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大學經濟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發布時間:2025-03-20 編輯:考研派小莉
青島大學經濟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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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大學經濟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正文

復試錄取工作是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初試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為國家選拔高層次人才,屬于國家級重大考試。為安全、公平、科學地做好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關于做好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關于做好山東省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和《青島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錄取工作實施方案》等相關文件要求,結合學院實際,制訂本實施細則。
一、組織管理
(一)學院成立由院長為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負責制訂本單位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并嚴格執行;負責本單位招生及調劑政策的宣傳,審核篩選進入復試調劑考生名單;負責對復試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技能等方面的培訓,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指導復試小組開展具體考核工作。工作小組成員實行回避制度。
(二)各招生學科專業成立復試小組(原則上不少于5人),根據學校、學院的要求及已公布的復試方案研究制定復試實施細則和工作流程,具體組織實施復試考核。復試小組成員實行回避制度。
(三)強化監督檢查。學院加強對復試方案、組織過程、招生計劃變動、調劑政策執行、信息公開情況等重要事項的監督檢查,切實嚴明招生紀律,加大違規處理力度,深入推進信息公開。
二、工作原則
(一)公平性。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嚴守工作紀律,規范過程管理,復試前對考生的身份證、學歷證書、學歷(學籍)認證報告等報名材料進行嚴格審查核驗,復試全程錄音錄像,確保公平公正。
(二)科學性。要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復試考核評價機制,科學制定招生專業復試方案,落實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分類選拔要求,結合學科特點分類科學設計復試內容,學術學位要加強學術創新能力的考核,專業學位專業要加強實踐創新能力的考核。
三、招生計劃及初試成績要求
(一)招生計劃
依據招生簡章公布招生人數、合格生源情況,由學校確定招生計劃、復試及調劑人數。
(二)成績要求
復試基本分數要求按教育部《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A類》執行。各招生專業復試線在教育部發布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依據統考招生人數和復試比例劃定。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在教育部劃定進入復試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總分下降30分,且單科線下降10分。
符合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須加分后達到國家線(A類),并滿足相關學科復試條件及要求。
四、復試
(一)復試比例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專業差額比例一般為15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照實際生源數組織復試;調劑考生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200%,各招生學科可根據專業特點適當放寬比例。按比例劃定分數線后總分相同者同時進入復試范圍。
(二)復試資格審核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應在復試前進行資格審查,嚴防替考。資格審查由學院負責,要與考生逐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附件1),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要求考生不得在相關科目考試未全部結束前泄露考題信息。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復試資格。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現場或線上提交相關材料,入學時將原件上交學院進行復核。若因特殊情況無法按時提交相關材料,考生須向學院提交情況說明,經調查屬實后,可延期提交。資格審查主要查驗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證件;
2.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提交學生證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本科畢業證書須在入學時提交審查);
3.往屆考生須提交本科畢業證書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4.在國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報告;
5.具有加分資格的考生,須提供相關證書原件;“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需提供《入伍批準書》《退出現役證》及入伍前學籍學歷有關材料;
6.誠信復試承諾書;
7.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
8.非全日制考生須提供報考類別為“定向”的相關材料。
(三)復試名單公示
學院復試前須在本單位宣傳欄及學院網站公布進入復試考生的姓名、考生編號、初試總分、報考類別等信息。對“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等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考生的情況應進行說明。
(四)加分資格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退役大學生士兵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須在復試前將相關證明材料提交報考學院,經核實無誤后,按規定辦理加分。
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須在復試前將相關證明材料線上提交學院,經核實無誤后,按規定辦理加分。
(五)復試形式與內容
1.復試形式
為確保廣大考生和復試教師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我校所有專業均一志愿考生復試采用現場復試,調劑考生采用網絡遠程復試方式。因環境、條件所限網絡遠程復試確有困難的調劑考生,經審核后,學校和學院將積極協調為考生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幫助。
學院應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克服困難,購置攝像頭、筆記本電腦等設備,提前組織考生進行模擬演練,扎實做好考生服務工作。
2.復試內容
具體復試內容及要求等見復試工作方案。學院具體復試方案以學校研招網和學院官網的最新通知為準。
復試要著力加強對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的考核,同時將誠信考核貫穿到整個復試錄取工作中,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思想品德考核結果不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心理測試由學校統一安排,考生按照學院給定的網址和操作流程在規定時間內參加心理測試;心理測試成績不計入總分,未參加測試者不具有復試錄取資格。
考生體檢工作由學校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考生本人對體檢真實性負責,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體檢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3.復試要求
復試須全程錄音錄像。每個復試小組一般由不少于5名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責任心強的具有碩士導師資格的專家組成,導師人數不足的可吸收副高及以上職稱或具有博士學位的學者參加。
為確保公平公正,復試小組成員不得攜帶手機進入復試現場,每位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對每位考生作答情況進行詳細的現場記錄并認真填寫《青島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情況記錄表》。復試成績低于60分即為“不同意錄取”,不同意錄取的考生復試小組必須填寫《“不同意錄取”考生評議記錄》。學院應通過學校研招系統上傳每位復試考生的復試成績。
學院研究生招生小組負責人及招生學科負責人須采用不同方式復核考生復試成績和擬錄取總成績,認真審核考生復試情況記錄表等材料并簽字蓋章,核查無誤后連同復試錄像一并送交研招辦,密封后妥善保存于校保密室備查。
嚴肅考風考紀,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研究生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考核和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4.復試組織及宣傳咨詢
研究生院將根據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要求和學校工作部署,制訂詳細的網絡復試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組織開展對校內學院工作人員的政策培訓。
學院要對所有參與復試工作的人員進行業務培訓,精心布置復試場所,提前組織模擬演練,科學調試網絡遠程復試所需的硬件設備和軟件平臺,確保視頻、音頻流暢。同時,做好應急預案,當網絡出現問題時,復試可切換至備選平臺,并及時通過微信、電話(免提)等方式將相關信息告知考生。
為方便考生及時準確理解復試工作方案的內容和相關要求,研究生院將通過青島大學研招網、“青大研招”微信公眾號、電話、郵箱等方式,依托中國研招網(官網)、中國教育在線等平臺,及時告知考生我校復試方案、復試時間、調劑流程等事項,讓考生充分知曉復試安排,確保復試組織工作順暢有序。同時研究生院和學院均要安排專人接受考生咨詢,確保咨詢通道暢通。
復試前,學院要指定專人,負責與每一名復試考生取得聯系,第一時間告知考生復試安排,了解考生身體健康狀況、復試技術裝備等。對有特殊情況、無法進行遠程網絡復試的考生,根據具體情況采用合適的處置方式。
5.復試安排
因國家調劑系統將于4月8日左右開通,復試錄取工作計劃分為兩階段,第一階段為一志愿考生復試,時間安排在3月28日;第二階段為調劑考生復試,國家調劑服務系統將于4月8日開通,我校調劑生復試計劃安排在4月中旬,4月23日前完成全部復試錄取工作。具體安排見學院復試安排。
五、調劑
根據學校的相關要求,制定我院各專業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方案。具體見正式發布的調劑公告。
六、錄取辦法
(一)總成績計算方式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 60%+復試成績×40%。總成績滿分為100分。
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別排名。同一專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如果考生總成績相同,依次比較復試成績、初試外語科目成績。
同一學科若有第一志愿和調劑考生同時復試,兩類考生須分別按照總成績進行排名,首先錄取一志愿合格考生,剩余計劃錄取調劑考生。
(三)復議
考生對復試錄取結果有異議的可向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書面署名申訴。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責成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或學科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七、信息公開
深入落實招生錄取信息公開,確保我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規范透明。學院務必于復試結束后1天內在本單位網站公示復試考生成績(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總分、復試總分等信息),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學院網站公示的招生信息,必須經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審核把關。
學校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及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向社會公開學校2025年碩士生復試錄取實施方案、專業復試方案、擬錄取名單及咨詢申訴渠道等信息,其中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學校通過“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將擬錄取名單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進行政策審核校驗,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備案信息為準。
八、加強組織領導,嚴肅工作紀律,強化監督檢查
復試是保證生源質量的關鍵環節,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學院應明確責任,切實加強對復試工作的領導,做好復試人員業務和紀律培訓。參加復試工作的導師及有關工作人員要本著對考生、對學校、對社會高度負責的態度,正確地行使好自己的權力,堅決抵制各種不正之風的干擾。要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保證復試工作各環節責任到崗到人。學院在學校紀檢部門指導下,要切實加強復試錄取巡視監督,及時調查處理考生的投訴和舉報,對于失職瀆職、徇私舞弊等招生違規事件,一律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切實維護廣大考生合法權益和招生錄取公平公正,確保我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順利完成。
九、監督舉報電話
學校復試工作接受廣大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對復試錄取過程中出現的違規違紀現象,一經查實,嚴肅處理,確保復試錄取工作公平、公正、公開。考生如有異議,可在復試結束后一天內向研究生院進行書面署名投訴。
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0532-85953137
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0532-85953655
學院電話:0532-85958737
學校研招辦網址:http://grad.qdu.edu.cn/yzb
青島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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