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醫藥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2

更新時間:2022-01-08 23:16:26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山西中醫藥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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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中醫藥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2:

根據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0〕8號)、《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和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關于做好我省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晉招考研〔2021〕3號)的相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黨教育方針,統籌考慮疫情防控常態化要求,嚴格復試組織管理,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公平公正,堅持以質量為核心,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穩妥做好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
二、組織管理
(一)學校成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組、督查組和輿情監控組。招生工作領導組全面負責學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集體研究討論招生錄取工作中各項制度、計劃分配、分數線劃定、擬錄取名單等重要事宜;督查組負責對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全程監督和調查處理違紀事件,保證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輿情監控組負責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期間的輿情監控,做好輿情預防引導工作,營造良好的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氛圍。
(二)各學院成立由學院院長、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長、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復試專家小組組長組成的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所屬各學科的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制定學院復試工作細則,做好復試錄取工作的各種硬軟件保障,對所有復試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研究決策復試錄取工作中的各項事宜。
(三)各學院根據招生學科方向成立復試專家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名,由學科帶頭人、學術骨干、研究生導師及外語考核專家組成,要求公道正派,業務水平高,長期在教學或臨床一線工作,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外語考核專家不受此限制)。每組配備秘書2名,分別負責網絡平臺調試操作和過程組織協調、資料統計整理等工作。
(四)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復試專家小組名單需報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組備案。
三、復試方式及時間
采用網絡遠程復試方式進行,使用中國移動“智慧云考場”平臺為主,“釘釘視頻會議”平臺為備選。復試工作將在4月初以學院學科專業為單位,分時段分批次進行,4月15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復試錄取工作,4月30日前完成調劑考生復試錄取,具體時間安排請參照各招生學院網站公布的復試工作實施細則。
四、復試工作要求
(一)復試比例
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不低于招生計劃的120%。對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學科專業按實際合格考生名單組織復試。
(二)復試基本分數要求
一志愿考生及調劑考生須達到學校招生工作領導組研究確定的初試成績基本分數要求。
(三)調劑原則
1.所有調劑考生均須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申請調劑,且須符合我校調劑公告相關規定。調入專業應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報考中醫專業學位的考生允許調至學術學位,學術學位考生不能調至中醫專業學位。
2.調劑考生申請專業應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全國統一命題科目中英語一、英語二可視為相同)。對申請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從高往低確定發放復試通知,未按時回復或拒絕者,取消復試資格并按初試總成績從高往低通知其他考生。
(四)政策宣傳解讀和平臺使用培訓
1.研究生學院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等方式及時受理考生咨詢,為考生答疑解惑。線上遠程網絡復試前要對遠程復試軟件平臺的適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穩定性等功能進行充分評估,協同平臺技術人員做好招生學院工作人員的培訓指導。
2.招生學院要暢通與考生聯系咨詢通道,安排專人通過電話等方式受理考生咨詢,及時為考生答疑解惑,同時針對遠程復試流程、硬件要求、軟件平臺使用等方面進行專項培訓指導。
3.在正式復試前招生學院要對每名考生提前進行平臺使用模擬、演練測試,測試中出現的特殊情況要及時總結處理。
(五)收費標準
根據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西省財政廳《關于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收費標準的復函》(晉發改收費函〔2019〕458號)規定,復試收費標準為120元/人次,逾期不繳費者視為主動放棄復試資格。
(六)資格審查
考生須于規定的時間內(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遞交以下材料(考生提交掃描件,格式為jpg或pdf,入學后遞交紙質材料):
1.初試準考證和身份證正反面(印在一頁A4紙上);
2.畢業證、學士學位證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往屆生);學信網下載的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和由本科院校證明的大學學習成績單(應屆生);
3.經本人簽名,填寫日期的《誠信復試承諾書》;
4.政治審查表和資格審查表;
5.同等學力考生還須提交至少一篇近3年(以復試當天為截止日期)以第一作者在省級學術期刊上發表的中醫藥類學術論文(雜志封面、目錄及文章頁)。定向、委托培養考生還須提交《碩士研究生定向、委托培養申請表》;
6.“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另外還需提交《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7.能反映本人學術水平及綜合能力的相關材料;
其中,1-4項為必須提交項,同等學力或定向、委托培養考生5項為必須提交項,“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6項為必須提交項,7為可選提交項。未提交材料者將不得參加線上報到和復試,并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上述材料將作為新生入學資格審查的復審依據,請務必完整、準確、清晰提供有關材料。
(七)復試考核
1.所有復試考場實行雙秘書人員配備,平臺技術秘書負責線上指導考生設備調試,身份核驗后進入候考,學術秘書負責協助考官完成復試面試工作并做好相應記錄。
2.身份確認:復試系統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并通過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等措施,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
3.復試考生端實施“雙機位”“防縮屏”措施,防止考生縮小屏幕,查看其他內容。考生不得在考研培訓機構提供的場地參加復試。復試中系統隨機選定考試次序、隨機抽取復試試題,并對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確保考試安全、公平開展。
4.考核內容
包括專業水平和外語水平,專業水平考核內容重點考查考生利用所學理論知識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學術型面試考核內容涵蓋學科專業知識、科研能力、綜合素質(思想品德、心理健康、語言表達等)三部分;專業型面試考核內容涵蓋學科專業知識、臨床思辨能力、綜合素質(思想品德、心理健康、語言表達等)三部分。考核時間不少于15分鐘,滿分80分。外語水平主要考核考生外語聽說能力,考核時間不少于5分鐘,滿分20分。
同等學力考生需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考核方式以撰寫學術論文形式進行,考生在規定時間遞交2篇(電子版)不少于2000字的學術論文,CNKI查重率不超過30%,超過者視為不合格。
5.復試成績=面試考核成績
面試考核成績100分,合格成績60分。
同等學力加試每門課程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不計入復試總成績。
(八)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初試成績*60%+復試成績*40%。
(九)體檢
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和《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教學司[2010]22號文)的有關規定執行,在入學報到后進行,體檢結果不符合相關規定者取消學籍。
(十)復試規范
各招生單位分管領導、秘書、復試專家及所有工作人員應熟悉復試流程和規范,采取網絡遠程復試形式的須熟悉平臺系統的基本操作,并嚴格按照校招生工作領導組審定通過的《山西中醫藥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人員遴選及培訓辦法》、《山西中醫藥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小組工作基本規范》執行。
五、擬錄取
(一)擬錄取原則
1.根據學科專業招生計劃,按總成績排名,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確定擬錄取建議名單,校招生工作領導組確定擬錄取名單。
2.總成績相同,按照復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3.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單獨錄取;享受國家相應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經核實按國家政策加分計算成績。
4.復試合格考生均具有待錄取資格,如本學科擬錄取考生放棄,直接順延擬錄取。
5.具有待錄取資格的考生在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可依據總成績排名從高往低依次自愿申請至本學科未完成計劃的其他研究方向擬錄取。
(二)以下情況不予錄取
經資格審查未通過或提供虛假資格審查材料者;政治思想品德審查、考核不合格者;復試考核成績不合格者;復試過程中有作弊、違規行為者;未通過學歷(學籍)審核者;未按規定時間確認擬錄取通知者;將復試過程錄制后在網絡傳播造成試題泄露等不良影響者;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在國家規定服務年限內者。
六、信息公開
嚴格按照教育部有關政策要求,深入落實信息公開。提前在學校網站上公布招生政策規定、招生專業目錄、分專業招生計劃、復試工作辦法、調劑工作辦法、復試名單等信息。各學院復試細則經校招生工作領導組同意,復試前在本校網站和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站上公布。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并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統一公開,確保招生工作規范透明。
七、復核復查
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入學后3個月內對已錄取新生遞交的資格審查材料原件進行全面復查,同時采取學科專業基本理論知識考試對線上遠程網絡復試的考生學業水平進行復查,復試、復查中表現差異大的,進行嚴格審核和調查,確認冒名頂替或考試舞弊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八、紀律和監督
所有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專家及相關人員必須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樹立風險防范意識,堅決抵制不正之風干擾,嚴明招生紀律,遵守各項規定。學校招生工作領導組和督查組對復試工作所有環節進行全面監督檢查,發現復試錄取工作中任何違規違紀行為,一律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追責,確保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公平公正,維護研招工作的統一性、嚴肅性和權威性。
招生辦公室電話:0351-3179753
監督辦公室電話:0351-3179857
    根據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0〕8號)、《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和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關于做好我省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晉招考研〔2021〕3號)的相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黨教育方針,統籌考慮疫情防控常態化要求,嚴格復試組織管理,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公平公正,堅持以質量為核心,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穩妥做好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
    二、組織管理
    (一)學校成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組、督查組和輿情監控組。招生工作領導組全面負責學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集體研究討論招生錄取工作中各項制度、計劃分配、分數線劃定、擬錄取名單等重要事宜;督查組負責對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全程監督和調查處理違紀事件,保證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輿情監控組負責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期間的輿情監控,做好輿情預防引導工作,營造良好的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氛圍。
    (二)各學院成立由學院院長、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長、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復試專家小組組長組成的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所屬各學科的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制定學院復試工作細則,做好復試錄取工作的各種硬軟件保障,對所有復試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研究決策復試錄取工作中的各項事宜。
    (三)各學院根據招生學科方向成立復試專家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名,由學科帶頭人、學術骨干、研究生導師及外語考核專家組成,要求公道正派,業務水平高,長期在教學或臨床一線工作,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外語考核專家不受此限制)。每組配備秘書2名,分別負責網絡平臺調試操作和過程組織協調、資料統計整理等工作。
    (四)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復試專家小組名單需報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組備案。
    三、復試方式及時間
    采用網絡遠程復試方式進行,使用中國移動“智慧云考場”平臺為主,“釘釘視頻會議”平臺為備選。復試工作將在4月初以學院學科專業為單位,分時段分批次進行,4月15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復試錄取工作,4月30日前完成調劑考生復試錄取,具體時間安排請參照各招生學院網站公布的復試工作實施細則。
    四、復試工作要求
    (一)復試比例
    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不低于招生計劃的120%。對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學科專業按實際合格考生名單組織復試。
    (二)復試基本分數要求
    一志愿考生及調劑考生須達到學校招生工作領導組研究確定的初試成績基本分數要求。
    (三)調劑原則
    1.所有調劑考生均須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申請調劑,且須符合我校調劑公告相關規定。調入專業應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報考中醫專業學位的考生允許調至學術學位,學術學位考生不能調至中醫專業學位。
    2.調劑考生申請專業應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全國統一命題科目中英語一、英語二可視為相同)。對申請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從高往低確定發放復試通知,未按時回復或拒絕者,取消復試資格并按初試總成績從高往低通知其他考生。
    (四)政策宣傳解讀和平臺使用培訓
    1.研究生學院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等方式及時受理考生咨詢,為考生答疑解惑。線上遠程網絡復試前要對遠程復試軟件平臺的適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穩定性等功能進行充分評估,協同平臺技術人員做好招生學院工作人員的培訓指導。
    2.招生學院要暢通與考生聯系咨詢通道,安排專人通過電話等方式受理考生咨詢,及時為考生答疑解惑,同時針對遠程復試流程、硬件要求、軟件平臺使用等方面進行專項培訓指導。
    3.在正式復試前招生學院要對每名考生提前進行平臺使用模擬、演練測試,測試中出現的特殊情況要及時總結處理。
    (五)收費標準
    根據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西省財政廳《關于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收費標準的復函》(晉發改收費函〔2019〕458號)規定,復試收費標準為120元/人次,逾期不繳費者視為主動放棄復試資格。
    (六)資格審查
    考生須于規定的時間內(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遞交以下材料(考生提交掃描件,格式為jpg或pdf,入學后遞交紙質材料):
    1.初試準考證和身份證正反面(印在一頁A4紙上);
    2.畢業證、學士學位證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往屆生);學信網下載的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和由本科院校證明的大學學習成績單(應屆生);
    3.經本人簽名,填寫日期的《誠信復試承諾書》;
    4.政治審查表和資格審查表;
    5.同等學力考生還須提交至少一篇近3年(以復試當天為截止日期)以第一作者在省級學術期刊上發表的中醫藥類學術論文(雜志封面、目錄及文章頁)。定向、委托培養考生還須提交《碩士研究生定向、委托培養申請表》;
    6.“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另外還需提交《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7.能反映本人學術水平及綜合能力的相關材料;
    其中,1-4項為必須提交項,同等學力或定向、委托培養考生5項為必須提交項,“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6項為必須提交項,7為可選提交項。未提交材料者將不得參加線上報到和復試,并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上述材料將作為新生入學資格審查的復審依據,請務必完整、準確、清晰提供有關材料。
    (七)復試考核
    1.所有復試考場實行雙秘書人員配備,平臺技術秘書負責線上指導考生設備調試,身份核驗后進入候考,學術秘書負責協助考官完成復試面試工作并做好相應記錄。
    2.身份確認:復試系統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并通過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等措施,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
    3.復試考生端實施“雙機位”“防縮屏”措施,防止考生縮小屏幕,查看其他內容。考生不得在考研培訓機構提供的場地參加復試。復試中系統隨機選定考試次序、隨機抽取復試試題,并對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確保考試安全、公平開展。
    4.考核內容
    包括專業水平和外語水平,專業水平考核內容重點考查考生利用所學理論知識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學術型面試考核內容涵蓋學科專業知識、科研能力、綜合素質(思想品德、心理健康、語言表達等)三部分;專業型面試考核內容涵蓋學科專業知識、臨床思辨能力、綜合素質(思想品德、心理健康、語言表達等)三部分。考核時間不少于15分鐘,滿分80分。外語水平主要考核考生外語聽說能力,考核時間不少于5分鐘,滿分20分。
    同等學力考生需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考核方式以撰寫學術論文形式進行,考生在規定時間遞交2篇(電子版)不少于2000字的學術論文,CNKI查重率不超過30%,超過者視為不合格。
    5.復試成績=面試考核成績
    面試考核成績100分,合格成績60分。
    同等學力加試每門課程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不計入復試總成績。
    (八)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初試成績*60%+復試成績*40%。
    (九)體檢
    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和《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教學司[2010]22號文)的有關規定執行,在入學報到后進行,體檢結果不符合相關規定者取消學籍。
    (十)復試規范
    各招生單位分管領導、秘書、復試專家及所有工作人員應熟悉復試流程和規范,采取網絡遠程復試形式的須熟悉平臺系統的基本操作,并嚴格按照校招生工作領導組審定通過的《山西中醫藥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人員遴選及培訓辦法》、《山西中醫藥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小組工作基本規范》執行。
    五、擬錄取
    (一)擬錄取原則
    1.根據學科專業招生計劃,按總成績排名,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確定擬錄取建議名單,校招生工作領導組確定擬錄取名單。
    2.總成績相同,按照復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3.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單獨錄取;享受國家相應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經核實按國家政策加分計算成績。
    4.復試合格考生均具有待錄取資格,如本學科擬錄取考生放棄,直接順延擬錄取。
    5.具有待錄取資格的考生在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可依據總成績排名從高往低依次自愿申請至本學科未完成計劃的其他研究方向擬錄取。
    (二)以下情況不予錄取
    經資格審查未通過或提供虛假資格審查材料者;政治思想品德審查、考核不合格者;復試考核成績不合格者;復試過程中有作弊、違規行為者;未通過學歷(學籍)審核者;未按規定時間確認擬錄取通知者;將復試過程錄制后在網絡傳播造成試題泄露等不良影響者;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在國家規定服務年限內者。
    六、信息公開
    嚴格按照教育部有關政策要求,深入落實信息公開。提前在學校網站上公布招生政策規定、招生專業目錄、分專業招生計劃、復試工作辦法、調劑工作辦法、復試名單等信息。各學院復試細則經校招生工作領導組同意,復試前在本校網站和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站上公布。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并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統一公開,確保招生工作規范透明。
    七、復核復查
    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入學后3個月內對已錄取新生遞交的資格審查材料原件進行全面復查,同時采取學科專業基本理論知識考試對線上遠程網絡復試的考生學業水平進行復查,復試、復查中表現差異大的,進行嚴格審核和調查,確認冒名頂替或考試舞弊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八、紀律和監督
    所有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專家及相關人員必須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樹立風險防范意識,堅決抵制不正之風干擾,嚴明招生紀律,遵守各項規定。學校招生工作領導組和督查組對復試工作所有環節進行全面監督檢查,發現復試錄取工作中任何違規違紀行為,一律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追責,確保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公平公正,維護研招工作的統一性、嚴肅性和權威性。
    招生辦公室電話:0351-3179753
    監督辦公室電話:0351-3179857
經6月8日校招生工作領導組會議審議,確定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第四臨床學院(專業學位)、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調劑復試結果,公示及相關說明如下:
一、擬錄取結果公示
見附件。
說明:
(1)擬錄取:已被學校確定為錄取考生,待上報教育部審核通過后正式錄取。
(2)待錄取:符合錄取條件,但本學科擬錄取人員已滿足招生計劃需求。如本學科擬錄取考生有取消或放棄擬錄取資格者,待錄取考生按總成績順延擬錄取。
(3)不予錄取:不符合錄取條件。
二、擬錄取資格取消及待錄取遞補
擬錄取通知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平臺發布,請考生在收到擬錄取通知后認真核對擬錄取信息,無誤的須在接到通知2小時內回復確認,逾期視為放棄擬錄取資格,由該生復試學科按規定遞補擬錄取。
山西中醫藥大學研招辦
2020-6-8
 
經5月25日校招生工作領導組會議審議,確定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藥與食品工程學院調劑復試結果,公示及相關說明如下:
一、擬錄取結果公示
見附件。
說明:
(1)擬錄取:已被學校確定為錄取考生,待上報教育部審核通過后正式錄取。
(2)待錄取:符合錄取條件,但本學科擬錄取人員已滿足招生計劃需求。如本學科擬錄取考生有取消或放棄擬錄取資格者,待錄取考生按總成績順延擬錄取。
(3)不予錄取:不符合錄取條件。
二、擬錄取資格取消及待錄取遞補
擬錄取通知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平臺發布,請考生在收到擬錄取通知后認真核對擬錄取信息,無誤的須在接到通知2小時內回復確認,逾期視為放棄擬錄取資格,由該生復試學科按規定遞補擬錄取。
山西中醫藥大學研招辦
2020-5-25
經5月25日校招生工作領導組會議審議,確定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藥與食品工程學院調劑復試結果,公示及相關說明如下:
一、擬錄取結果公示
見附件。
說明:
(1)擬錄取:已被學校確定為錄取考生,待上報教育部審核通過后正式錄取。
(2)待錄取:符合錄取條件,但本學科擬錄取人員已滿足招生計劃需求。如本學科擬錄取考生有取消或放棄擬錄取資格者,待錄取考生按總成績順延擬錄取。
(3)不予錄取:不符合錄取條件。
二、擬錄取資格取消及待錄取遞補
擬錄取通知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平臺發布,請考生在收到擬錄取通知后認真核對擬錄取信息,無誤的須在接到通知2小時內回復確認,逾期視為放棄擬錄取資格,由該生復試學科按規定遞補擬錄取。
山西中醫藥大學研招辦
2020-5-25
根據教育部《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19〕6號)和《山西中醫藥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山中醫研〔2020〕2號)的相關規定,現將2020年招生調劑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調劑原則
1.所有調劑考生均須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申請調劑,報考中醫專業學位的考生允許調至學術學位,學術學位考生不能調至中醫專業學位。
2.調劑考生申請專業應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對申請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從高往低確定發放復試通知,未按時回復或拒絕者,取消復試資格并按初試總成績從高往低通知其他考生。
3.申請調劑山西中醫藥大學的考生,須符合《山西中醫藥大學2020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中規定的專業報考條件。
  4.我校只接受外國語統考科目為英語的考生調劑。
5.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調劑考生按照初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進入復試的名單。
6.如考生調劑成功但未按時參加復試,不再納入我校本年度調劑考生選拔范圍。
二、接收調劑學科及要求
招生 學科代碼 學科名稱 研究方向 計劃數 調劑分數線 調劑要求 備注
學院
基礎醫學院 100501 中醫基礎理論 不區分 5 300 原一志愿報考專業1002、1005、1006、1057開頭的中醫、中西醫、臨床醫學類學術和專業學位  
中西醫結合基礎研究方向 10
100502 中醫臨床基礎 不區分 2
100503 中醫醫史文獻 不區分 3
100504 方劑學 不區分 7
100505 中醫診斷學 不區分 2
第二臨床學院 100506 中醫內科學 中醫藥防治消化系統疾病研究 4 300 原一志愿報考專業1005、1006、1057開頭的中醫、中西醫類學術和專業學位  
腎病的臨床研究 1
中醫藥防治腦病研究 1
中醫藥防治風濕免疫性疾病研究 1
肺系疾病的臨床研究 1
100507 中醫外科學 不區分 2
100508 中醫骨傷科學 不區分 2
100509 中醫婦科學 不區分 4
100510 中醫兒科學 不區分 1
100511 中醫五官科學 不區分 2
105702 中醫外科學 不區分 7 315 原一志愿報考專業1057開頭的中醫類專業學位  
105703 中醫骨傷科學 不區分 6 315
105704 中醫婦科學 不區分 1 320
105705 中醫兒科學 不區分 1 320
105706 中醫五官科學 不區分 2 315
105710 全科醫學 不區分 1 320
第三臨床學院 100512 針灸推拿學 不區分 11 300 原一志愿報考專業1005、1006、1057開頭的中醫、中西醫類學術和專業學位 含山西中醫藥大學創新創業基地(北京泰濟堂中醫醫院)專項計劃3個
1005Z1 中醫優勢治療技術 不區分 4  
第四臨床學院 100506 中醫內科學 中西醫結合臨床研究 23 300 原一志愿報考專業1005、1006、1057、1002開頭的中醫、中西醫、臨床醫學類學術和專業學位 含山西中醫藥大學中西醫結合研究院(山西省人民醫院)專項計劃10個
105709 中西醫結合臨床 中西醫結合防治內科疾病 26 308 原一志愿報考專業1057開頭的中醫類專業學位  
中西醫結合防治外科疾病 4
中西醫結合防治婦科疾病 2
中西醫結合防治皮膚疾病 2
中西醫結合防治骨傷疾病 1
中藥與食品工程學院 1008 中藥學 中藥/天然藥物化學研究 1 300 原一志愿報考專業1007、1008、1056開頭的藥學、中藥學學術學位或專業學位。  
中藥資源開發與利用 2
中藥藥理與毒理研究 3
臨床中藥研究 1
中藥炮制現代研究 2
中藥制劑與質量分析研究 5
藥食兩用中藥功能產品研究 3
105600 中藥學 中藥質量標準研究 2
中藥新產品開發與應用 7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 3   須符合我校《2020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的規定 可申請調劑各學科
 備注:所有調劑考生單科成績均須達到國家規定的A類地區進入復試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三、調劑工作安排
1.調劑系統開放時間為5月21日9:00,開放持續時間不得低于12個小時,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最長不超過36小時。
2.我校將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選拔進入復試考生名單,結果將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通知考生。考生在學校發出復試通知后6小時內登錄調劑系統進行確認,逾期視為放棄。
四、注意事項:
1.我校不開展預調劑和提前調劑登記工作,不接受電子郵件、電話傳真以及其他非調劑系統渠道的調劑信息。
2.疫情防控期間,學校實行封閉管理,一律不接受考生到校現場調劑及咨詢,切勿盲目到校,敬請諒解。考生可進行電話咨詢,咨詢電話:0351-3179753,咨詢時間:9:00-12:00,14:30-17:30
 
山西中醫藥大學研招辦
                                                                        2020-5-20
經5月20日校招生工作領導組會議審議,確定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一志愿考生復試結果,公示及相關說明如下:
一、擬錄取結果公示
見附件。
說明:
(1)擬錄取:已被學校確定為錄取考生,待上報教育部審核通過后正式錄取。
(2)待錄取:符合錄取條件,但本學科擬錄取人員已滿足招生計劃需求。如本學科擬錄取考生有取消或放棄擬錄取資格者,待錄取考生按總成績順延擬錄取。
(3)不予錄取:不符合錄取條件。
二、擬錄取資格取消及待錄取遞補
預計將于5月21日下午開始,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平臺陸續發布擬錄取通知,請考生在收到擬錄取通知后認真核對擬錄取信息,無誤的須在接到通知2小時內回復確認,逾期視為放棄擬錄取資格,由該生復試學科按規定遞補擬錄取。
山西中醫藥大學研招辦
2020-5-20
(七)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初試成績*60%+復試成績*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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