生單位應安排2-3名候補成員。考前隨機抽取復試小組人員與考室組合。
4、組織、指導和監督復試小組開展復試工作等。
5、組織安排考生參加網絡復試,嚴格審查考生參加復試的資格材料。
6、協調面試場地內外相關人員,安排考生有序參加網絡復試。
7、對本單位所有參與復試的工作人員進行保密、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標準,簽訂《廈門理工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人員保密協議書》。
8、每輪復試結束后,匯總、復核本單位考生成績,上報擬錄取、候補錄取、不錄取名單。
(三)復試小組組織實施考生的綜合面試的具體工作。
各招生單位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與學校研招辦聯動,加強復試過程規范管理,落實“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復試小組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以及防疫、保密等工作機制。
三、招生計劃
我校2021年度招生計劃總指標為651名(含大學生士兵計劃專項9名),其中學碩指標90名(均為全日制),專碩指標561名(含
全日制536名,非全日制25名)。初步確定2021年各招生單位招生指標數如下表,實際復試過程中,視錄取及調劑情況由學校進行動態調整。
學科/專業/領域
招生單位
研究方向/領域招生人數
全日制非全日制
機械工程
(080200)001機械與汽車工程學院00不區分研究方向570
管理科學與工程
(120100)002經濟與管理學院
(海峽商貿學院)01管理系統工程
33
0
02電子商務技術
03服務科學與工程
電子信息(085400)
003計算機與信息工程學院02計算機技術117
(含士兵計劃3人)5(含士兵計劃1人)
03軟件工程
004光電與通信工程學院04光學工程86(含士兵計劃1
人)
6
05電子與通信工程
06集成電路工程
001機械與汽車工程學院
01光機電一體化76(含士兵計劃1人)
6
005電氣工程與自動化學院07控制工程750
08電氣工程
006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09環境光學420
007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10光電材料與器件640
藝術
(135100)
電影
(135104)
008文化產業與旅游學院01電影市場營銷
353(含士兵計劃1人)
02網絡視聽產業管理
廣播電視
(135105)
009影視與傳播學院01藝術編導
175(含士兵計劃2
02播音主持藝術
03微影像創作
人)
藝術設計
(135108)
010設計藝術學院01視覺傳達與媒體
設計
24
0
02產品設計
03服裝與服飾設計
四、復試分數線
(一)我校復試分數線按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線執行,具體分數線要求如下表:
(二)同一專業學碩執行統一的復試分數線和復試標準;同一招生單位專碩(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執行統一的復試分數線和復試標準。
(三)“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專項分數線確定為總分190分。
(四)實行差額復試,各招生單位參加復試人數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1.2且不高于1:1.5,具體比例視報名和錄取情況確定。
五、資格審查
(一)復試考生資格審查由各招生單位負責,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進行抽查。凡未經過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得參加復試。
(二)考生將下列材料原件的掃描件上傳至面試系統。
*1.本人二代身份證(包括正、反面)。
*2.準考證。
*3.畢業證和學位證(往屆生)/應屆生提交學生證(需注冊完整),專科起點獲本科畢業證書或專升本的考生,還須提交專科畢業證
書。
*4.《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在校生)/《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往屆生)/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獲得學歷者)。
*5.“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6.《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
*7.大學成績單(加蓋學校教務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8.《研究生復試考生誠信承諾書》
9.通過英語四、六級考試者,須提交成績單。
10.其它能證明自己特長和能力的各類證書等材料。
備注:以上列表中標“*”的項目必須提交。受疫情影響,考生如無法提供標“*”的項目,可先向各招生單位提出申請,經批準同意后先行參加復試,最遲不晚于正式錄取前補交審核。
(三)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復試各環節,在復試各環節須現場出示、確認相關證件。
六、復試內容及方式
復試采取網絡綜合面試的方式,滿分100分。
(一)綜合面試在對考生德智體美勞、英語聽力與口語水平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1、綜合面試的具體要求:
①每位考生面試時間為20分鐘;
②學碩同一專業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應統一;專碩同一招生單位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應統一;
③復試小組評分時可以召開小組會議,統一對考生的評價標準,但須現場獨立評分,應采取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再取平均分的方法計算每位考生的面試成績。
2、綜合面試主要考核以下三方面內容:
(1)專業素質和能力,包括:
①大學階段學習成績及表現;
②考生對本領域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③計算機應用及專業實踐能力;
④創新精神和獨立工作能力。
(2)英語聽力和口語水平,包括:
①英語聽力測試;
②英語口語測試;
③專業英語測試等方面。
(3)綜合素質和能力,包括:
①思想政治素質和社會倫理等方面情況;
②所學專業以外的輔修專業、培訓考證、參加科研、創新創業及學科競賽和社會實踐等方面情況;
③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方面情況;
④人文素養;
⑤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參加綜合面試時,按照試題庫三方面內容隨機抽題組卷;考生可提供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關材料,如大學課程成績單、畢業論文、學創成果(學科競賽成績、公開發表論文、申請專利)、獲獎證書、專家推薦信等。
(二)依照《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學校在必要情況下,可對相關考生進行多輪復試。
(三)注意事項
1、學校統一使用“學信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進行綜合面試,以騰訊會議軟件作為備用系統。
2、考生須關注學校研究生處網站招生公告欄目,按照“考生須知”
的要求,提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保持與學校聯絡員的聯系。
3.本次復試采用網絡遠程復試,統一收取考生復試報名費50元/生/次。
七、錄取
(一)各學碩、專碩招生單位,分別根據總成績分數由高到低依次排名,確定擬錄取名單和候補擬錄取名單。總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初試成績較高者。
總成績=(初試成績/5)×50%+(復試成績)×50%,總成績取小數點后兩位。
(二)復試成績不及格(60分及格)者不予錄取;思想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擬錄取名單經各招生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簽署錄取意見后,根據要求報送校研招辦復核,復核無誤后報送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并經公示十個工作日無異議再報省教育廳考試院審批確定。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嚴肅查處違規違紀違法行為。對復試過程中有違規違紀違法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必將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計入《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八、體檢
考生在獲得擬錄取資格后兩周內向報考學院提交體檢報告單。我校不組織考生進行集中體檢,請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級甲等資質以上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報告有效期以復試時間為準,三個月內有效)。體檢項目包括:內科、外科、血壓、視力、辨色力、聽力、嗅覺、肝功能、血常規、尿常規、胸片、心電圖。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或無故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體檢報
告者,將取消擬錄取資格,均不予錄取。九、調劑
(一)調劑考生的初試成績須達到我校調劑復試分數線要求。
(二)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三)調劑考生的復試內容、方法與第一志愿考生一致。
(四)在國家調劑服務系統開通時限內,我校各專業缺額情況將會及時在國家調劑服務系統里公布,按國家文件要求,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少于12個小時,符合我校調劑要求的考生須登陸國家調劑服務系統填報志愿申請調劑,我校會在國家調劑服務系統中正式開始受理調劑申請。申請調劑的考生收到復試通知,需要在規定時限內回復復試通知,過時未回復視為放棄此次調劑復試資格。各招生單位要在政策規定的時間內盡可能縮短考生調劑等待時間,要及時解答考生咨詢,確保信息溝通暢通。
各招生單位接收調劑考生必須通過國家調劑服務系統進行,并以國家調劑服務系統的信息為準,未經國家調劑服務系統的調劑考生不予認可。
(五)各招生單位確定入圍復試的調劑考生名單后,由學校研招辦審核確定并公示后統一發送復試通知。
十、疫情防控
所有參與復試的工作人員須嚴格遵守學校“五案十二制”等疫情防控相關文件規定,符合人事處(教師工作部)、后勤處(醫務室)、保衛處等部門的工作要求,接受防疫督查和保障組的檢查和指導。
各招生單位對參加我校網絡復試的考生,注意溝通了解考生的復
試環境、個人身體健康狀況和防疫情況,給予充分的關心和指導,保證復試工作順利進行。
復試工作人員在復試期間要嚴格遵守學校疫情防控相關規定,戴
口罩、勤洗手,不聚集等,按照規定分散在不同考室進行遠程網絡復試工作。現場突發狀況按照《廈門理工學院2021年研究生復試工作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處理。
十一、復試兜底支持保障
復試前,研招辦、信息中心和各招生單位須對面試系統的適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穩定性提前測試和培訓,確保熟練使用系統。各招生單位須提前與考生聯系,至少提前一天確認考生是否滿足網絡復試條件并進行必要的培訓。對達不到網絡復試條件的考生,應幫助考生協調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或學校的支持和幫助。特殊情況應及時向學校及省級管理部門匯報,請求支持。
十二、監督與復議
(一)實行巡視監督制度。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將組織校研究生招生督查組和各招生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對復試工作進行現場巡視和監督,及時報告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二)實行問責追責制度。各招生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復試小組,對各自承擔復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負責。所有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人員須認真落實崗位工作職責,簽訂保密責任書,切實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科學性公正性和安全性。對在招生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或者違反有關規定給招生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人員,學校將根據有關制度和法律法規,嚴肅追究責任。
(三)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工作辦法、復試結果等信息應及時公布。
(四)實行復議制度。為依法維護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要保證考生咨詢、申訴和監督渠道暢通。各招生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單位考生復試結果負責,如有考生提出申訴(考生需要在公示擬錄取名單24小時內提出申訴),應由各招生單位研究生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時組織答復(應在收到申訴后48小時內回復),對于因爭議大而不能確定是否錄取的考生,各招生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可決定在擬錄取名單公示期內組織再次復試,并報研招辦備案。復議標準嚴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廳公布的有關碩士研究生招生的相關規定實施。
十三、本辦法由廈門理工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廈門理工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2021年廈門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根據《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0〕8號)等相關文件精神和我校的實際情況,現對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要求
各單位要切實增強“四個意識”,站在為黨育人,為國育才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重要性、復雜性和敏感性。
一是確保安全性。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把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堅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做好健康監測、場地安排、衛生消毒、模擬預演等工作。
二是確保公平性。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強組織管理,確保復試公平公正。嚴格審查考生資格、嚴格復試過程規范管理,嚴肅考風考紀。
三是確保科學性。根據各學科特點,科學設計復試內容,確保復試科學有效。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確保招錄質量。
二、組織管理
1.學校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組織全校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學院(研究院)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疫情防控工作,在加強科學精準防控基礎上制定本單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復試中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據《廈門大學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預案》執行。明確考點考場的防疫措施,做好面試教師和工作人員的健康監測、登記和新冠肺炎排查工作。要對考試場所統一進行消毒,保證環境衛生和良好通風。
2.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統籌管理全校研究生的復試錄取工作。
3.各學院(研究院)成立由相關領導牽頭的學院(研究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由院長任組長,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長任副組長,具體負責本單位研究生復試和錄取的各項工作。
4.各學院(研究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成立若干復試小組。復試小組具體實施對每位考生的復試考核。復試小組成員現場集中,進行線下現場評分。每個復試小組應由不少于5名辦事公正和責任心強的教師(研究生導師一般不少于3人)組成,并設立組長一名。
5.為了加強復試錄取的巡視和監督工作,各學院(研究院)須成立復試錄取工作巡視督查小組,由院系相關領導組成。復試錄取工作巡視督查小組由黨委書記任組長,負責紀檢工作的院領導(或指定其他院領導)任副組長,負責巡視監督本院內的復試錄取工作,并參與校督查組的巡視工作。加強對復試錄取工作全流程特別是關鍵環節、關鍵崗位、關鍵人員的監管,要會同技術平臺提供方強化監管,提高用技術實現監管的能力和水平。各院研究生復試巡視督查小組要采用線下或回看錄像等方式督查復試錄取的全過程,填寫《廈門大學2021年研究生復試巡視督查工作記錄表》報招生辦備案。
6.各學院(研究院)必須在復試錄取工作開始前召開培訓會,要對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全體教師和工作人員做好開展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和考試安全、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提高運用新技術、新方法科學規范選拔人才的能力;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要強化參與工作教師的公平意識、責任意識、業務意識、法治意識和保密意識。
7.各院要切實落實安全保密責任制。碩士生復試試題(包括副題)在啟封并使用完畢前按國家機密級事項管理;答案及評分參考在考試結束前按國家機密級事項管理,在考試結束后至使用完畢前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嚴禁通過非保密方式傳送、討論有關試題、參考答案及評分參考等涉密事項。
三、復試的要求與程序
各學院(研究院)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實做好復試過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要做好人員排查、場地安排、衛生消毒等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員密度,防止人員聚集。復試工作遵循錯時錯峰工作要求,不同學科專業分時、分批安排復試。
所有被錄取考生均須參加復試考核。推免生和往年保留錄取資格生若已經復試過且所在院系同意不再復試的考生可予免試。如果參加過復試但所在院系認為有必要再次復試的考生由院系通知參加此次復試。
(一)復試分數線和實施細則
各學院(研究院)須召開本單位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在單科和總分都不低于學校相應學科復試基本分數線的原則下,進一步研究確定本單位各專業(或方向)的復試分數線,統籌同一專業學位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復試分數線。各學院(研究院)須研究制定本單位的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細則中應當明確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和其他業務要求,以及復試、調劑、錄取等各環節具體規定。我校各學院(研究院)一般采取差額形式,原則上各院系專業的復試比例控制在1:1.2-1:2之間,并根據學科特點、專業需要及上線考生情況確定差額復試比例。
各學院(研究院)應提前將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各專業(或方向)復試分數線、復試比例及復試名單(含調劑復試名單)報送學校招生辦公室備案后,在各自的網頁公布,并嚴格執行,請考生近期登錄校內各學院(研究院)網站查看。
(二)復試咨詢服務
加強教育宣傳,努力營造誠信考試氛圍。暢通考生咨詢通道,及時為考生答疑解惑。加強對考生參加遠程復試工作的指導,使其知悉軟件平臺使用辦法、復試流程和相關要求等。對不具備遠程復試條件的考生,根據考生申請,積極協調生源所在地院友資源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幫助。如確有需要學校協調事宜,請提前向學校申請。
(三)復試資格審查
各學院(研究院)應在復試前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
考生復試前須提交以下材料的電子版(《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情況審查表》提交紙質版)給各院系接受審查(注意: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如考生受疫情影響暫無法提供的,可由考生做出承諾,并于規定時間內提交各單位):
1.與考生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承諾書中應明確誠信考試的學生主體責任,明確告知何種情況視為作弊以及作弊的處理方式。
2.向報考學院提交填寫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廈門大學碩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情況審查表》(該表可在廈門大學招生辦網頁“下載區”:https://zs.xmu.edu.cn下載;該表一般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填寫、簽字并蓋章;若考生檔案由工作單位寄掛在人才市場,則由考生工作單位填寫、簽字并蓋章);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屆生提交學生證);
4.大學期間成績單(加蓋教務部門或檔案單位紅色/藍色公章);
5.身份證;
6.準考證;
7.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表現、外語水平、業務和科研能力、研究計劃等方面內容);
同等學力考生還需提供大專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英語水平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6門及以上本科專業課程成績證明。
復試時,再次對考生資格和身份進行嚴格審查。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等措施,加強對參加復試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
(四)復試內容和方式
各學科專業要精心設計復試內容,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建立充足的復試試題庫。可以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
1.復試內容主要包括:
(1)專業素質和能力測試。主要考查內容包括:創新精神和能力;本專業的發展潛力以及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考生運用本學科知識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2)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主要考查內容包括: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行為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外語測試。含外語聽力測試、外語口語測試和專業外語測試等方面。
對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復試,要突出對專業知識的應用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4)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各學院(研究院)必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主要考查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各學院(研究院)應當組織相關老師與考生面談(遠程),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必要時還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和審計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招生單位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5)對同等學力考生,除統一規定的復試內容之外,還需加試兩門專業課(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或旅游管理碩士可予免試)。加試科目為所報考專業的兩門本科主干課程,且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的方式通過面試環節進行考核。
2.復試方式:
根據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學院(研究院)要統籌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學工作,結合學院(研究院)實際,在確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選擇開展網絡遠程或現場復試。如選擇現場復試,必須在加強科學精準防控基礎上制定本單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提前三個工作日報招生辦公室和防控辦公室審批。加強考生的健康篩查,督促考生做好個人防護;做好面試教師和工作人員的健康監測、登記和新冠肺炎排查工作。嚴格落實考場的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入場體溫檢測、健康碼核驗工作;做好會場的全面通風消毒工作,現場人員保持安全距離。做好應急處置準備,及時處置突發疫情事件。如選擇開展網絡遠程復試,并在復試環節安排筆試,則筆試測試內容可以(含同等學力加試和管理類聯考思想政治理論考試)通過面試環節進行考核;實踐(實驗)能力等其他考核方式由相關學科專業確定遠程考核形式。各學院(研究院)還可根據各自學科專業的特點增加其它的網絡遠程復試方式。
具體要求:各單位可根據本專業的特點確定專業素質、綜合素質、外語能力等部分的成績比例,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復試成績的權重為:占總成績的30%—50%;每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每個面試小組專家成員不少于5人;復試考核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須對每位考生的復試進行記錄、錄音和錄像(網上和現場均需錄音錄像);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線上復試采用相同的面試系統。
(五)復試要求
1.建立健全集體議事和集體決策機制。
2.復試(含筆試和面試)工作中的命題、制卷、考試和評卷等工作請嚴格按照《廈門大學研究生復試工作基本規范》予以操作。面試中請各位參與面試工作的教師嚴格遵守《廈門大學研究生復試工作人員行為規范》。
3.復試信息必須公開:各學院(研究院)的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學科或專業招生人數、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經學校招生辦公室備案后提前在各學院(研究院)的網頁上向社會公布。
4.強化技術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組織復試小組和考生模擬演練,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
5.建立健全“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復試專家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工作機制。
6.復試完畢后復試試卷、考試提綱、錄音影像資料在各學院(研究院)保存,保存期限為三年(未錄取者保留一年)。
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各院保存復印件)應在復試工作完成后五個工作日之內交學校招生辦公室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六)復試費
根據《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制定我省高校招生考試收費有關政策的復函》(閩價函〔2018〕364號)核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研究生復試費為130元/生。
四、調劑
1.各學院(研究院)制定的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中,在調劑部分應當詳細說明接收考生調劑的時間、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調劑復試辦法、聯系咨詢電話等信息。
2.調劑復試需同時遵守以下基本要求: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調劑考生必須同時達到相應專業國家復試線和我校基本復試線。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鼓勵生源有缺口的學科從第一志愿報廈門大學的考生中調劑。
(6)除參加管理聯考的專業學位之外,調劑考生必須同時達到原報考專業相對應的分數線和調入專業所對應的分數線。由于參加管理類聯考的各專業學位初試科目完全相同,因此,調劑考生必須同時達到調入的管理類聯考專業學位國家線和我校分數線且符合相關調劑政策,無需達到原報考專業學位分數線。
(7)對申請同一院(系、所)同一專業、第一志愿報考單位和專業完全相同,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相關院(系、所)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鎖定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8)同等學力調劑生需符合相關專業的報考條件。
(9)調劑生與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持同一標準進行復試。
(10)院系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得低于12個小時。
3.調劑程序
(1)各院(研究院)發布接收調劑通知,公布接收調劑的學科專業。
(2)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在各院(研究院)規定的時間內登陸“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填寫調劑志愿和有關信息。
(3)各院將調劑復試名單報招生辦備案后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向可參加復試的考生發送復試通知。收到復試通知的考生須在系統中規定的時間內在系統中回復復試通知。
(4)考生按各院要求參加復試。
(5)各院初步確定擬錄取名單后,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向調劑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收到待錄取通知的調劑考生須在系統中規定的時間內在系統中回復待錄取通知。
(6)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校規定操作或隨意解除志愿的,則視為自動放棄復試或擬錄取資格。
4.調劑生選拔規則
各學院(研究院)必須根據國家、學校的規定和公平公正、科學合理的原則制定出調劑生選拔規則,并經集體研究后確定入圍復試的調劑考生名單。
五、錄取
1.根據各專業(或各方向)的招生計劃和考生總成績(總成績=初試成績÷5(或3)×權重+復試成績(百分制)×權重),并結合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情況、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等因素,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如果考生的總成績完全相同而招生計劃有限,則比較初試總成績,成績高者被錄取;如果初試總成績再相同,則比較滿分大于100分的單科成績之和,成績之和高者被錄取;如果滿分大于100分的單科成績之和再相同,則比較滿分等于100分的單科成績之和,成績之和高者被錄取。
2.各學院(研究院)可以院為單位,根據考生總成績的高低,將候補錄取考生按先后順序排列,并在備注中注明“候補1”、“候補2”、“候補3”…字樣,以便在擬錄取名單里的考生放棄擬錄取資格或爭取到追加計劃的情況下能按序補錄。(注意:請考生自愿和慎重地持有候補錄取資格。候補錄取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可能出現候補但未錄取的情況。因為考生選擇等候候補錄取名額而導致喪失調劑機會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同時,在候補錄取過程中,如若排序靠前的候補考生已調劑至其它學校,我校將跳過該生順次候補錄取緊隨其后的候補考生。)
3.復試成績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任一門加試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錄取。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4.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5.各學院(研究院)應在復試工作完成后五個工作日之內召開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將名單報送至學校招生辦公室審核。研究生擬錄取名單經福建省省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審批后最終確定。
6.錄取信息必須公開:各學院(研究院)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經學校招生辦公室備案后在各學院(研究院)網站向社會公布。對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應當進行說明。
六、體檢
考生在獲得擬錄取資格后兩周內向報考學院提交體檢報告單。我校不組織考生進行集中體檢,請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級甲等資質及以上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報告有效期以復試時間為準,三個月內有效)。體檢項目包括:內科、外科、血壓、視力、辨色力、聽力、嗅覺(該項根據專業學習需要進行取舍)、肝功能、尿常規、胸片。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七、監督與復議
1.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各個環節接受廈門大學紀委、監察處的監督,監督電話:0592-2186219。
2.實行校、院二級復試巡視制度。校領導、紀委、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和考試中心、監察處等單位組成若干校巡視小組。在復試過程中,校、院巡視小組將深入各院系進行復試各個環節的督查。
3.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所有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人員都要認真負責,嚴格保密,切實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要追究責任。
4.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工作辦法、復試結果等信息應及時公布。
5.實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直系親屬或利益相關者參加碩士生入學考試的教師和工作人員應主動回避,不得參加碩士生的復試工作。
6.實行復議制度。要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受理投訴和申訴應規定時限。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各學院(研究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7.加強復試過程監管,嚴防復試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8.入學后三個月內,各院要加大新生復查力度,對復試復查中表現差異大的,要進行嚴格審核和調查,確認冒名頂替或考試舞弊的,要予以嚴肅處理,并進行責任追究;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八、復試錄取工作日程安排
3月20日前,各學院(研究院)將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復試巡視督查小組成員名單和工作人員名單(含復試工作秘書、技術保障人員)以及召開培訓會和模擬演練的時間、方式、地點等信息通過規定的格式報招生辦備案,并根據國家文件精神和學校規定確定復試比例、復試分數線、復試考生名單、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報學校招生辦備案后在網站上公布。
4月15日前,各學院(研究院)制定組織復試模擬演練,對面試教師和考務人員進行培訓,開展并基本完成復試工作。各學院(研究院)原則上應在復試工作完成后五個工作日內,召開招生領導小組會議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將擬錄取名單報送至學校招生辦。
最終錄取名單以教育部審核通過的結果為準。
九、本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于2021年3月1日審議通過,即日起執行,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未盡事宜以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等文件和學校相關規定為準。
2021年廈門大學化學系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通知
化學學科2021年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一、復試分數線和招生計劃
化學學科在廈門大學招生辦劃定的復試分數線基礎上制定本學科各專業的復試分數線,校內外調劑生須滿足學校的基本要求。
1. 高分子化學與物理、化學生物學、應用化學:政治50、英語45、專業課75、總分315;
2. 無機化學:政治50、英語45、專業課75、總分361;
3. 有機化學:政治50、英語45、專業課75、總分333;
4. 分析化學:政治50、英語45、專業課75、總分330;
5. 物理化學(電化/結構方向)專業復試線:政治50、英語45、專業課75、總分352;
6. 物理化學(催化方向)專業復試線: 政治50、英語45、專業課75、總分362;
7. 物理化學(理論方向)專業復試線: 政治50、英語45、專業課75、總分348;
化學學科2021年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153名,已擬錄取推免生73名。
二、復試程序和時間安排
1. 2021年3月15日前,確定復試錄取領導小組名單、化學學科2021年碩士研究生分專業復試線、復試名單、復試時間、復試地點和第一輪專業內調劑信息,上報校招生辦。
2. 2021年3月16日前,在院系網上公布復試分數線、考生名單、復試日期和專業內調劑信息;
3. 2021年3月19日前,考生提交電子版資格審查資料;學院按學校有關的錄取工作意見要求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
4. 2021年3月21日,由各專業的研究生導師組成復試分小組(每分小組由不少于5名導師組成),對參加復試的碩士研究生進行考核。
5. 2021年4月1日前,上報擬錄取名單。
最終錄取名單以校招生領導小組確定并報教育部審核通過的結果為準,錄取通知書將于 6 月中旬左右寄發。
三、考核內容、方式和要求
1. 考核內容為參加復試考生的思想品德、專業知識、外語水平、業務能力、科研潛質、心理素質與綜合素質等。
2. 考核方式為現場面試和實驗考核相結合,實驗考核主要測試實驗安全和操作技能。每位考生的面試一般不少于20分鐘;復試全過程進行記錄、錄像和錄音存檔。
3. 考核結果按專業知識、外語水平和綜合素質三方面進行綜合打分(百分制)。具體詳見下表:
專業名稱 |
復試成績占總成績權重 (50%) |
復試內容(滿分100分) 及各部分所占比例 |
復試方式 |
無機化學/納米材料化學 | 50% | 無機與分析化學實驗(30%) | 實驗 |
綜合素質測試(含專業基礎知識、英語等)(70%) | 面試 | ||
分析化學 | 50% | 無機與分析化學實驗(30%) | 實驗 |
綜合素質測試(含專業基礎知識、英語等)(70%) | 面試 | ||
有機化學 | 50% | 有機實驗(包括合成、分離純化)(30%) | 實驗 |
綜合素質測試(含專業基礎知識、英語等)(70%) | 面試 | ||
物理化學 (理論方向) |
50% | 綜合素質測試(含專業基礎知識、英語等)(100%) | 面試 |
物理化學 (催化方向) |
50% | 物理化學實驗(30%) | 實驗 |
綜合素質測試(含專業基礎知識、英語等)(70%) | 面試 | ||
物理化學(電化/結構方向)/應用化學 | 50% | 物理化學實驗(30%) | 實驗 |
綜合素質測試(含專業基礎知識、英語等)(70%) | 面試 | ||
化學生物學 | 50% | 化學生物學實驗(30%) | 實驗 |
綜合素質測試(含專業基礎知識、英語等)(70%) | 面試 | ||
高分子化學與物理 | 50% | 有機實驗(包括合成、分離純化)(30%) | 實驗 |
綜合素質測試(含專業基礎知識、英語等)(70%) | 面試 |
4. 生源有缺口的專業優先從校內相同或相近專業中第一志愿報考廈門大學的考生中調劑,專業內調劑優先于校內調劑。
5. 復試成績與初試成績一起進行統分,最終成績填入《廈門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錄取登記表》。
四、擬錄取
1. 根據各專業(或各方向)的招生計劃和考生總成績(總成績 = 初試成績 ÷5 (或 3 ) × 權重 + 復試成績(百分制) × 權重),并結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等因素,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2. 面試成績不及格(60分以下)或實驗成績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任一門加試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錄取。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3. 由化學學科將擬錄取的2021年碩士研究生名單與相關材料報送學院,再由學院報送至學校招生辦審核通過后在院系網站公示。研究生擬錄取名單經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并報省招生辦和教育部審批最終確定。
廈門大學化學系
2021年3月16日
2020年廈門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條件
五、錄取1.根據各專業(或各方向)的招生計劃和考生總成績(總成績=初試成績÷5(或3)×權重+復試成績(百分制)×權重),并結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等因素,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如果考生的總成績完全相同而招生計劃有限,則比較初試總成績,成績高者被錄取;如果初試總成績再相同,則比較滿分大于100分的單科成績之和,成績之和高者被錄取;如果滿分大于100分的單科成績之和再相同,則比較滿分等于100分的單科成績之和,成績之和高者被錄取。
2.各學院(研究院)可以院為單位,根據考生總成績的高低,將候補錄取考生按先后順序排列,并在備注中注明“候補1”、“候補2”、“候補3”…字樣,以便在擬錄取名單里的考生放棄擬錄取資格或爭取到追加計劃的情況下能按序補錄。(注意:請考生自愿和慎重地持有候補錄取資格。候補錄取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到最后很可能出現候補不上的局面。因為考生選擇等候候補錄取名額而導致喪失調劑機會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同時,在候補錄取過程中,如若排序靠前的候補考生已調劑至其它學校,我校將跳過該生順次候補錄取緊隨其后的候補考生。)
3.復試成績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任一門加試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錄取。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4.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5.各學院(研究院)應在復試工作完成后五個工作日之內召開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將名單報送至學校招生辦公室審核。研究生擬錄取名單經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并報省招生辦和教育部審批最終確定。
6.錄取信息必須公開:各學院(研究院)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經學校招生辦公室備案后在各學院(研究院)網站向社會公布。對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應當進行說明。
六、體檢
考生在獲得擬錄取資格后兩周內向報考學院提交體檢報告單。我校不組織考生進行集中體檢,請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級甲等資質以上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報告有效期以復試時間為準,三個月內有效)。體檢項目包括:內科、外科、血壓、視力、辨色力、聽力、嗅覺、肝功能、尿常規、胸片。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2020年廈門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調劑要求
四、調劑1. 各學院(研究院)制定的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中,在調劑部分應當詳細說明接收考生調劑的時間、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調劑復試辦法、聯系咨詢電話等信息。
2.調劑復試需同時遵守以下基本要求: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校內調劑考生必須符合我校相應專業基本復試線,校外調劑至我校考生必須同時達到相應專業國家復試線和我校基本復試線。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當相同。
(5)生源有缺口的專業應優先從校內相同或相近專業的考生中調劑。
(6)除參加管理聯考的專業學位之外,調劑考生必須同時達到原報考專業相對應的分數線和調入專業所對應的分數線。由于參加管理類聯考的各專業學位初試科目完全相同,因此,調劑考生只需達到調入的管理類聯考專業學位分數線且符合相關調劑政策即可,無需達到原報考專業學位分數線。
(7)對申請同一院(系、所)同一專業、第一志愿報考單位和專業完全相同,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相關院(系、所)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鎖定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8)原則上不接收同等學力考生為調劑生。
(9)調劑生與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持同一標準進行復試。
(10)院系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得低于12個小時。
3.調劑程序
(1)各院(研究院)發布接收調劑通知,公布接收調劑的學科專業。
(2)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在各院(研究院)規定的時間內登陸“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填寫調劑志愿和有關信息(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預計將于5月20日左右開放)。
(3)各院將調劑復試名單報招生辦備案后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向可參加復試的考生發送復試通知。收到復試通知的考生須在系統中規定的時間內在系統中回復復試通知。
(4)考生按各院要求參加復試。
(5)各院初步確定擬錄取名單后,分批次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向調劑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收到待錄取通知的調劑考生須在系統中規定的時間內在系統中回復待錄取通知。
(6)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校規定操作或隨意解除志愿的,則視為自動放棄復試或擬錄取資格。
4.調劑生選拔規則
各學院(研究院)必須根據國家、學校的規定和公平公正、科學合理的原則制定出調劑生選拔規則,并經集體研究后確定入圍復試的調劑考生名單。
2020年廈門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方式
(四)復試內容和方式各學科專業要精心設計復試內容,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建立充足的復試試題庫。可以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
1.復試內容主要包括:
(1)專業素質和能力測試。主要考查內容包括:創新精神和能力;本專業的發展潛力以及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考生運用本學科知識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2)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主要考查內容包括: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行為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外語測試。含外語聽力測試、外語口語測試和專業外語測試等方面。
對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復試,要突出對專業知識的應用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4)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各學院(研究院)必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主要考查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各學院(研究院)應當組織相關老師與考生面談(遠程),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必要時還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5)對同等學力考生,除統一規定的復試內容之外,還需加試兩門專業課(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或旅游管理碩士可予免試)。加試科目為所報考專業的兩門本科主干課程,且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的方式通過面試環節進行考核。
2.復試方式:
網絡遠程復試。如學院復試環節安排筆試,筆試測試內容可以(含同等學力加試和管理類聯考思想政治理論考試)通過面試環節進行考核。實踐(實驗)能力等其他考核方式由相關學科專業確定遠程考核形式。
具體要求:各單位可根據本專業的特點確定專業素質、綜合素質、外語能力等部分的成績比例,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復試成績的權重為:占總成績的30%—50%;每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每個面試小組專家成員不少于5人;復試考核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須對每位考生的復試進行記錄、錄音和錄像(網上和現場均需錄音錄像);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采用相同的面試系統。
各學院(研究院)還可根據各自學科專業的特點增加其它的網絡遠程復試方式。
2020年廈門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所需材料
(三)復試資格審查各學院(研究院)應在復試前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
考生復試前須提交以下材料的電子版(政審表提交紙質版)給各院系接受審查(注意: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如考生受疫情影響暫無法提供的,可由考生做出承諾,并于規定時間內提交各單位。):
1.與考生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承諾書中應明確誠信考試的學生主體責任,明確告知何種情況視為作弊以及作弊的處理方式。
2.向報考學院提交填寫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廈門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政治表現情況審查表》(該表可在廈門大學招生辦網頁“下載區”:https://zs.xmu.edu.cn下載;該表一般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填寫、簽字并蓋章;若考生檔案由工作單位寄掛在人才市場,則由考生工作單位填寫、簽字并蓋章);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屆生提交學生證);
4.大學期間成績單(加蓋教務部門或檔案單位紅色/藍色公章);
5.身份證;
6.準考證;
7.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現、外語水平、業務和科研能力、研究計劃等方面內容);
同等學力考生還需提供大專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英語水平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6門及以上本科專業課程成績證明。
復試時,再次對考生資格和身份進行嚴格審查。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等措施,加強對參加復試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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