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2

更新時間:2022-01-08 23:18:16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濟南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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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2: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落實國務院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切實做好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0〕8號)、教育部學生司《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和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復試錄取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組織領導
(一)學校成立以書記任組長,校長、分管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的校領導為副組長,黨委辦公室 校長辦公室、紀委 監察專員辦公室、宣傳部、統戰部、教務處、發展規劃與學科建設處、學生工作部(處)、研究生院等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人或相關負責人為成員的濟南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兼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定研究生招生的政策、規定、復試錄取工作方案、招生計劃分配方案、應急預案和相關保障工作。全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由研究生院具體組織實施。
(二)各招生學院(獨立科研機構)下稱招生學院,成立由書記、院長為第一責任人的學院復試工作小組,負責研究制定本學院研究生復試方案和工作安排,組織和監督復試工作全過程。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小組要對參加復試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加強復試工作行為的自律性。
各招生學院按復試專業及復試人數組成若干復試小組,每個復試小組由不少于5名本專業的優秀教師組成(研究生導師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具體實施復試工作方案。復試前應宣布各項復試紀律、工作要求、流程及復試細則;復試過程中要規范操作,做好試題保密,并做好復試記錄及密封閱卷等工作;面試過程要全程錄音錄像,保證復試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三)由學校紀委 監察專員辦公室相關人員組成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督查小組,全程監督復試錄取工作。
(四)濟南大學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負責復試過程中的疫情防控指導,具體工作由其下設的6個工作小組負責。
(五)各小組成員實行回避制度,有直系親屬報考的不得參加復試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確保安全性
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體溫檢測、場地安排、衛生消毒、模擬預演等工作,切實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二)確保公平性
嚴格復試組織管理,嚴格審查考生資格,規范復試過程,嚴肅考風考紀,堅決維護國家教育考試公平公正。
(三)確保科學性
嚴格復試考核標準,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確保招生質量。
三、疫情防控重點說明現場復試的措施 可以按照兩種形式分別要求
復試期間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濟南大學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方案(修訂版)》(濟大黨字〔2020〕24號)和《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嚴格執行。
(一)學校配備專業醫務人員2人,設置留觀點。考前14天要所有考試工作人員要進行每日體溫測量,出現身體異常的要及時診療,考前3天內有發熱癥狀的不得參與考試工作。
(二)開展防疫培訓,認真學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國家教育考試組考防疫工作指導意見》、《山東省2020年夏季高考與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考試疫情防控工作指導意見》,工作人員熟知防疫知識和操作流程。通過學校研究生招生網站及微信公眾號平臺,向考生發布考前公告,介紹考點防疫措施、安檢程序、個人防護注意事項等,讓考生充分知曉有關防疫要求。
(三)做好消毒劑、口罩、手套、洗手液等日常防疫清潔物等應急防疫物資的儲備,具體物品及標準參照《學校疫情防控日常物品配備目錄》、《學校突發疫情應急處置物品配備目錄》執行。
(四)根據《學校衛生清潔消毒手冊》,工作場所正式啟用前三天,每半天進行一次徹底清潔消毒。工作場所啟用前一天,應提前開窗通風,不少于1個小時。每天復試結束后,再進行一次集中消毒。每天使用結束后應開窗換氣,每次不少于30分鐘。
(五)進行現場復試的考生要求提前向學院報備行程、住宿地點和交通方式(列車和航班號)。
(六)進行現場復試的學院,在考場外設置檢測點,對所有進入人員進行體溫測量、健康碼核驗,同時設置體溫異常者復檢室。所有考生、考試工作人員體溫低于37.3℃方可進入考點。體溫不合格的,需進行復測。復測不合格的,須經專業評估、綜合研判,凡不具備相關條件的,考試工作人員不得承擔考試工作,考生不得與健康考生同考場考試。
考試期間,考生之間距離一米以上,佩戴口罩、有序排隊。工作場所內,減少工作人員密度,工作期間開窗通風。設置1個備用隔離考場,考試當天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癥狀者,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考試。
發現體溫超過37.3℃或出現發熱、乏力、干咳等可疑癥狀人員,立即啟動突發疫情應急處置預案。具體參照《濟南大學突發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辦法》執行。
四、招生學科(專業)及規模
我校2021年計劃招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1675名(學術學位573名,專業學位863名)、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239名(具體招生專業詳見《濟南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其中,“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計劃招生22名,主要用于招收專業學位研究生,不接收學術型研究生調劑。
各專業招生人數由研究生院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研究生招生計劃分配及管理辦法,同時依據各專業生源情況,考慮學校的學科建設及往年招生錄取情況等統籌安排。復試錄取過程中研究生院可根據各專業調劑復試情況作適當調整。
五、復試
  (一)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條件
復試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重點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誠信、團隊協作精神、所掌握的知識結構、外語水平(包括聽力、口語)、從事科研的能力和潛力、身體及心理健康狀況等,專業學位研究生著重加強實踐能力測試。
1.復試成績要求
學校執行A類考生(一區)分數線(詳見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為:參加管理類聯考的考生總分不低于150分,其他考生總分不低于250分。
在不低于學校以上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各專業可單獨設置復試或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并且在復試方案中體現。
2.復試比例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生源充足專業參加復試的考生數一般不低于專業招生計劃的120%,各招生專業可根據生源情況自行劃定差額復試比例,在復試方案中予以公布。
3.其他要求
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原則上招收在職定向考生。
  (二)考生復試資格審核
1.按照教育部和學校招生簡章的相關要求,復試前由各招生學院通過對考生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對考生復試資格進行審核,資格審核加強考生身份審核,嚴防“替考”。學院須審核準考證、身份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應屆生)、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往屆生)、本(專)科成績單(專升本學生只需提交本科成績單)、考生思想政治素質與品德考核表(詳見復試考生資格審查須知)等材料,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須提交入伍前學籍學歷證明、《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不符合要求的不準參加復試。復試前,考生須簽訂《濟南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生網絡遠程復試誠信承諾書》(詳見復試考生資格審查須知)。報考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須提交與單位的就業協議書和《濟南大學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定向培養協議書》(詳見復試考生資格審查須知)。在復試過程中,可以通過提問報考信息細節進一步進行資格審核。
2.享受照顧加分政策的考生依據教育部下達的名單進行審核,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加分分值計入其初試成績。
3.考生不在規定時間內接受復試通知并參加復試,視為自動放棄。
  (三)復試形式與內容
1.復試形式
為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切實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學科特點和專業要求,在確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我校除音樂學院招生專業實行現場復試外,其他學科、專業類別(領域)均采用網絡遠程復試,具體辦法見各招生學院復試工作方案。現場復試的疫情防控工作參照《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執行。
為防止復試系統故障影響復試進程,各學院須提前準備好備選平臺并且做好演練。同一學科、專業類別(領域)要采用同一備選平臺。
對不具備遠程復試條件的考生,學校將提供技術兜底保障,根據考生申請,積極協調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幫助。
2.復試內容
(1)專業綜合筆試
參加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復試的考生參加專業綜合筆試。專業綜合筆試的題型、題量要適合網絡筆試,以能考查出考生真實水平為目標,各學科專業可根據學科特點自主確定。如:可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考試由各學院組織,考試時間原則上為1小時,滿分為100分,在不低于教育部規定的該專業門類單科分數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各專業可自行確定合格線并在復試方案中明確說明,不合格者不予錄取。設計學專業根據專業特點由學院自主確定。
(2)實踐能力測試
參加專業學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復試的考生參加實踐能力測試。各學院根據招生專業特點確定測試內容,時間原則上為1小時,滿分100分,在不低于教育部規定的該專業領域單科分數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各專業可自行確定合格線,并且在復試方案中提前公布,不合格者不予錄取。主要測試實驗和操作技能,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測試以筆試方式進行。體育碩士和藝術碩士根據專業特點自主確定。
(3)思想政治理論筆試
公共管理碩士、會計碩士、工程管理碩士考生均須參加思想政治理論筆試。時間為1小時,滿分100分,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4)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需加試。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加試科目見《濟南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備注欄,每門課程考試時間為1小時,滿分100分,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加試科目的成績不記入復試總成績。
考生完成作答后,在規定時間內拍照,按統一格式在線提交答卷(考生提交的拍照答卷中不含考生姓名以確保閱卷客觀公正)。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答卷提交者,視為無效答卷。
(5)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適用于全部進入復試的考生,滿分為200分,其中外語聽力、口語測試50分,考生專業素質、綜合素質等考核150分。聽力、口語測試、面試項目組成及流程須在學院復試方案中明確規定,應有詳細記錄,綜合面試時間原則上不少于20分鐘。在不低于教育部規定的該專業門類單科分數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各專業可自行確定合格線并在復試方案中提前公布,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如分組面試,則要兼顧公平,須經學院復試工作小組討論,制定分組要求及合理的評分標準及合格線,并在復試方案中提前公布。
綜合面試采用即時問答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專業基礎知識、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創新潛質、思想品德等綜合素養。
綜合面試流程:一是,指定考生用英語或漢語進行自我介紹;二是,考生抽取題目現場作答;三是,考官根據考生回答情況對考生進行提問,且可將口語交流放到這一部分;四是,通過提問或交談對考生進行思想品德方面的測試和心理狀況評估。
(6)音像資料保存
所有筆試、面試環節均須全程錄音錄像,各復試小組的音像資料由招生學院復試工作小組負責人統一備份存放于學校保密室。
(四)復試成績計算
公共管理碩士、會計碩士、工程管理碩士考生復試成績總分400分,計算公式:
考生復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實踐能力測試成績+思想政治理論筆試成績
其他考生復試成績總分300分,計算公式:
考生復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專業綜合筆試成績(或實踐能力測試成績)
(五)復試具體安排
一志愿考生復試時間于4月15日前完成,調劑考生4月30日前完成。各學科、專業類別(領域)復試時間在上述時間范圍內、確保準備充分的前提下由所在學院自行確定。
  各招生學院須制定具體的復試流程、分批次(一志愿、調劑志愿)的時間與具體安排,須在本學院復試方案和復試安排中明確說明,經研招辦審核后予以公布。
(六)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及心理測試
加強誠信評判,面試的同時,各學院應組織負責學生政治思想工作的老師、導師或相關人員與考生面談,參考考生所在單位出具的現實表現材料(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學習工作情況)、考試違規作弊情況,尤其在隱瞞重要信息及學術誠信方面等對考生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心理測試環節由學工處統一組織實施,并給出相應的鑒定。考核結果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不合格的不予錄取。
(七)體檢
待錄取考生需要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通知》(教學司函〔2010〕22號)等文件執行,招生專業有特殊要求的須在復試方案中明確說明及依據。
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在線提交三個月內二甲以上醫院的體檢證明(體檢表見復試考生資格審查須知)。入學時須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入學體檢,不符合錄取要求者取消錄取資格。
六、調劑
(一)基本要求
1.考生調劑基本條件執行教育部印發的《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0〕8號)、《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和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復試錄取相關文件要求。
調劑時,考生調入專業應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可授不同學科門類學位的專業可跨門類在對應專業所屬一級學科范圍內進行調劑);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考生初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涵蓋調入專業所有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視為相同)。
全國統一命題科目可以由難度高向難度低科目調劑,反之則不可調。如201-英語一可以調向204-英語二,301-數學一可以調向302-數學二,反之則不可調,303-數學三和396-經濟類綜合能力視為相同科目。
申請調劑考生需雙過線,即需要同時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和調入專業的A類考生(一區)分數線。
2.我校執行A類考生(一區)分數線,生源不足的專業,在不低于各專業設置的初試成績要求下,可以在調劑報考我校的合格生源中進行調劑復試;符合相關專業調劑要求的考生可以申請向我校相同或相近專業調劑。
3. 各招生學院須在復試方案中明確規定接收調劑生的條件,包括初試成績、調劑專業、考試科目等。學校按批次發布調劑計劃余額,每批次持續發布時間不少于12小時,對同一批次申請我校一志愿報考同一學校、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二)調劑程序
我校接收的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調劑。嚴格按教育部規定的網上調劑程序執行(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學校研究生院發布調劑信息→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向我校各學院提交申請→各學院(經審核:報考專業、考試科目和成績等)同意考生參加復試→考生接受復試→考生參加復試→我校同意擬錄取考生(經復試合格的考生)→考生接受錄取(待錄取狀態),至此,網上調劑結束。網上調劑過程中,如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確認操作,則視為自動放棄。
七、錄取
我校將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山東省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一)總成績核算方式
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W)應在30-40%的范圍內,由招生學院自定,并在學院復試方案中發布。
總成績按初試成績總分、復試成績總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權重相加,成績核算計算至小數點后3位。
1.管理類聯考:總成績=(初試成績總分+享受照顧政策加分)÷3×(1-W)+復試總成績÷4×W
2.全國統考:總成績=(初試成績總分+享受照顧政策加分)÷5×(1-W)+復試總成績÷3×W
(二)總成績排名方式
根據各專業的招生計劃及總成績排序情況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全日制、非全日制及“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根據調劑復試報考情況分別排序。
1.不同批次的調劑復試合格的考生分批次排序,同批次調劑復試合格考生按總成績高低排序錄取,若復試合格的考生放棄錄取資格,空缺依次按上述順序遞補。
2.如總成績相同,按復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復試成績相同時,按復試綜合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復試、面試成績均相同時,按初試全國統一命題英語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三)擬錄取名單確定
1.擬錄取的調劑考生須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完成:復試→我校同意擬錄取考生(經復試合格的考生)→考生接受錄取(待錄取狀態)操作。第一志愿報考濟南大學相關專業待錄取考生不做此項工作。
2.擬錄取名單在濟南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公示10個工作日,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八、相關工作制度
(一)責任追究制度
對在招生工作中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招生管理規定行為的招生工作人員,一律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并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還將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實行問責。
(二)監督制度
濟南大學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督查小組負責復試錄取過程的監督、咨詢和申訴工作。
(三)信息公開制度
有關復試錄取工作的所有相關信息統一在濟南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ujn.edu.cn)上發布,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各學院公示信息時不得與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示內容有沖突或不一致。
(四)復議制度
各學院的研究生復試工作小組對本學院考生的復試結果負責,當考生參加復試未被錄取提出質疑時,負責向考生做出解釋,需要復議的須經各學院復試工作小組出具復議結果并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九、其他
1.各學院須制定新生入學獎學金的評選辦法,明確一志愿與調劑考生的入學獎學金具體計算辦法,并在復試方案中加以明確說明。
2.獨立運行科研機構招生計劃單列,可單獨或聯合成立工作小組和復試小組,也可委托相關學院進行復試錄取工作。
3.本方案如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沖突時,執行國家規定。
4.本方案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咨詢電話:0531-82765949
監督電話:0531-89736986、82765697
監督郵箱:[email protected]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落實國務院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切實做好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0〕8號)、教育部學生司《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和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復試錄取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組織領導
    (一)學校成立以書記任組長,校長、分管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的校領導為副組長,黨委辦公室校長辦公室、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宣傳部、統戰部、教務處、發展規劃與學科建設處、學生工作部(處)、研究生院等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人或相關負責人為成員的濟南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兼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定研究生招生的政策、規定、復試錄取工作方案、招生計劃分配方案、應急預案和相關保障工作。全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由研究生院具體組織實施。
    (二)各招生學院(獨立科研機構)下稱招生學院,成立由書記、院長為第一責任人的學院復試工作小組,負責研究制定本學院研究生復試方案和工作安排,組織和監督復試工作全過程。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小組要對參加復試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加強復試工作行為的自律性。
    各招生學院按復試專業及復試人數組成若干復試小組,每個復試小組由不少于5名本專業的優秀教師組成(研究生導師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具體實施復試工作方案。復試前應宣布各項復試紀律、工作要求、流程及復試細則;復試過程中要規范操作,做好試題保密,并做好復試記錄及密封閱卷等工作;面試過程要全程錄音錄像,保證復試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三)由學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相關人員組成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督查小組,全程監督復試錄取工作。
    (四)濟南大學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負責復試過程中的疫情防控指導,具體工作由其下設的6個工作小組負責。
    (五)各小組成員實行回避制度,有直系親屬報考的不得參加復試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確保安全性
    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體溫檢測、場地安排、衛生消毒、模擬預演等工作,切實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二)確保公平性
    嚴格復試組織管理,嚴格審查考生資格,規范復試過程,嚴肅考風考紀,堅決維護國家教育考試公平公正。
    (三)確保科學性
    嚴格復試考核標準,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確保招生質量。
    三、疫情防控重點說明現場復試的措施可以按照兩種形式分別要求
    復試期間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濟南大學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方案(修訂版)》(濟大黨字〔2020〕24號)和《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嚴格執行。
    (一)學校配備專業醫務人員2人,設置留觀點。考前14天要所有考試工作人員要進行每日體溫測量,出現身體異常的要及時診療,考前3天內有發熱癥狀的不得參與考試工作。
    (二)開展防疫培訓,認真學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國家教育考試組考防疫工作指導意見》、《山東省2020年夏季高考與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考試疫情防控工作指導意見》,工作人員熟知防疫知識和操作流程。通過學校研究生招生網站及微信公眾號平臺,向考生發布考前公告,介紹考點防疫措施、安檢程序、個人防護注意事項等,讓考生充分知曉有關防疫要求。
    (三)做好消毒劑、口罩、手套、洗手液等日常防疫清潔物等應急防疫物資的儲備,具體物品及標準參照《學校疫情防控日常物品配備目錄》、《學校突發疫情應急處置物品配備目錄》執行。
    (四)根據《學校衛生清潔消毒手冊》,工作場所正式啟用前三天,每半天進行一次徹底清潔消毒。工作場所啟用前一天,應提前開窗通風,不少于1個小時。每天復試結束后,再進行一次集中消毒。每天使用結束后應開窗換氣,每次不少于30分鐘。
    (五)進行現場復試的考生要求提前向學院報備行程、住宿地點和交通方式(列車和航班號)。
    (六)進行現場復試的學院,在考場外設置檢測點,對所有進入人員進行體溫測量、健康碼核驗,同時設置體溫異常者復檢室。所有考生、考試工作人員體溫低于37.3℃方可進入考點。體溫不合格的,需進行復測。復測不合格的,須經專業評估、綜合研判,凡不具備相關條件的,考試工作人員不得承擔考試工作,考生不得與健康考生同考場考試。
    考試期間,考生之間距離一米以上,佩戴口罩、有序排隊。工作場所內,減少工作人員密度,工作期間開窗通風。設置1個備用隔離考場,考試當天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癥狀者,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考試。
    發現體溫超過37.3℃或出現發熱、乏力、干咳等可疑癥狀人員,立即啟動突發疫情應急處置預案。具體參照《濟南大學突發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辦法》執行。
    四、招生學科(專業)及規模
    我校2021年計劃招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1675名(學術學位573名,專業學位863名)、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239名(具體招生專業詳見《濟南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其中,“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計劃招生22名,主要用于招收專業學位研究生,不接收學術型研究生調劑。
    各專業招生人數由研究生院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研究生招生計劃分配及管理辦法,同時依據各專業生源情況,考慮學校的學科建設及往年招生錄取情況等統籌安排。復試錄取過程中研究生院可根據各專業調劑復試情況作適當調整。
    五、復試
    (一)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條件
    復試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重點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誠信、團隊協作精神、所掌握的知識結構、外語水平(包括聽力、口語)、從事科研的能力和潛力、身體及心理健康狀況等,專業學位研究生著重加強實踐能力測試。
    1.復試成績要求
    學校執行A類考生(一區)分數線(詳見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為:參加管理類聯考的考生總分不低于150分,其他考生總分不低于250分。
    在不低于學校以上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各專業可單獨設置復試或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并且在復試方案中體現。
    2.復試比例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生源充足專業參加復試的考生數一般不低于專業招生計劃的120%,各招生專業可根據生源情況自行劃定差額復試比例,在復試方案中予以公布。
    3.其他要求
    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原則上招收在職定向考生。
    (二)考生復試資格審核
    1.按照教育部和學校招生簡章的相關要求,復試前由各招生學院通過對考生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對考生復試資格進行審核,資格審核加強考生身份審核,嚴防“替考”。學院須審核準考證、身份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應屆生)、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往屆生)、本(專)科成績單(專升本學生只需提交本科成績單)、考生思想政治素質與品德考核表(詳見復試考生資格審查須知)等材料,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須提交入伍前學籍學歷證明、《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不符合要求的不準參加復試。復試前,考生須簽訂《濟南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生網絡遠程復試誠信承諾書》(詳見復試考生資格審查須知)。報考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須提交與單位的就業協議書和《濟南大學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定向培養協議書》(詳見復試考生資格審查須知)。在復試過程中,可以通過提問報考信息細節進一步進行資格審核。
    2.享受照顧加分政策的考生依據教育部下達的名單進行審核,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加分分值計入其初試成績。
    3.考生不在規定時間內接受復試通知并參加復試,視為自動放棄。
    (三)復試形式與內容
    1.復試形式
    為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切實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學科特點和專業要求,在確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我校除音樂學院招生專業實行現場復試外,其他學科、專業類別(領域)均采用網絡遠程復試,具體辦法見各招生學院復試工作方案。現場復試的疫情防控工作參照《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執行。
    為防止復試系統故障影響復試進程,各學院須提前準備好備選平臺并且做好演練。同一學科、專業類別(領域)要采用同一備選平臺。
    對不具備遠程復試條件的考生,學校將提供技術兜底保障,根據考生申請,積極協調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幫助。
    2.復試內容
    (1)專業綜合筆試
    參加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復試的考生參加專業綜合筆試。專業綜合筆試的題型、題量要適合網絡筆試,以能考查出考生真實水平為目標,各學科專業可根據學科特點自主確定。如:可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考試由各學院組織,考試時間原則上為1小時,滿分為100分,在不低于教育部規定的該專業門類單科分數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各專業可自行確定合格線并在復試方案中明確說明,不合格者不予錄取。設計學專業根據專業特點由學院自主確定。
    (2)實踐能力測試
    參加專業學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復試的考生參加實踐能力測試。各學院根據招生專業特點確定測試內容,時間原則上為1小時,滿分100分,在不低于教育部規定的該專業領域單科分數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各專業可自行確定合格線,并且在復試方案中提前公布,不合格者不予錄取。主要測試實驗和操作技能,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測試以筆試方式進行。體育碩士和藝術碩士根據專業特點自主確定。
    (3)思想政治理論筆試
    公共管理碩士、會計碩士、工程管理碩士考生均須參加思想政治理論筆試。時間為1小時,滿分100分,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4)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需加試。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加試科目見《濟南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備注欄,每門課程考試時間為1小時,滿分100分,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加試科目的成績不記入復試總成績。
    考生完成作答后,在規定時間內拍照,按統一格式在線提交答卷(考生提交的拍照答卷中不含考生姓名以確保閱卷客觀公正)。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答卷提交者,視為無效答卷。
    (5)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適用于全部進入復試的考生,滿分為200分,其中外語聽力、口語測試50分,考生專業素質、綜合素質等考核150分。聽力、口語測試、面試項目組成及流程須在學院復試方案中明確規定,應有詳細記錄,綜合面試時間原則上不少于20分鐘。在不低于教育部規定的該專業門類單科分數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各專業可自行確定合格線并在復試方案中提前公布,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如分組面試,則要兼顧公平,須經學院復試工作小組討論,制定分組要求及合理的評分標準及合格線,并在復試方案中提前公布。
    綜合面試采用即時問答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專業基礎知識、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創新潛質、思想品德等綜合素養。
    綜合面試流程:一是,指定考生用英語或漢語進行自我介紹;二是,考生抽取題目現場作答;三是,考官根據考生回答情況對考生進行提問,且可將口語交流放到這一部分;四是,通過提問或交談對考生進行思想品德方面的測試和心理狀況評估。
    (6)音像資料保存
    所有筆試、面試環節均須全程錄音錄像,各復試小組的音像資料由招生學院復試工作小組負責人統一備份存放于學校保密室。
    (四)復試成績計算
    公共管理碩士、會計碩士、工程管理碩士考生復試成績總分400分,計算公式:
    考生復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實踐能力測試成績+思想政治理論筆試成績
    其他考生復試成績總分300分,計算公式:
    考生復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專業綜合筆試成績(或實踐能力測試成績)
    (五)復試具體安排
    一志愿考生復試時間于4月15日前完成,調劑考生4月30日前完成。各學科、專業類別(領域)復試時間在上述時間范圍內、確保準備充分的前提下由所在學院自行確定。
    各招生學院須制定具體的復試流程、分批次(一志愿、調劑志愿)的時間與具體安排,須在本學院復試方案和復試安排中明確說明,經研招辦審核后予以公布。
    (六)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及心理測試
    加強誠信評判,面試的同時,各學院應組織負責學生政治思想工作的老師、導師或相關人員與考生面談,參考考生所在單位出具的現實表現材料(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學習工作情況)、考試違規作弊情況,尤其在隱瞞重要信息及學術誠信方面等對考生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心理測試環節由學工處統一組織實施,并給出相應的鑒定。考核結果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不合格的不予錄取。
    (七)體檢
    待錄取考生需要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通知》(教學司函〔2010〕22號)等文件執行,招生專業有特殊要求的須在復試方案中明確說明及依據。
    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在線提交三個月內二甲以上醫院的體檢證明(體檢表見復試考生資格審查須知)。入學時須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入學體檢,不符合錄取要求者取消錄取資格。
    六、調劑
    (一)基本要求
    1.考生調劑基本條件執行教育部印發的《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0〕8號)、《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和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復試錄取相關文件要求。
    調劑時,考生調入專業應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可授不同學科門類學位的專業可跨門類在對應專業所屬一級學科范圍內進行調劑);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考生初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涵蓋調入專業所有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視為相同)。
    全國統一命題科目可以由難度高向難度低科目調劑,反之則不可調。如201-英語一可以調向204-英語二,301-數學一可以調向302-數學二,反之則不可調,303-數學三和396-經濟類綜合能力視為相同科目。
    申請調劑考生需雙過線,即需要同時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和調入專業的A類考生(一區)分數線。
    2.我校執行A類考生(一區)分數線,生源不足的專業,在不低于各專業設置的初試成績要求下,可以在調劑報考我校的合格生源中進行調劑復試;符合相關專業調劑要求的考生可以申請向我校相同或相近專業調劑。
    3.各招生學院須在復試方案中明確規定接收調劑生的條件,包括初試成績、調劑專業、考試科目等。學校按批次發布調劑計劃余額,每批次持續發布時間不少于12小時,對同一批次申請我校一志愿報考同一學校、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二)調劑程序
    我校接收的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調劑。嚴格按教育部規定的網上調劑程序執行(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學校研究生院發布調劑信息→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向我校各學院提交申請→各學院(經審核:報考專業、考試科目和成績等)同意考生參加復試→考生接受復試→考生參加復試→我校同意擬錄取考生(經復試合格的考生)→考生接受錄取(待錄取狀態),至此,網上調劑結束。網上調劑過程中,如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確認操作,則視為自動放棄。
    七、錄取
    我校將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山東省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一)總成績核算方式
    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W)應在30-40%的范圍內,由招生學院自定,并在學院復試方案中發布。
    總成績按初試成績總分、復試成績總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權重相加,成績核算計算至小數點后3位。
    1.管理類聯考:總成績=(初試成績總分+享受照顧政策加分)÷3×(1-W)+復試總成績÷4×W
    2.全國統考:總成績=(初試成績總分+享受照顧政策加分)÷5×(1-W)+復試總成績÷3×W
    (二)總成績排名方式
    根據各專業的招生計劃及總成績排序情況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全日制、非全日制及“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根據調劑復試報考情況分別排序。
    1.不同批次的調劑復試合格的考生分批次排序,同批次調劑復試合格考生按總成績高低排序錄取,若復試合格的考生放棄錄取資格,空缺依次按上述順序遞補。
    2.如總成績相同,按復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復試成績相同時,按復試綜合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復試、面試成績均相同時,按初試全國統一命題英語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三)擬錄取名單確定
    1.擬錄取的調劑考生須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完成:復試→我校同意擬錄取考生(經復試合格的考生)→考生接受錄取(待錄取狀態)操作。第一志愿報考濟南大學相關專業待錄取考生不做此項工作。
    2.擬錄取名單在濟南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公示10個工作日,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八、相關工作制度
    (一)責任追究制度
    對在招生工作中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招生管理規定行為的招生工作人員,一律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并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還將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實行問責。
    (二)監督制度
    濟南大學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督查小組負責復試錄取過程的監督、咨詢和申訴工作。
    (三)信息公開制度
    有關復試錄取工作的所有相關信息統一在濟南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ujn.edu.cn)上發布,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各學院公示信息時不得與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示內容有沖突或不一致。
    (四)復議制度
    各學院的研究生復試工作小組對本學院考生的復試結果負責,當考生參加復試未被錄取提出質疑時,負責向考生做出解釋,需要復議的須經各學院復試工作小組出具復議結果并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九、其他
    1.各學院須制定新生入學獎學金的評選辦法,明確一志愿與調劑考生的入學獎學金具體計算辦法,并在復試方案中加以明確說明。
    2.獨立運行科研機構招生計劃單列,可單獨或聯合成立工作小組和復試小組,也可委托相關學院進行復試錄取工作。
    3.本方案如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沖突時,執行國家規定。
    4.本方案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咨詢電話:0531-82765949
    監督電話:0531-89736986、82765697
    監督郵箱:[email protected]
集美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形式
五、復試內容及要求
 
1.復試考核內容
 
(1)專業素質能力測試
 
主要包括專業課筆試及外語口語、聽力復試。各招生學院按照招生專業目錄規定的復試科目命題,不得更改筆試科目,筆試考試時間為3小時。
 
外語口語與聽力復試由各招生學院自行組織進行。外國語學院成立復試工作小組,負責聽力測試的命題工作。學院也可按要求自行出題。
 
(2)綜合素質能力考核
 
采用面試或實驗技能考核的方式進行。面試要有詳細考試提綱,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不少于 20 分鐘,同一碩士點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上應統一。試題和考試提綱由負責測試的單位命制。
 
復試過程不允許考生帶手機、攝像機、錄音筆等設備進入考場。
 
(3)身體素質考核
 
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需在復試期間,持體檢通知書并攜帶一張近期一寸免冠彩照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體檢(已在復試日期近三個月內按同等規格體檢過的考生,可在提交體檢報告后免檢),體檢費74元/人。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以錄取。
 
2.復試成績滿分為 100分。其中外語聽力10分、英語口語測試5分,專業課測試40~60分,綜合素質測試25~45分。專業課測試和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的具體權重由各學院根據專業特點確定。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復試小組須填寫每位考生的評語和給出評定的成績。
 
3.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要交學院審核并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復試過程須全程做好詳細記錄、錄音、錄像。復試結束后復試試卷、面試提綱、復試記錄本及錄音資料由各學院保存備查,保存期為三年。
 
4.對同等學力考生,除統一規定的復試內容外,要按照招生專業目錄規定的科目選取至少兩門進行加試。加試科目難易程度應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加試方式為筆試,考試時間為每門3小時,每門課程滿分為100 分。加試課程成績不計入總成績進行排名,但任何一門加試科目成績達不到60分,視為復試不及格,不予錄取。
 
5.復試結束后,各招生學院應及時將復試成績及總成績通知考生本人,分專業按總成績的排名順序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報送招生辦公室。考生總成績(百分制并取整)=初試成績(折合為百分制)×50%+復試成績×50%。
集美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所需材料
招生學院應在復試前對考生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審查內容包括: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應屆生攜帶學生證)及復印件,同等學力考生提交大專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考生情況調查表(可從招生辦公室網站下載,考生檔案所在單位開具,本校應屆畢業生由本科就讀學院審查開具);
 
4.在讀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應提供2019年9月1日前可畢業的相關證明材料。
 
5.有關學歷認證報告:
 
①考生可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進行學歷或者學籍在線驗證,下載并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者“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②無法進行在線學歷驗證的考生,可向相關學歷認證機構申請學歷認證,獲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如果資格審查時,學歷認證報告還在辦理中,須提供申請辦理時認證機構出具的收費憑據原件及復印件,并填寫“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預復試承諾書”;
 
③境外學歷者,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報告。
 
以上證件復印件均需考生本人簽字,由學院統計匯總,隨復試成績一起報送招生辦公室。
 
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由招生學院出具體檢通知書安排體檢。
 
為切實做好我校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和上級有關會議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錄取原則
 
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
 
二、復試錄取的組織與管理
 
1.復試錄取工作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具體工作由招生辦組織實施。
 
2.招生學院要加強對復試工作的領導,成立由學院黨政領導、學科帶頭人、指導老師、副高或副高以上職稱的教師、黨委紀檢委員組成的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
 
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按招生學科專業(或類別領域)成立的復試小組,復試小組由不少于5名的責任心強、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當年無親屬參加本專業復試的教師組成。原則上當年擬招生的導師應參加復試工作,各小組設立1名組長。
 
為了加強復試錄取的巡視和監督工作,各學院須成立復試錄取工作督查小組,由院黨委書記任組長,負責全程巡視監督本院內的復試錄取工作。
 
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復試小組、復試錄取工作督查小組名單經學院黨政聯席會議研究通過后于3月20日之前報招生辦公室備案。
 
3.招生學院要根據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相關規定以及本辦法要求,制訂本學院復試實施方案,并報招生辦公室備案。
 
4.招生學院應增強復試錄取工作的透明度,在學院網站設立研究生招生專欄,及時公布復試方案、復試名單、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等相關信息。復試試題及其參考答案在啟用前屬國家機密材料,招生學院要做好復試試題的安全保密工作,切實落實安全保密責任制,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安全保密工作第一責任人,所有命題、評卷等涉密人員必須簽訂《保密責任書》。
 
5.各招生學院應對參加復試的教師和有關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明確工作紀律、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規范工作行為,提高復試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6.復試小組負責確定考生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
 
7.招生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要對本單位考生的復試結果負責,考生如對復試結果提出質疑,學院復試領導小組應負責解釋。
 
8.招生學院要規范考生申訴機制,暢通考生申訴渠道,應設立申訴電話,并報送招生辦公室統一對外公布,學院接到考生申訴應及時處理。
 
三、復試基本要求
 
1.所有擬錄取考生都必須參加復試考核。已經參加過復試的推免生免試。
 
2.各專業復試應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130%之間。
 
3.統考生應符合國家復試分數線(A類)要求,招生學院應按照復試基本要求、復試比例和考生綜合素質,擇優確定復試名單,通知考生參加復試。
 
四、復試資格審核
 
招生學院應在復試前對考生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審查內容包括: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應屆生攜帶學生證)及復印件,同等學力考生提交大專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考生情況調查表(可從招生辦公室網站下載,考生檔案所在單位開具,本校應屆畢業生由本科就讀學院審查開具);
 
4.在讀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應提供2019年9月1日前可畢業的相關證明材料。
 
5.有關學歷認證報告:
 
①考生可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進行學歷或者學籍在線驗證,下載并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者“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②無法進行在線學歷驗證的考生,可向相關學歷認證機構申請學歷認證,獲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如果資格審查時,學歷認證報告還在辦理中,須提供申請辦理時認證機構出具的收費憑據原件及復印件,并填寫“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預復試承諾書”;
 
③境外學歷者,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報告。
 
以上證件復印件均需考生本人簽字,由學院統計匯總,隨復試成績一起報送招生辦公室。
 
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由招生學院出具體檢通知書安排體檢。
 
五、復試內容及要求
 
1.復試考核內容
 
(1)專業素質能力測試
 
主要包括專業課筆試及外語口語、聽力復試。各招生學院按照招生專業目錄規定的復試科目命題,不得更改筆試科目,筆試考試時間為3小時。
 
外語口語與聽力復試由各招生學院自行組織進行。外國語學院成立復試工作小組,負責聽力測試的命題工作。學院也可按要求自行出題。
 
(2)綜合素質能力考核
 
采用面試或實驗技能考核的方式進行。面試要有詳細考試提綱,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不少于 20 分鐘,同一碩士點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上應統一。試題和考試提綱由負責測試的單位命制。
 
復試過程不允許考生帶手機、攝像機、錄音筆等設備進入考場。
 
(3)身體素質考核
 
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需在復試期間,持體檢通知書并攜帶一張近期一寸免冠彩照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體檢(已在復試日期近三個月內按同等規格體檢過的考生,可在提交體檢報告后免檢),體檢費74元/人。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以錄取。
 
2.復試成績滿分為 100分。其中外語聽力10分、英語口語測試5分,專業課測試40~60分,綜合素質測試25~45分。專業課測試和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的具體權重由各學院根據專業特點確定。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復試小組須填寫每位考生的評語和給出評定的成績。
 
3.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要交學院審核并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復試過程須全程做好詳細記錄、錄音、錄像。復試結束后復試試卷、面試提綱、復試記錄本及錄音資料由各學院保存備查,保存期為三年。
 
4.對同等學力考生,除統一規定的復試內容外,要按照招生專業目錄規定的科目選取至少兩門進行加試。加試科目難易程度應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加試方式為筆試,考試時間為每門3小時,每門課程滿分為100 分。加試課程成績不計入總成績進行排名,但任何一門加試科目成績達不到60分,視為復試不及格,不予錄取。
 
5.復試結束后,各招生學院應及時將復試成績及總成績通知考生本人,分專業按總成績的排名順序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報送招生辦公室。考生總成績(百分制并取整)=初試成績(折合為百分制)×50%+復試成績×50%。
 
6.各學院可根據學校總體安排組織一次或多次復試,復試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上應統一。
 
六、調劑
 
1.各學院必須根據國家、學校的規定和公平公正、科學合理的原則制定出調劑生選拔規則,不得按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限定生源范圍,也不得設置其他歧視性條件。并經集體研究后確定入圍復試的調劑考生名單。
 
2.初試成績符合國家復試基本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數目已達到招生計劃名額的專業,在第一志愿考生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再接收調劑考生復試申請。
 
3.需要調劑的考生自行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n)調劑系統填報調劑志愿,各招生學院應及時審核申請材料,并在36小時內及時決定是否通知其復試。
 
4.學院應根據本單位實際復試錄取情況,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和學院網站及時、準確發布計劃余額信息、調劑時間、調劑基本要求,并積極利用調劑系統、咨詢電話等渠道為考生調劑提供良好服務。
 
5.一般不接收同等學力考生為調劑生。
 
6.調劑生應與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持同一標準進行復試;全日制考生與非全日制考生持同一標準進行復試。
 
7.全日制考生可以調劑到非全日制專業。錄取為非全日制專業的考生不享受學校獎助學金,全日制考生調劑到非全日制專業應簽訂自愿調劑承諾書,并隨擬錄取名單報招生辦公室。
 
8.申請調劑考生必須符合教育部有關調劑政策和我校以下基本調劑要求:
 
(1)初試成績必須符合國家A區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
 
(2)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3)考生初試科目須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當相同。調入專業初試科目設有數學的,考生初試科目中須有數學,我校將根據導師意見進行審核;
 
(4)生源有缺口的專業應優先從報考我校相同或相近專業的一志愿考生中調劑;
 
(5)對申請同一招生學院、同一專業、第一志愿報考單位和專業完全相同、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招生學院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七、錄取流程
 
1.各專業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在規定時間內報招生辦公室。復試成績不及格(60 分以下)、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擬錄取考生名單以學院紙質蓋章版為準,各招生學院可報送 1-2 名候補擬錄取考生名單,并按先后順序排列,在備注欄中注明“候補 1”、“候補 2”,以便學校進行 宏觀調控招生計劃時作為參考。
 
3.擬錄取名單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并在招生辦公室網上公布。擬錄取名單公示十天內,考生如有疑議,可向學校監察部門提出。
 
4.擬錄取名單經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審查合格后,由招生辦公室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被錄取考生寄發錄取通知書。
 
5.新生本人申請、學校審核后可保留入學資格。申請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須填寫《集美大學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可從招生辦公室網站下載)。
 
八、招生計劃管理
 
1.各招生學院要自覺維護招生計劃的嚴肅性,認真完成招生任務。
 
2.今年擬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計入今年招生計劃,去年保留入學資格今年返回的考生不計入今年招生計劃。
 
3.為了圓滿完成2019年招生任務,學校將根據實際錄取進度對各學院的招生指標實行動態管理并及時進行信息公布,具體辦法另行通知。
 
九、復試錄取的監督與復議
 
1.各招生學院一定要認真貫徹教育部關于高校招生工作各項規章制度,進一步強化法制意識和服務意識,著力維護招生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自覺加強對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的領導,認真執行本辦法的各項規定,結合專業特點和要求制定公正、規范的復試錄取細則,嚴格按照規定程序操作,不得隨意更改。對復試及錄取過程中出現的特殊情況,由有關單位和招生辦公室協商解決。
 
2.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在研究生復試和錄取期間,省教育考試院、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招生辦公室將派工作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對復試錄取工作的各個環節進行全面、有效監督。
 
3.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各招生學院的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所有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人員都要認真負責,嚴格保密,對違反研究生復試及錄取規定的單位、個人,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4.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各招生學院要及時公布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分專業招生計劃、復試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復試結果等有關信息,招生辦公室必須統一公布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以便于接受廣大考生的監督。
 
5.實行復議制度。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招生辦公室在規定時限內均可接受考生的各類投訴、申訴,對投訴、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相關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復議結果于5個工作日內反饋投訴人或申訴人。
 
6.招生投訴舉報電話:0592-6181580(紀委)、0592-6182393(招生辦公室),投訴郵箱:[email protected]
 
十、附則
 
本辦法解釋權歸屬招生辦公室。相關規定若與上級文件存在不一致的地方,以上級文件為準。
 
集美大學
 
2019年3月13日
濟南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成績計算辦法
 
(一)總成績折算辦法
 
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W)應在30-50%的范圍內,由招生學院自定,并在學院復試方案中發布。
 
總成績按初試成績總分、復試成績總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權重相加。總成績=(初試成績總分+享受照顧政策加分)÷初試成績滿分%×(1-W)+復試成績總分÷復試成績滿分%×W,成績核算計算至小數點后3位。
 
1.管理類聯考:總成績=(初試成績總分+享受照顧政策加分)÷3×(1-W)+復試總成績÷4×W
 
2.全國統考:總成績=(初試成績總分+享受照顧政策加分)÷5×(1-W)+復試總成績÷3×W
濟南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形式
(三)復試方式與內容
 
1.外語聽力測試:采用聽力測試系統。
 
外語聽力測試滿分為20分,測試時間為20分鐘。由研究生院以招生學院為單位統一劃分測試時間段。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英語筆譯專業(領域)的聽力測試由外國語學院安排。
 
2.專業綜合(筆試):適用于參加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復試的考生。
 
考試由各學院組織,必須在標準化考場或視頻監控錄像的環境下進行。筆試科目須命制A、B卷,附標準答案、評分標準等作為機密文件進行保存;考試時間為150分鐘,滿分為150分,在不低于教育部規定的該專業門類單科分數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各專業可自行確定合格線并在復試方案中明確說明,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筆試科目見《濟南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備注欄,原則上不得更改復試科目。
 
3.實踐能力測試:適用于參加專業學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復試的考生。
 
各學院根據招生專業特點確定測試內容及方法,滿分為150分,在不低于教育部規定的該專業領域單科分數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各專業可自行確定合格線,并在復試方案中明確考核形式及內容,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綜合面試:含外語口語等綜合測試。
 
如果分組面試,要兼顧公平,必須經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制定分組要求及合理的打分標準,在復試方案中加以說明。
 
綜合面試滿分為130分,其中外語口語測試30分,考生專業素質、綜合素質等考核100分。口語測試及面試項目、時長及合格線須在復試方案中明確規定,應有詳細記錄,面試時間不少于10分鐘,面試成員不得少于5人,面試成績(不含口語測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為加強相互監督、增加評分的透明度,提倡在面試時實行現場亮分制;不能現場亮分的可在復試工作結束后,向全體考生公布復試成績。
 
5.復試成績總分為外語聽力測試、專業綜合筆試(或實踐能力測試)、綜合面試成績(含外語口語測試)成績之和,滿分300分。
 
6.公共管理(MPA)碩士、會計碩士研究生須參加思想政治理論筆試(由學校命制A、B卷,附標準答案、評分標準),現場抽取試題進行閉卷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100分,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復試成績總分為外語聽力測試、專業綜合筆試(或實踐能力測試)、綜合面試成績(含外語口語測試)成績、思想政治理論成績之和,滿分400分。
 
7.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須加試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形式為閉卷筆試,具體加試科目見《濟南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備注欄,每門課程考試時間為90分鐘,滿分100分,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加試科目的成績不記入復試總成績。
 
8.所有筆試、面試環節須全程錄音錄像,各復試小組的音像資料由各招生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統一備份密封,與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人、督導組組長簽字后存放于保密室,存放時間不少于三年。
 
濟南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所需材料
(二)考生復試資格審核
 
1.按照教育部和學校招生簡章的相關要求對考生復試資格進行審核,資格審核由各招生學院在考生報到時進行,考生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學生證(應屆生)、畢業證(往屆生)、學位證(往屆生)、本(專)科成績單(專升本學生只帶本科成績單)、本人所在單位出具的現實表現(政治思想品德、學習工作情況)等材料進行復試資格審核,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須攜帶《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不符合要求的不準參加復試。
 
2.享受照顧加分政策的考生依據教育部下達的名單進行審核,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加分分值計入其初試成績。
 
3.考生不在規定時間內接受復試通知并參加復試,視為自動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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