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學考研對英語四六級有要求嗎
更新時間:2022-01-16 22:33:38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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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學考研對英語四六級有要求嗎:
學校沒有考研四級或六級成績的要求,請根據考研專業的需求報名,考研英語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門科目,請各位考生積極備考,必要的時候可以選擇一些考研英語的課程。以下是學校的研究生報考條件:一、報考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以下條件,可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1)能提供由大學教務部門出具的與報考專業相近的本科專業全部必修課程學習證明及成績單;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發表過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4)一般不得跨專業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考統考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一般條件
(1)法律碩士(非法學)
a.符合學術型碩士報考的一般條件;
b.之前在高校學習專業為非法學專業。
(2)法律碩士(法學)
a.符合學術型碩士報考的一般條件;
b.之前在高校學習專業為法學專業。
三、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人員條件
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碩士,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體育碩士中的競賽組織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學術型研究生招生條件。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具體情況以各地區招生簡章為準!
2021年西南交通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西南交通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擬錄取工作實施辦法為切實做好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擬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0〕8號)、教育部《關于印發高等學校、中小學校和托幼機構春季學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第三版)的通知》(國衛辦疾按函【2021】102號)和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有關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指導思想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形勢下,我校碩士研究生網絡遠程復試工作安全、平穩、順利進行,根據《關于印發高等學校、中小學校和托幼機構春季學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第三版)的通知》相關要求,結合《西南交通大學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應急預案》,將考生及復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堅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落實“四早”防控措施,精準防控。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堅持科學性,確保招生工作安全。
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穩妥推進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擬錄取工作。多措并舉,制定切實可行、全面覆蓋的復試方案,確保所有上線且有意向的考生都能參加復試,均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復試機會和相同的待遇。
二、組織管理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校復試、擬錄取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復試工作組、防疫工作組、網絡技術組、宣傳工作組、后勤保障工作組、監督檢查組等,全面負責復試期間疫性防控、復試監督與指導、后勤支持與服務、宣傳與輿情指導等,加強復試工作統籌,確保復試工作平衡、順利、有序開展,確保圓滿完成2021年研究生招生復試、擬錄取工作。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全校研究生復試、擬錄取工作的管理、協調、督導和日常具體工作。
2.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復試、擬錄取的全面工作,負責各項復試工作的具體實施。精心組織,科學遴選并培訓復試工作人員(含復試專家),進行相應的復試考核工作,協調院內復試工作所需要的人員、場地、設備、經費保障等,并對復試、擬錄取工作及其結果負責解釋。
3.學院同時成立由學院黨委書記或紀委書記任組長、紀委委員等組成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擬錄取工作監督檢查工作小組,切實履行監督、巡視、檢查職責。
4.學院按學科(類別)、專業(領域)成立復試專家組,根據學科(類別)、專業(領域)特點、培養目標、科學選才、能力與知識并重的考核要求,在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具體組織、實施復試工作。
每個復試專家組成員由至少5名責任心強、科研教學經驗豐富、外語水平較高、公道正派、無直系親屬參加本學院復試的教師擔任。專家組設組長1名(原則上應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配備至少2名秘書,其中1名秘書負責考生候考組織、身份識別、考生聯絡等工作,1名秘書負責本小組考生面試考核時的記錄、錄音錄像、技術保障等工作。招生人數較多的學科,可以平行地組織若干個復試專家組,同一學科各復試專家組的復試時間、方式、程序、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等應統一。
5.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防疫工作領導小組,設防疫責任人1名,負責與學校防疫工作部門聯系,按防疫要求做好相關工作。
6.學院組織經驗豐富的教師成立網絡遠程視頻復試業務指導小組,對網絡遠程復試的考查特點、提問技巧、能力考查等進行業務總結和指導,保證復試質量。
7.各學院原則上要為本校在校考生提供候考和復試場地等便利條件,開辟專門地方用于考生候考,提供相應硬件條件用于考生網絡復試。在兼顧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做好在校生的復試工作。
8.對于身處偏遠地區和貧困考生,學校除給予必要的幫助,對于該類考生參加復試,建議在居住地租住符合網絡遠程復試條件的賓館和(或)租用相關網絡設備完成網絡遠程復試,住宿和租用網絡遠程設備復試的費用由學校承擔。
三、疫情防控
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形勢和《關于印發高等學校、中小學校和托幼機構春季學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第三版)的通知》及四川省疫情防控相關政策要求,做好新冠肺炎和春季高發傳染病的預防工作,科學制定復試工作疫情防控方案,細化各項防控措施。一是落實責任,加強學校疫情防控的組織領導和責任落實,有序做好學校疫情防控各項準備和工作安排。二是完善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形成教育、衛生、學校、家庭與醫療機構、疾控機構“點對點”協作機制、監測預警與快速反應機制,及時將疫情防控方案報屬地衛健、疾控部門備案;三是做好場所管理,堅持疫情常態化下場所管理要求,加強有關復試場所的管理和清潔消毒,定期通風換氣。四是加強個人防護,按照學校規定做好個人健康管理,保持衛生清潔,符合接種要求的師生依法依規、知情同意、自愿接種新冠病毒疫苗。五是做好監測預警,做好師生員工健康監測工作,加強新冠肺炎、流感、諾如病毒感染性腹瀉等冬春季高發傳染病的監測、分析、預警、處置工作,將疫情防控作為學校日常管理的重要內容。周密安排復試工作人員和在校考生的日常監測工作,有序推進復試工作。
四、復試
(一)復試人選
1.對照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國家分數線),根據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的決議,在充分征求學院意見的基礎上,劃定《西南交通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分數線》(簡稱學校分數線,含各專項計劃),達到學校分數線要求的考生均為合格復試人選,學院不得再按照研究方向或其他類別另行設定新的復試分數線,也不得出臺歧視性或有違公平的規定。
2.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 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 10 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 15 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按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執行。
符合上述復試加分和特殊復試分數線政策的考生須于3月30日(逾期不予辦理)向我校研招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材料可發至郵箱:[email protected]),我校將嚴格按照教育部政策進行審核。
3.對于初試成績不符合國家分數線要求的考生,均不得進行破格復試。
(二)復試要求
1.所有擬錄取考生均須參加復試。同一招生單位的同一學科(類別)、專業(領域)或者同一類型的考生必須在同等條件下進行相同方式的復試,學院自主決定是否對已經通過復試的推免生進行再次復試,推免生再次復試的成績僅作為水平評價,不作為錄取依據。
2.所有進入復試的考生,都必須通過西南交通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yz.swjtu.edu.cn)完成注冊,并在線提交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個人標準證件照、身份證掃描件、誠信承諾書、本科學習成績單、外語等級考試成績單、學科競賽獲獎證明、科研訓練、社會實踐、獲獎情況等。
3.復試試題及其答案在啟用前均系國家機密材料。各學院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按照保密材料管理規定做好相應的安全保密工作。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安全保密工作第一責任人。
4.復試全程錄音錄像,復試過程中要做好詳細記錄,復試專家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評分須有相應的辦法和細則,并當場給出成績和評語。
復試成績統計完畢后,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要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集中統一保管1年備查,任何人不得改動;試卷、錄音錄像等材料至少要在各學院封存2年備查。
(三)復試形式
復試形式為網絡遠程復試。
復試推薦使用平臺:中國研招網、騰訊會議、釘釘、華為WeLink。
總體上同一招生單位應使用相同平臺,學生端原則上應使用雙機位,主機位用于面試答辯,面對考生正面,次機位用于考生復試整體環境的監控。考生應在獨立,無干擾的場所獨立完成網絡遠程復試。
各學院在充分總結去年網絡遠程復試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確定本單位網絡遠程復試方案,并作好充分準備、調試工作,制定應急預案,確保網絡遠程復試工作順利,無差錯。
網絡遠程視頻復試考核包括但不限于考生自述、抽題作答、專家提問等部分,以各學院復試實施細則為準。
(四)復試時間
2021年3月底—4月30日。
4月15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復試錄取,4月30日前完成調劑考生復試錄取。
(五)復試內容
復試主要用于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復試基本內容應主要包含以下四個方面: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工作學習態度等方面。考核的方式可采取在復試中面談、“函調”或“派人外調”,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學院應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人事檔案審查或政審必須在發放錄取通知書之前完成),全面審查其政治思想情況。
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學院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2)外語聽說能力。可成立獨立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專家小組,也可由復試專家組完成測試。
(3)專業素質和能力。主要考查內容包括: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能力、專業興趣和素養等。
(4)綜合素質及能力。主要考查內容包括: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團隊協作意識與能力;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每名考生面試考核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具體時間可由復試試專家組根據復試情況適當調整。
(六)關于加試
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2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學院報送擬錄取名單時須將加試信息一并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
對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是否加試由學院自行決定,并在復試實施細則中予以明確。
(七)復試的實施
1.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嚴格落實“兩識別”、“四比對”、“一平臺”、“三隨機”原則,嚴格考生資格審查,嚴格復試過程管理,做到程序公開、操作規范。
2.科學制定復試實施細則。各學院要制定本單位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擬錄取工作實施細則,細則須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紙質稿須經本單位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領導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電子稿發至[email protected])審核通過后,在本單位網站和學校研招網上提前公布,一經公布不得擅自更改。
3.提交復試名單。學院在學校研究生招生系統提交復試名單,并在本單位網站上公布進入復試考生的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對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等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考生的相關情況應進行說明,并通知到每位符合復試要求的考生。
4.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是碩士研究生錄取工作中的重要環節之一,審查工作由招生學院負責,應當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掃描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5.身份核驗。學院要逐一核查考生的初試準考證、相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等的一致性,在復試平臺對考生進行“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嚴防替考;考生學歷(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招生學院應當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
6.提前組織模擬演練。暢通考生聯系咨詢通道,安排專人受理考生咨詢,及時、準確解讀學院復試實施細則的內容和相關要求,特別是復試時間、方式、流程等安排。在復試過程中出現網絡設備故障或疫情防控方面的突發事件時,按照應急預案及時應對,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
7.學校或學院認為有必要時,可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
8.各學院對所有參加復試工作的導師、工作人員必須進行研究生招生考試相關政策、業務和保密與廉潔紀律等方面的培訓,強化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法治意識,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要明確招生導師在復試工作中的學術評價權利、責任和紀律,規范其工作行為,對不稱職的復試人員要及時更換。
(八)復試費用繳納
1.收費標準:根據《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財政廳關于規范全省教育系統考試考務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2]641號文件)的規定,參加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的考生須交納復試費120元/人。
2.交費時間及方式詳見研招辦主頁《西南交通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繳費說明》。
五、調劑
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調劑工作必須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公網:http://yz.chsi.com.cn,教育網:http://yz.chsi.cn)進行,未通過該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項目考生、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加分后才上國家線的,允許進行線下調劑)。
調劑錄取工作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歸口管理。
(一)調劑信息公布
一志愿生源上線人數不足或經復試后合格生源不足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可適當接收考生調劑復試,須在一志愿復試成績完成上報公示后,開展缺額調劑工作。學院根據國家政策和學校有關要求制定本單位復試工作細則時,其中調劑工作辦法應詳細說明接收考生調劑的時間、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調劑復試辦法、聯系咨詢電話等信息。各學院復試及擬錄取工作實施辦法須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
(二)調劑基本要求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A類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且達到我校各學院確定的調入學科的復試分數線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指體育學及體育碩士,中醫學、中西醫結合及中醫碩士,工學照顧專業,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A類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A類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體育學與體育碩士,中醫學、中西醫結合與中醫碩士,工學照顧專業之間調劑按照顧專業內部調劑政策執行。
6.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7.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8.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相關招生單位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9.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調劑到其他專業的成績要求不低于教育部劃定的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即總分≥299分,滿分為100分的單科≥41分,滿分超過100分的單科≥123分)。
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
10.參加單獨考試(含強軍計劃、援藏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
(三)調劑程序:
第一步:相關學院或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后臺管理系統公布接收調劑復試考生的學科專業和調劑復試缺額等信息,設置接收考生調劑的學科專業及初試成績要求。
第二步: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含非第一志愿報考我校考生和第一志愿報考我校校內調劑考生)登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調劑服務系統”)填寫調劑申請志愿。
第三步: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登錄西南交通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swjtu.edu.cn)注冊并按照《西南交通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網絡遠程復試考生須知》的要求提交個人材料,并完成在線評測。
第四步:相關學院及時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后臺管理系統對申請調劑復試考生進行審核,遴選擬復試考生。
第五步:經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對擬進入調劑復試的考生復核后,學院在“調劑服務系統”向考生發出復試通知。
第六步: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調劑服務系統”接收復試通知,并按相關學院的要求按時參加復試。學院于網站公示調劑復試人員名單。
第七步:經相關學院復試并確定擬錄取調劑考生名單后(附件八的格式)及時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第八步: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嚴格按照我校調劑要求對擬錄取的調劑考生進行審核,并通過“調劑服務系統”向審核合格的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對于審核不合格的擬錄取考生取消其資格,對應的招生計劃將不再用于所在學院,同時酌情扣減該學院下一年的招生計劃。
第九步: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調劑服務系統”接受待錄取后則完成調劑復試及擬錄取工作。學生在規定時間內未在“調劑服務系統”確認待錄取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其它調劑內容說明
1.我校開放、關閉調劑系統時間請關注學校研招網或各學院網頁通知。因學校招生計劃調整,或復試后合格生源不足時,相關學院可視工作需要決定是否再次組織相關學科的調劑復試,但需提前在網上公布調劑要求和調劑系統開放和關閉時間。
2.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得低于12個小時。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招生單位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3.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由招生單位自主設定,最長不超過36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如招生單位未明確受理意見,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
4.招生單位應根據本單位實際復試、擬錄取情況,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及時、準確發布計劃余額信息及接收考生調劑申請的初試成績等基本要求,并積極利用調劑系統在線留言功能、咨詢電話等渠道為考生調劑提供良好服務。
六、體格檢查
考生需在擬錄取后按照學校統一要求,提交本人的體檢報告。體檢須在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意見》(教學[2003]3號)和四川省招考委、省教育廳《關于轉發<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號)執行,各招生學科專業可結合本學科專業實際情況,提出體檢要求。體檢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七、擬錄取
(一)招生計劃
各學院嚴格按照下達的招生計劃(含各專項計劃)及相關要求開展招生錄取工作,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本單位招生計劃。
在本招生單位內,學術型招生計劃可調整到專業學位使用,但專業學位招生計劃不得調整到學術型專業使用。全日制招生計劃與非全日制招生計劃不得相互調整使用。
對于符合國家分數線要求且復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人數大于或等于招生章程公布的擬招生人數的學科專業不得調減招生計劃;對于符合國家分數線要求或復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人數小于招生章程公布的擬招生人數的學科專業可適當調減招生計劃。各學院單獨考試、“援藏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等專項計劃招生指標不能挪用。
(二)擬錄取原則
1.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計算方式由學院根據招生總體情況確定。所有擬錄取考生的復試成績必須不低于60分,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
2.擬錄取總成績中初試成績所占權重控制在60%-70%,具體由各學科專業根據本學科專業特點自行確定,總成績計算方式如下:
擬錄取總成績(百分制)=初試成績(換算成百分制)×初試成績權重+復試成績×復試成績權重。
3.各專業按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分別排名,以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擬錄取。部分專業(領域)按方向錄取時,須在學院復試及擬錄取細則中說明,并提前向考生公布各方向擬招生人數。同等條件下優先擬錄取第一志愿考生。
總成績相同時,按照初試成績高低錄取高分考生,若初試成績相同,則按照初試業務課一、業務課二、外語科目的順序遂一比較單科成績,擇優錄取,若通過前述內容仍不能確定錄取人選時,由學院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確定最終擬錄取人選。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與普通計劃考生一同排名擬錄取。專項計劃考生不參與普通計劃考生排序,在其專項計劃范圍內擇優擬錄取。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的兩門主干課程不計入總成績,但各門加試成績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
5..推薦免試研究生、單獨考試及專項計劃擬錄取考生不能更改專業。
6.對于“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按照教育部規定“漢族在職考生錄取比例不得超過10%”,若經相關學科專業復試后合格考生中漢族在職考生的人數大于我校該招生計劃實際招生人數的10%,則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對所有復試合格的漢族在職考生加試一門英語科目考試,以加試科目考試成績由高到低擇優確定擬錄取人選。
(三)不予錄取情況
1.各學院不得將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列入擬錄取名單;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者一律不予錄取,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的(包括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填寫錯誤引起的)考生不予錄取。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錄取。
3.對于不符合有關招生政策規定擬錄取的考生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各相關學院不得再進行補錄;對弄虛作假和考試作弊者,無論何時,一經核查確定,一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等嚴肅處理。
(四)擬錄取名單公示
1.學院須及時將擬錄取結果通知考生。
2.各學院確定擬錄取名單后,必須通過研究生招生系統提交擬錄取名單,并在線打印擬錄取名單(同等學力考生加試信息按照附件五的格式)連同附件的統計表一并報送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紙質稿須經本單位分管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領導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經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后在本單位網站上公示擬錄取名單,公示內容須包括擬錄取考生姓名、考生編號、擬錄取專業、初試成績、復試成績、擬錄取總成績等信息,并對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及調劑錄取的擬錄取考生進行說明。公示期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公示內容不得修改,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5個工作日
3.按照教育部要求,全校擬錄取名單將由研招辦在學校和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公示內容不得修改,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學校將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將擬錄取名單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進行審核。公示結束后,學校按要求將錄取名單報“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學校上報平臺的信息為準。未經學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五)錄取
1.擬錄取考生的錄取類別分為定向和非定向兩類(單獨考試和少民骨干計劃只能錄取為定向類別)。
錄取為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由研招辦統一印制)一式四份,一份由考生本人留存、一份由定向單位留存、另外兩份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
原則上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能錄取為“定向就業”類別,考生在擬錄取前均須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2.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擬錄取考生經公示無異議和教育部錄檢合格后才確定為正式錄取,我校預計于2021年6月底向正式錄取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3.錄取的新生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2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錄取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在入學報到時須取得本科畢業證,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4.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含筆試、面試、加試)。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九、監督和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要對本單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公開和擬錄取結果全面負責,充分發揮領導小組在民主決策、嚴格把關等方面的作用;要完善對復試工作過程的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要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對于失職瀆職、徇私舞弊等招生違規事件,一律按照規定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絕不姑息,且扣減相關學院下一年度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切實維護公平公正的招生制度。
2.學校對考生提出的異議、申訴或舉報,及時進行調查、處理,屬于對政策執行存在異議的,應當及時書面或口頭答復申訴人;屬于對違規違紀行為舉報的,應當組織紀檢監察等機構進行調查,并按《信訪條例》等有關規定作出書面答復。
3.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研究生院要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要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監督、檢查。紀檢監察部門要對復試及擬錄取工作的組織與實施進行再監督。各二級紀委要履行本單位監督職責。學校設立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擬錄取工作舉報方式如下:
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僅受理違紀違規舉報)
舉報電話:028-66367136
舉報平臺:學校主頁http://www.swjtu.edu.cn中“監督舉報平臺”
受理部門:西南交通大學研招辦、紀委辦公室(監察處)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西部園區西南交通大學
郵政編碼:611756
各學院要在實施細則中公布受理申訴和舉報的聯系方式。
4.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復試基本要求、復試方案和實施細則、擬錄取工作辦法、擬錄取結果等信息要及時公布、公示。
5.實行復議制度。各學院要提供舉報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受理舉報部門及其通訊地址,保證考生舉報、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受理投訴和申訴應規定時限。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復議。
十、違規處理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自2015年11月1日起實施)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1)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2)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3)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4)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對在招生工作中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招生管理規定行為的招生單位、招生考試機構、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及其招生工作人員,一律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并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還將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實行問責。
3.招生工作中,嚴禁學校內部任何部門和工作人員(包括在校生)舉辦或參與舉辦考試招生輔導活動,嚴禁向社會培訓機構提供考試招生輔導活動場所和設施,嚴禁招生單位委托社會培訓機構進行考試招生輔導培訓、招生宣傳和組織活動,違反規定的要追究有關部門和相關人員責任。
4.招生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收費政策,禁止在研究生招生過程中的亂收費行為,違反規定的要追究有關部門和相關人員責任。
十一、其他事項
1.各學院要按本實施辦法中各項規定認真做好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擬錄取工作,確保復試、擬錄取工作平衡有序,順利開展。科學、規范制定本單位的復試、擬錄取辦法,嚴格按照程序操作,不隨意調整;要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一旦發生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要迅速應對,按照預案正確處置。
2.由學院向擬錄取的非定向考生所在單位發出調檔函(見附件),檔案接收單位為西南交通大學檔案館。
2.錄取工作結束后有關考生的材料歸檔:
每名考生必備的材料:①復試表(須明確錄取意見并加蓋學院公章);②體檢表;③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軍人證)復印件;④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或學生證復印件。
3.各相關學院須將擬錄取為“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本人的《報考2021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身份證和戶口簿復印件一份、《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碩士學位研究生定向協議書》(一式三份)收齊后一并交至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4.本辦法如與教育部或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或未盡事宜,以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政策為準。
5.本實施辦法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2021年西南交通大學建筑與設計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一、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 沈中偉 吳曉雄
副組長: 崔敘 劉春堯
成員: 支錦亦 楊青娟 張櫻子 李江 萬萱 畢凌嵐 傅婭 董石羽
二、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擬錄取工作監督檢查工作小組
組長: 劉一杰
副組長: 周斯翔
成員: 項立新 王瑋
三、復試辦法
(一)復試形式及時間
1. 復試形式為線上遠程網絡復試。
2. 復試時間為2021年3月31日——4月1日,具體復試時間可登錄西南交通大學研究生招生網(https://yz.swjtu.edu.cn)查詢。
(二)網絡遠程復試準備
1. 考生須認真閱讀《西南交通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網絡遠程復試考生須知》,按照須知要求準備軟硬件設備和考試環境。
2. 復試采用主副兩套系統同時進行面試。主系統為騰訊平臺,建議考生使用電腦登錄,并將電腦擺放于考生正面;副系統為騰訊平臺,主要用于候考及備用,可使用電腦、手機或平板pad登錄。軟件操作具體要求詳見學校網絡遠程復試考生指南。
3. 學院將于3月29-30日進行視頻演練測試,請考生提前準備,按接到的具體通知時間,準時按要求進行測試。
(三)復試人選
第一志愿報考我院各專業非專項計劃的考生,初試成績達到下表中對應專業的成績要求,方才具備復試資格。

報考單考、專項計劃和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初試成績要求按學校規定執行。
復試名單詳見附件。
(四)復試資格審核
考生按學校研招辦要求登錄學校研究生招生網提交復試資格審核等材料并完成相關測評,提交材料清單如下:
1. 資格審核材料
(1) 本人藍底、紅底或白底標準證件照1張,像素不低于240像素(寬)×320像素(高)。
(2)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
(3) 本人手持身份證(個人頭像面)照片(要求能清晰看清楚本人頭像和身份證圖像)。
(4) 個人簽字的誠信承諾書掃描件。
(5) 往屆畢業生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掃描件,學信網申請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學位網申請的學位認證報告掃描件。
(6) 應屆畢業生提供:學生證和學信網申請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掃描件。
(7) 持境外學歷、學位的考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8) 現場確認時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如此時已經取得本科畢業證書,需交驗本科畢業證書掃描件并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其他情況需提供說明和相應證明材料供學校審核。
(9) 各專項計劃及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須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2. 既往學業、一貫表現和綜合素質的佐證材料。
(1) 大學期間學習成績單掃描件((應屆生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加蓋公章,非應屆生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提供并加蓋公章)、四六級成績單掃描件等。
(2) 畢業論文(設計)摘要,在校生可提供進展報告。
(3) 獲獎或榮譽證書掃描件。
(4) 個人陳述視頻(5分鐘左右)或PPT(不超過20頁).
(5) 其他能反映科研能力和創新潛質等材料。
所有提交的材料將于考生錄取到校后審核原件。如有弄虛作假,按照考試違規處理,取消錄取資格。
3. 研究生復試信息確認
請上線考生于3月27日16點之前發確認信息到指定郵箱
郵件主題:專業、考生姓名、考生自編號
確認信息內容(直接將信息寫于郵件中不要附在附件里):
考生自編號、姓名、考生編號、報考專業、類型、手機號碼
專 業 | 郵 箱 |
建筑學(學術型、專業型) | [email protected] |
城鄉規劃學(學術型、專業型) | [email protected] |
風景園林學(學術型、專業型) | [email protected] |
工業設計與工程 | [email protected] |
機械 | [email protected] |
設計學 | [email protected] |
藝術 | [email protected] |
復試要對考生的既往學業情況、外語聽說交流能力、專業素質和科研創新能力,以及綜合素質和一貫表現等進行全面考查,主要考核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外語聽說能力、專業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及能力。考核形式主要為隨機抽題作答及專家提問。
(六) 復試流程
1. 候場準備。考生需在學院規定時間內登錄進入候考會議室(騰訊會議)。復試工作人員宣讀考場規則,隨機確定面試順序與答題序號。即將面試考生進入考核會議室(騰訊會議),接受復試工作人員對設備擺放、考試環境的檢查及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做好面試考核準備工作。
2. 考生自我陳述。
3. 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按復試工作人員和復試專家要求完成。
4. 專業知識與能力測試。按照隨機確定的題號進行作答,復試小組秘書老師可將抽取的題簽展示于攝像頭前或通過會議平臺共享給考生,考生確認已清晰閱讀題目后作答。復試專家可補充提問,考生作答。
5. 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按復試工作人員和復試專家要求完成。
6. 考生回答完畢后,面試專家可補充提問,如無問題,則考生退出視頻會議。
7. 根據復試工作人員提示,下一位考生進入考核會議室。
注:復試過程中,如遇突發狀況,請考生耐心等候,保持電話暢通,復試工作人員根據應急預案進行操作解決,并同時上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七)復試成績計算辦法
復試成績滿分為 100 分。
復試成績=外語聽說成績×15%(外語成績權重)+面試綜合成績×85%(面試綜合成績權重)
復試內容包括:外語聽說能力、面試綜合能力(專業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及創新能力)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分為合格與不合格兩檔。
每位考生復試總時間不少于 20 分鐘。每組復試專家組成員現場依據統一評分辦法獨立評分,面試成績由面試小組各成員現場獨立評分,直接取算術平均值作為考生的面試成績。
復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
四、擬錄取
(一)擬錄取總成績計算辦法
擬錄取總成績=初試成績(百分制)×70%(初試成績權重)+復試成績×30%(復試成績權重)
(二)擬錄取原則
1. 135100藝術專業以考生擬錄取總成績按方向(01藝術設計、02美術)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擬錄取。其他專業考生擬錄取總成績按專業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擬錄取。
2.專項計劃考生不參與普通計劃考生排序,在其專項計劃內擇優擬錄取。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與普通計劃考生一同排名擬錄取。
3. 擬錄取總成績相同時,按照初試成績高低錄取高分考生。
4. 下列情況將不予錄取:
(1)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校核者;
(2)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者;
(3)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包括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填寫錯誤引起的);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
(6)同等學力考生任一加試科目成績不合格者(低于60分)。
5. 入學后3個月內,將對所有錄取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五、體檢
考生需在擬錄取后按照學校統一要求,提交本人的體檢報告。體檢須在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意見》(教學[2003]3號)和四川省招考委、省教育廳《關于轉發<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號)執行(備注:各招生學科專業可結合本學科專業實際情況,提出體檢要求)。體檢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六、復試收費
1.收費標準:根據《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財政廳關于規范全省教育系統考試考務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2]641號文件)的規定,參加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的考生須交納復試費120元/人。
2.交費時間及方式詳見研招辦主頁《西南交通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繳費說明》。
七、其他
(一)考生必須認真閱讀《西南交通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網絡遠程復試考場規則》并嚴格遵守。
(二)依照《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學院認為有必要時,可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
(三)考生在網絡遠程復試條件上如有特殊情況,請于3月29號之前與學院聯系。學校將根據實際情況為考生提供合理便利。逾期未聯系將視為具備網絡遠程復試條件。
(四)咨詢聯系方式:028-66367450 鄂老師、梁老師。
八、信息公開與監督、復議
在建筑與設計學院官方網站(網址:https://jzxy.swjtu.edu.cn/)公布復試與擬錄取實施細則、復試名單、調劑通知、調劑復試名單、擬錄取名單等相關信息。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
復試考生對復試工作如有異議、舉報、投訴、申訴等,請與建筑與設計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及擬錄取工作監督檢查小組聯系。
聯系人: 奉老師
聯系電話: 028-66367402
郵箱:[email protected]
九、本細則解釋權歸西南交通大學建筑與設計學院所有。未盡事宜以《西南交通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擬錄取工作實施辦法》的規定為準。
2021年西南交通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通知
為切實做好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擬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0〕8號)、教育部《關于印發高等學校、中小學校和托幼機構春季學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第三版)的通知》(國衛辦疾按函【2021】102號)和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有關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一、指導思想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形勢下,我校碩士研究生網絡遠程復試工作安全、平穩、順利進行,根據《關于印發高等學校、中小學校和托幼機構春季學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第三版)的通知》相關要求,結合《西南交通大學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應急預案》,將考生及復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堅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落實“四早”防控措施,精準防控。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堅持科學性,確保招生工作安全。
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穩妥推進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擬錄取工作。多措并舉,制定切實可行、全面覆蓋的復試方案,確保所有上線且有意向的考生都能參加復試,均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復試機會和相同的待遇。
二、組織管理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校復試、擬錄取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復試工作組、防疫工作組、網絡技術組、宣傳工作組、后勤保障工作組、監督檢查組等,全面負責復試期間疫性防控、復試監督與指導、后勤支持與服務、宣傳與輿情指導等,加強復試工作統籌,確保復試工作平衡、順利、有序開展,確保圓滿完成2021年研究生招生復試、擬錄取工作。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全校研究生復試、擬錄取工作的管理、協調、督導和日常具體工作。
2.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復試、擬錄取的全面工作,負責各項復試工作的具體實施。精心組織,科學遴選并培訓復試工作人員(含復試專家),進行相應的復試考核工作,協調院內復試工作所需要的人員、場地、設備、經費保障等,并對復試、擬錄取工作及其結果負責解釋。
3.學院同時成立由學院黨委書記或紀委書記任組長、紀委委員等組成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擬錄取工作監督檢查工作小組,切實履行監督、巡視、檢查職責。
4.學院按學科(類別)、專業(領域)成立復試專家組,根據學科(類別)、專業(領域)特點、培養目標、科學選才、能力與知識并重的考核要求,在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具體組織、實施復試工作。
每個復試專家組成員由至少5名責任心強、科研教學經驗豐富、外語水平較高、公道正派、無直系親屬參加本學院復試的教師擔任。專家組設組長1名(原則上應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配備至少2名秘書,其中1名秘書負責考生候考組織、身份識別、考生聯絡等工作,1名秘書負責本小組考生面試考核時的記錄、錄音錄像、技術保障等工作。招生人數較多的學科,可以平行地組織若干個復試專家組,同一學科各復試專家組的復試時間、方式、程序、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等應統一。
5.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防疫工作領導小組,設防疫責任人1名,負責與學校防疫工作部門聯系,按防疫要求做好相關工作。
6.學院組織經驗豐富的教師成立網絡遠程視頻復試業務指導小組,對網絡遠程復試的考查特點、提問技巧、能力考查等進行業務總結和指導,保證復試質量。
7.各學院原則上要為本校在校考生提供候考和復試場地等便利條件,開辟專門地方用于考生候考,提供相應硬件條件用于考生網絡復試。在兼顧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做好在校生的復試工作。
8.對于身處偏遠地區和貧困考生,學校除給予必要的幫助,對于該類考生參加復試,建議在居住地租住符合網絡遠程復試條件的賓館和(或)租用相關網絡設備完成網絡遠程復試,住宿和租用網絡遠程設備復試的費用由學校承擔。
三、疫情防控
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形勢和《關于印發高等學校、中小學校和托幼機構春季學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第三版)的通知》及四川省疫情防控相關政策要求,做好新冠肺炎和春季高發傳染病的預防工作,科學制定復試工作疫情防控方案,細化各項防控措施。一是落實責任,加強學校疫情防控的組織領導和責任落實,有序做好學校疫情防控各項準備和工作安排。二是完善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形成教育、衛生、學校、家庭與醫療機構、疾控機構“點對點”協作機制、監測預警與快速反應機制,及時將疫情防控方案報屬地衛健、疾控部門備案;三是做好場所管理,堅持疫情常態化下場所管理要求,加強有關復試場所的管理和清潔消毒,定期通風換氣。四是加強個人防護,按照學校規定做好個人健康管理,保持衛生清潔,符合接種要求的師生依法依規、知情同意、自愿接種新冠病毒疫苗。五是做好監測預警,做好師生員工健康監測工作,加強新冠肺炎、流感、諾如病毒感染性腹瀉等冬春季高發傳染病的監測、分析、預警、處置工作,將疫情防控作為學校日常管理的重要內容。周密安排復試工作人員和在校考生的日常監測工作,有序推進復試工作。
四、復試
(一)復試人選
1.對照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國家分數線),根據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的決議,在充分征求學院意見的基礎上,劃定《西南交通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分數線》(簡稱學校分數線,含各專項計劃),達到學校分數線要求的考生均為合格復試人選,學院不得再按照研究方向或其他類別另行設定新的復試分數線,也不得出臺歧視性或有違公平的規定。
2.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 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 10 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 15 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按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執行。
符合上述復試加分和特殊復試分數線政策的考生須于3月30日(逾期不予辦理)向我校研招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材料可發至郵箱:[email protected]),我校將嚴格按照教育部政策進行審核。
3.對于初試成績不符合國家分數線要求的考生,均不得進行破格復試。
(二)復試要求
1.所有擬錄取考生均須參加復試。同一招生單位的同一學科(類別)、專業(領域)或者同一類型的考生必須在同等條件下進行相同方式的復試,學院自主決定是否對已經通過復試的推免生進行再次復試,推免生再次復試的成績僅作為水平評價,不作為錄取依據。
2.所有進入復試的考生,都必須通過西南交通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yz.swjtu.edu.cn)完成注冊,并在線提交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個人標準證件照、身份證掃描件、誠信承諾書、本科學習成績單、外語等級考試成績單、學科競賽獲獎證明、科研訓練、社會實踐、獲獎情況等。
3.復試試題及其答案在啟用前均系國家機密材料。各學院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按照保密材料管理規定做好相應的安全保密工作。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安全保密工作第一責任人。
4.復試全程錄音錄像,復試過程中要做好詳細記錄,復試專家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評分須有相應的辦法和細則,并當場給出成績和評語。
復試成績統計完畢后,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要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集中統一保管1年備查,任何人不得改動;試卷、錄音錄像等材料至少要在各學院封存2年備查。
(三)復試形式
復試形式為網絡遠程復試。
復試推薦使用平臺:中國研招網、騰訊會議、釘釘、華為WeLink。
總體上同一招生單位應使用相同平臺,學生端原則上應使用雙機位,主機位用于面試答辯,面對考生正面,次機位用于考生復試整體環境的監控。考生應在獨立,無干擾的場所獨立完成網絡遠程復試。
各學院在充分總結去年網絡遠程復試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確定本單位網絡遠程復試方案,并作好充分準備、調試工作,制定應急預案,確保網絡遠程復試工作順利,無差錯。
網絡遠程視頻復試考核包括但不限于考生自述、抽題作答、專家提問等部分,以各學院復試實施細則為準。
(四)復試時間
2021年3月底—4月30日。
4月15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復試錄取,4月30日前完成調劑考生復試錄取。
(五)復試內容
復試主要用于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復試基本內容應主要包含以下四個方面: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工作學習態度等方面。考核的方式可采取在復試中面談、“函調”或“派人外調”,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學院應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人事檔案審查或政審必須在發放錄取通知書之前完成),全面審查其政治思想情況。
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學院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2)外語聽說能力。可成立獨立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專家小組,也可由復試專家組完成測試。
(3)專業素質和能力。主要考查內容包括: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能力、專業興趣和素養等。
(4)綜合素質及能力。主要考查內容包括: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團隊協作意識與能力;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每名考生面試考核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具體時間可由復試試專家組根據復試情況適當調整。
(六)關于加試
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2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每科考試時間不少于2小時,每科成績滿分為100分,加試科目試卷及答卷由學院保存3年備查,學院報送擬錄取名單時須將加試信息一并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
對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是否加試由學院自行決定,并在復試實施細則中予以明確。
(七)復試的實施
1.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嚴格落實“兩識別”、“四比對”、“一平臺”、“三隨機”原則,嚴格考生資格審查,嚴格復試過程管理,做到程序公開、操作規范。
2.科學制定復試實施細則。各學院要制定本單位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擬錄取工作實施細則,細則須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紙質稿須經本單位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領導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電子稿發至[email protected])審核通過后,在本單位網站和學校研招網上提前公布,一經公布不得擅自更改。
3.提交復試名單。學院在學校研究生招生系統提交復試名單,并在本單位網站上公布進入復試考生的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對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等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考生的相關情況應進行說明,并通知到每位符合復試要求的考生。
4.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是碩士研究生錄取工作中的重要環節之一,審查工作由招生學院負責,應當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掃描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5.身份核驗。學院要逐一核查考生的初試準考證、相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等的一致性,在復試平臺對考生進行“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嚴防替考;考生學歷(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招生學院應當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
6.提前組織模擬演練。暢通考生聯系咨詢通道,安排專人受理考生咨詢,及時、準確解讀學院復試實施細則的內容和相關要求,特別是復試時間、方式、流程等安排。在復試過程中出現網絡設備故障或疫情防控方面的突發事件時,按照應急預案及時應對,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
7.學校或學院認為有必要時,可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
8.各學院對所有參加復試工作的導師、工作人員必須進行研究生招生考試相關政策、業務和保密與廉潔紀律等方面的培訓,強化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法治意識,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要明確招生導師在復試工作中的學術評價權利、責任和紀律,規范其工作行為,對不稱職的復試人員要及時更換。
(八)復試費用繳納
1.收費標準:根據《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財政廳關于規范全省教育系統考試考務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2]641號文件)的規定,參加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的考生須交納復試費120元/人。
2.交費時間及方式詳見研招辦主頁《西南交通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繳費說明》。
五、調劑
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調劑工作必須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公網:http://yz.chsi.com.cn,教育網:http://yz.chsi.cn)進行,未通過該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項目考生、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加分后才上國家線的,允許進行線下調劑)。
調劑錄取工作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歸口管理。
(一)調劑信息公布
一志愿生源上線人數不足或經復試后合格生源不足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可適當接收考生調劑復試,須在一志愿復試成績完成上報公示后,開展缺額調劑工作。學院根據國家政策和學校有關要求制定本單位復試工作細則時,其中調劑工作辦法應詳細說明接收考生調劑的時間、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調劑復試辦法、聯系咨詢電話等信息。各學院復試及擬錄取工作實施辦法須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
(二)調劑基本要求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A類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且達到我校各學院確定的調入學科的復試分數線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指體育學及體育碩士,中醫學、中西醫結合及中醫碩士,工學照顧專業,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A類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A類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體育學與體育碩士,中醫學、中西醫結合與中醫碩士,工學照顧專業之間調劑按照顧專業內部調劑政策執行。
6.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7.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8.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相關招生單位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9.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調劑到其他專業的成績要求不低于教育部劃定的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即總分≥299分,滿分為100分的單科≥41分,滿分超過100分的單科≥123分)。
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
10.參加單獨考試(含強軍計劃、援藏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
(三)調劑程序:
第一步:相關學院或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后臺管理系統公布接收調劑復試考生的學科專業和調劑復試缺額等信息,設置接收考生調劑的學科專業及初試成績要求。
第二步: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含非第一志愿報考我校考生和第一志愿報考我校校內調劑考生)登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調劑服務系統”)填寫調劑申請志愿。
第三步: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登錄西南交通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swjtu.edu.cn)注冊并按照《西南交通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網絡遠程復試考生須知》的要求提交個人材料,并完成在線評測。
第四步:相關學院及時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后臺管理系統對申請調劑復試考生進行審核,遴選擬復試考生。
第五步:經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對擬進入調劑復試的考生復核后,學院在“調劑服務系統”向考生發出復試通知。
第六步: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調劑服務系統”接收復試通知,并按相關學院的要求按時參加復試。學院于網站公示調劑復試人員名單。
第七步:經相關學院復試并確定擬錄取調劑考生名單后(附件八的格式)及時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第八步: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嚴格按照我校調劑要求對擬錄取的調劑考生進行審核,并通過“調劑服務系統”向審核合格的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對于審核不合格的擬錄取考生取消其資格,對應的招生計劃將不再用于所在學院,同時酌情扣減該學院下一年的招生計劃。
第九步: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調劑服務系統”接受待錄取后則完成調劑復試及擬錄取工作。學生在規定時間內未在“調劑服務系統”確認待錄取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其它調劑內容說明
1.我校開放、關閉調劑系統時間請關注學校研招網或各學院網頁通知。因學校招生計劃調整,或復試后合格生源不足時,相關學院可視工作需要決定是否再次組織相關學科的調劑復試,但需提前在網上公布調劑要求和調劑系統開放和關閉時間。
2.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得低于12個小時。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招生單位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3.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由招生單位自主設定,最長不超過36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如招生單位未明確受理意見,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
4.招生單位應根據本單位實際復試、擬錄取情況,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及時、準確發布計劃余額信息及接收考生調劑申請的初試成績等基本要求,并積極利用調劑系統在線留言功能、咨詢電話等渠道為考生調劑提供良好服務。
六、體格檢查
考生需在擬錄取后按照學校統一要求,提交本人的體檢報告。體檢須在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意見》(教學[2003]3號)和四川省招考委、省教育廳《關于轉發<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號)執行,各招生學科專業可結合本學科專業實際情況,提出體檢要求。體檢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七、擬錄取
(一)招生計劃
各學院嚴格按照下達的招生計劃(含各專項計劃)及相關要求開展招生錄取工作,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本單位招生計劃。
在本招生單位內,學術型招生計劃可調整到專業學位使用,但專業學位招生計劃不得調整到學術型專業使用。全日制招生計劃與非全日制招生計劃不得相互調整使用。
對于符合國家分數線要求且復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人數大于或等于招生章程公布的擬招生人數的學科專業不得調減招生計劃;對于符合國家分數線要求或復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人數小于招生章程公布的擬招生人數的學科專業可適當調減招生計劃。各學院單獨考試、“援藏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等專項計劃招生指標不能挪用。
(二)擬錄取原則
1.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計算方式由學院根據招生總體情況確定。所有擬錄取考生的復試成績必須不低于60分,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
2.擬錄取總成績中初試成績所占權重控制在60%-70%,具體由各學科專業根據本學科專業特點自行確定,總成績計算方式如下:
擬錄取總成績(百分制)=初試成績(換算成百分制)×初試成績權重+復試成績×復試成績權重。
3.各專業按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分別排名,以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擬錄取。部分專業(領域)按方向錄取時,須在學院復試及擬錄取細則中說明,并提前向考生公布各方向擬招生人數。同等條件下優先擬錄取第一志愿考生。
總成績相同時,按照初試成績高低錄取高分考生,若初試成績相同,則按照初試業務課一、業務課二、外語科目的順序遂一比較單科成績,擇優錄取,若通過前述內容仍不能確定錄取人選時,由學院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確定最終擬錄取人選。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與普通計劃考生一同排名擬錄取。專項計劃考生不參與普通計劃考生排序,在其專項計劃范圍內擇優擬錄取。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的兩門主干課程不計入總成績,但各門加試成績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
5..推薦免試研究生、單獨考試及專項計劃擬錄取考生不能更改專業。
6.對于“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按照教育部規定“漢族在職考生錄取比例不得超過10%”,若經相關學科專業復試后合格考生中漢族在職考生的人數大于我校該招生計劃實際招生人數的10%,則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對所有復試合格的漢族在職考生加試一門英語科目考試,以加試科目考試成績由高到低擇優確定擬錄取人選。
(三)不予錄取情況
1.各學院不得將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列入擬錄取名單;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者一律不予錄取,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的(包括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填寫錯誤引起的)考生不予錄取。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錄取。
3.對于不符合有關招生政策規定擬錄取的考生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各相關學院不得再進行補錄;對弄虛作假和考試作弊者,無論何時,一經核查確定,一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等嚴肅處理。
(四)擬錄取名單公示
1.學院須及時將擬錄取結果通知考生。
2.各學院確定擬錄取名單后,必須通過研究生招生系統提交擬錄取名單,并在線打印擬錄取名單(同等學力考生加試信息按照附件五的格式)連同附件的統計表一并報送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紙質稿須經本單位分管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領導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經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后在本單位網站上公示擬錄取名單,公示內容須包括擬錄取考生姓名、考生編號、擬錄取專業、初試成績、復試成績、擬錄取總成績等信息,并對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及調劑錄取的擬錄取考生進行說明。公示期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公示內容不得修改,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5個工作日
3.按照教育部要求,全校擬錄取名單將由研招辦在學校和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公示內容不得修改,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學校將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將擬錄取名單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進行審核。公示結束后,學校按要求將錄取名單報“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學校上報平臺的信息為準。未經學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五)錄取
1.擬錄取考生的錄取類別分為定向和非定向兩類(單獨考試和少民骨干計劃只能錄取為定向類別)。
錄取為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由研招辦統一印制)一式四份,一份由考生本人留存、一份由定向單位留存、另外兩份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
原則上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能錄取為“定向就業”類別,考生在擬錄取前均須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2.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擬錄取考生經公示無異議和教育部錄檢合格后才確定為正式錄取,我校預計于2021年6月底向正式錄取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3.錄取的新生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2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錄取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在入學報到時須取得本科畢業證,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4.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含筆試、面試、加試)。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九、監督和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要對本單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公開和擬錄取結果全面負責,充分發揮領導小組在民主決策、嚴格把關等方面的作用;要完善對復試工作過程的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要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對于失職瀆職、徇私舞弊等招生違規事件,一律按照規定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絕不姑息,且扣減相關學院下一年度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切實維護公平公正的招生制度。
2.學校對考生提出的異議、申訴或舉報,及時進行調查、處理,屬于對政策執行存在異議的,應當及時書面或口頭答復申訴人;屬于對違規違紀行為舉報的,應當組織紀檢監察等機構進行調查,并按《信訪條例》等有關規定作出書面答復。
3.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研究生院要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要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監督、檢查。紀檢監察部門要對復試及擬錄取工作的組織與實施進行再監督。各二級紀委要履行本單位監督職責。學校設立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擬錄取工作舉報方式如下:
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僅受理違紀違規舉報)
舉報電話:028-66367136
舉報平臺:學校主頁http://www.swjtu.edu.cn中“監督舉報平臺”
受理部門:西南交通大學研招辦、紀委辦公室(監察處)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西部園區西南交通大學
郵政編碼:611756
各學院要在實施細則中公布受理申訴和舉報的聯系方式。
4.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復試基本要求、復試方案和實施細則、擬錄取工作辦法、擬錄取結果等信息要及時公布、公示。
5.實行復議制度。各學院要提供舉報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受理舉報部門及其通訊地址,保證考生舉報、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受理投訴和申訴應規定時限。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復議。
十、違規處理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自2015年11月1日起實施)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1)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2)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3)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4)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對在招生工作中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招生管理規定行為的招生單位、招生考試機構、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及其招生工作人員,一律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并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還將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實行問責。
3.招生工作中,嚴禁學校內部任何部門和工作人員(包括在校生)舉辦或參與舉辦考試招生輔導活動,嚴禁向社會培訓機構提供考試招生輔導活動場所和設施,嚴禁招生單位委托社會培訓機構進行考試招生輔導培訓、招生宣傳和組織活動,違反規定的要追究有關部門和相關人員責任。
4.招生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收費政策,禁止在研究生招生過程中的亂收費行為,違反規定的要追究有關部門和相關人員責任。
十一、其他事項
1.各學院要按本實施辦法中各項規定認真做好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擬錄取工作,確保復試、擬錄取工作平衡有序,順利開展。科學、規范制定本單位的復試、擬錄取辦法,嚴格按照程序操作,不隨意調整;要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一旦發生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要迅速應對,按照預案正確處置。
2.由學院向擬錄取的非定向考生所在單位發出調檔函(見附件),檔案接收單位為西南交通大學檔案館。
2.錄取工作結束后有關考生的材料歸檔:
每名考生必備的材料:①復試表(須明確錄取意見并加蓋學院公章);②體檢表;③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軍人證)復印件;④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或學生證復印件。
3.各相關學院須將擬錄取為“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本人的《報考2021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身份證和戶口簿復印件一份、《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碩士學位研究生定向協議書》(一式三份)收齊后一并交至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4.本辦法如與教育部或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或未盡事宜,以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政策為準。
5.本實施辦法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2021年西南交通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網絡復試通知
各位考生:根據教育部《2021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0〕8 號)等相關文件精神,結合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勢和防控需要,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將采用網絡遠程復試方式進行。
復試工作將于3月下旬由各學院陸續開始啟動,具體日程安排等信息詳見各學院的復試實施細則或相關通知。為營造良好復試環境,確保復試規范順利進行,請考生務必仔細閱讀以下須知并提前做好準備:
一、網絡遠程復試所需設備及環境要求
網絡遠程復試要求采用“雙機位”,考生須提前按學院要求準備好網絡遠程復試所需的硬件設備,復試前按學院要求認真進行測試,以保證復試正常進行。
1.用于面試的設備【主機位】:1臺筆記本電腦或臺式機(需帶有攝像頭、麥克風功能)。
2.用于監控面試環境的設備【輔機位】:1部手機或筆記本電腦或臺式機或pad等平板設備(需帶有攝像頭功能)。
3.能滿足面試視頻需求的良好網絡條件,具備有線寬帶連接、WIFI、4G/5G網絡等至少兩種網絡條件。考生應確保有足夠的手機流量能用于復試工作,應當充分準備好使用4G網絡需要的流量費用。
4.復試空間應為光線明亮、相對獨立、無干擾、封閉安靜、單個出入口的房間,復試過程中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或旁觀。可視范圍內不能有任何除學校或學院規定以外的復試相關資料。
5.網絡遠程復試平臺由學院指定,考生務必提前在電腦和手機等設備上安裝相關軟件并熟悉操作,確保順利完成復試,在使用過程中遇到無法解決的問題可與學院工作人員或學校研招辦聯系。
常用網絡遠程復試平臺:
華為WeLink下載地址:https://www.huaweicloud.com/product/welink-download.html
騰訊會議下載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download-center.html?from=1001
釘釘下載地址:https://page.dingtalk.com/wow/dingtalk/act/download
研招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下載地址::https://www.chsi.com.cn/wap/download.jsp
二、參加網絡遠程復試考生需準備的用品
1.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證。
2.初試準考證(可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
3.黑色簽字筆和空白A4紙若干。
4.報考學院要求準備的其他考試用品。
三、參加網絡遠程復試考生需提交的有關材料
考生在復試前須登錄西南交通大學研究生招生網(https://yz.swjtu.edu.cn)提交復試資格審核等材料并完成相關測評(具體提交時間以網站通知為準),提交材料清單如下(因各學院要求不一,系統必填項目而非學院必須要提交的內容,考生以任何同類型文件替代,保證其它材料真實有效即可):
1.本人藍底、紅底或白底標準證件照1張,像素不低于240像素(寬)×320像素(高)。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
3.本人手持身份證(個人頭像面)照片(要求能清晰看清楚本人頭像和身份證圖像)。
4.個人簽字的誠信承諾書掃描件。
5.往屆畢業生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掃描件,學信網申請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學位網申請的學位認證報告掃描件。
6.應屆畢業生提供:學生證和學信網申請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掃描件。
7.持境外學歷、學位的考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8.現場確認時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如此時已經取得本科畢業證書,需交驗本科畢業證書掃描件并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其他情況需提供說明和相應證明材料供學校審核。
9.大學期間學習成績單掃描件、四六級成績單掃描件等.
10.畢業論文(設計)摘要,在校生可提供進展報告。
11.獲獎或榮譽證書掃描件。
12.個人陳述視頻(3分鐘左右)或PPT(不超過20頁).
13.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創新潛質等或資格審查需要的材料。
14.報考院系在系統中要求的上傳的其他材料。
具體材料上傳要求請以正式公布的復試辦法和學院復試實施細則為準。資格審查未通過或未進行資格審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復試。
四、考生參加網絡遠程復試的注意事項
1.誠信復試
考生須提前認真閱讀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以及《西南交通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網絡遠程復試考場規則》等相關招考信息,確保提交材料真實有效和復試過程誠信。所有考生均須簽訂《西南交通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
復試是國家研究生招生考試重要組成部分,屬于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復試內容屬于國家機密,禁止泄露或公布相關信息。復試過程中禁止錄音、錄像、截屏、錄屏和直播;復試全程只允許考生一人在面試房間,禁止他人進出。若有違反,視同作弊。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已將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為他人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的試題或答案、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等作弊以及幫助作弊行為納入刑法范疇,如果觸犯上述行為,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2.安裝調試設備
保證設備電量充足,網絡連接正常。考生端兩臺設備均開啟攝像頭。
【主機位】:考生本人正對設備攝像頭,保持坐姿端正,面部、上半身及雙手在畫面中清晰可見。不得遮擋面部、耳朵等部位,不得戴帽子、墨鏡、口罩、耳機、耳飾等。復試全程考生應保持注視攝像頭,視線不得離開,不得中途離場。關閉主設備與復試無關的應用程序。
【輔機位】:設備攝像頭從考生后方側向拍攝,要保證考生【主機位】屏幕清晰地被復試專家組看到。關閉移動設備通話、錄音、錄屏、直播、外放音樂、鬧鐘等可能影響面試的應用程序,并保持平臺軟件靜音。
3.審查核驗身份
復試前,考生在規定時間按照學院要求,登錄指定平臺候考會議室,完成隨機抽取復試次序與復試試題并有序候考。登錄指定復試平臺會議室,配合完成周圍環境檢查和隨身物品檢查等。正式開考前,面部正對【主機位】攝像頭,向考試工作人員展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初試準考證,我校將利用技術平臺實行“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并進行綜合比對,通過后進入正式面試環節。
4.突發情況處理
復試過程中,如遇網絡或信號等原因造成的通信效果不佳或中斷等故障時,考生須立即聯系學院復試小組工作人員,按照要求啟動應急預案相關措施。
西南交通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主要方式要求
關于擬錄取1. 各學院 2019 年擬錄取的碩士研究生總人數不能突破學校下達的本 單位招生總規模,其中擬錄取的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人數不能突破學校下 達的本單位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規模,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指標可調 整到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使用,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指標不得調整 到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使用;全日制招生指標與非全日制招生指標不得相 互調整使用。 對于符合國家分數線要求且復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人數大于或等于招生 章程公布的擬招生人數的學科專業不得調減招生計劃,對于符合國家分數線要求或復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人數小于招生章程公布的擬招生人數的學科 專業可適當調減招生計劃;各學院單獨考試、“援藏計劃”、“少數民族高層 次骨干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等專項計劃招生指標不能 挪用。
2. 推薦免試研究生、單獨考試及專項計劃擬錄取考生不能更改專業。
3. 對于“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按照教育部規定“漢 族在職考生錄取比例不得超過 10%”,若經相關學科專業復試后合格考生中 漢族在職考生的人數大于我校該招生計劃實際招生人數的 10%,則由我校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組織對所有復試合格漢族在職考生加試一門英語科目考 試,以加試科目考試成績由高到低擇優確定擬錄取人選。
4. 各學院不得將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列入擬錄取 名單;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者一律不予錄取,報考資格不 符合規定的(包括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填寫錯誤引起的)考生不予錄取。 所有考生均不能修改報考信息。擬錄取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在入學報到時須 取得本科畢業證,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5.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錄取。
6. 復試成績應由筆試、面試(口試)成績等組成,各項測試滿分為 100 分;復試成績滿分為 100 分,復試各項測試成績所占復試成績的比例由各 學院根據各學科專業特點確定;所有擬錄取考生的復試成績必須不低于 60 分,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低于 60 分)不予錄取。
7. 擬錄取總成績中復試成績所占權重一般在 30%-50%的范圍內,由 各學科專業根據本學科專業特點自行確定。擬錄取總成績(百分制)=初試 成績(換算成百分制)*初試成績權重+復試成績*復試成績權重。
8. 擬錄取名單以總成績按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分類排名,從高分 到低分進行擬錄取。優先擬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再擇優擬錄取調劑考生。 總成績相同時,按照復試成績高低錄取高分考生,若遇復試成績亦相同, 則錄取筆試高分考生。專項計劃考生不參與統考考生排序,在其專項計劃范圍內擇優擬錄取。
9.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的兩門主干課程不計入總成績,但各門加試成績 不合格者(低于 60 分)不予錄取。
10. 各招生學科專業要在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根 據本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 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11. 各學院確定擬錄取名單后,必須通過研究生招生系統提交擬錄取名 單,并按照附件八的格式在線打印擬錄取名單(同等學力考生加試信息按 照附件五的格式)連同附件的統計表一并報送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紙質稿 須經本單位分管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領導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交研究 生招生辦公室)。經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后在本單位網站上開辟專欄 進行公示擬錄取名單,公示內容須包括擬錄取考生姓名、考生編號、擬錄 取專業、初試成績、復試成績、擬錄取總成績等信息,并對專項計劃、享 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及調劑錄取的擬錄取考生進行說明。公示期不得少 于 5 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公示內容不得修改,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 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 5 個工作日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匯總各學院擬錄取數據后將按照教育部要求在學校 和教育部 “ 全 國 碩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信 息 公 開 平 臺 ”( 網 址 http://yz.chsi.com.cn/zsgs)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 10 個工作日。公示期 間公示內容不得修改,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 另行公示 10 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學校將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 生信息公開平臺”將擬錄取名單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進行政策審 核。公示結束后,學校按要求將錄取名單報“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 開平臺”。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學校上報平臺的信息為準。未 經學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12. 學院須及時將擬錄取結果通知考生。
13. 學院對擬錄取考生要及時確定其導師,且對于校外兼職導師,相應 學院必須配備一名校內導師作為合作導師。
14. 對于不符合有關招生政策規定擬錄取的考生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各 相關學院不得再進行補錄;對弄虛作假和考試作弊者,無論何時,一經核 查確定,一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 管理規定》等嚴肅處理。
15. 擬錄取考生的錄取類別分為定向和非定向兩類(單獨考試和少民骨 干計劃只能錄取為定向類別),錄取為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 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由研招辦統一印制)一 式四份,一份由考生本人留存、一份由定向單位留存、另外兩份交研究生 招生辦公室。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碩 士研究生。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 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16.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 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17. 擬錄取考生經公示無異議和教育部錄檢合格后才確定為正式錄取, 我校預計于 2019 年 6 月底向正式錄取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18.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 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 2 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錄取的應屆本 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在入學報到時須 取得本科畢業證,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西南交通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體檢主要方式要求
西南交通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體檢主要方式要求參加復試的所有考生須進行體檢。體檢須在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 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 工作意見》(教學[2003]3 號)和四川省招考委、省教育廳《關于轉發<教育 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 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號)執行,各招 生學科專業可結合本學科專業實際情況,提出體檢要求。
為方便考生,學校集中安排的 2019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體檢如下表(考生可選擇在我校 醫院或其他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
體檢程序: 第 一 步 : 參 加 復 試 的 考 生 在 我 校 研 究 生 招 生 信 息 網 (http://yz.swjtu.edu.cn)上下載《四川省研究生招生考生體格檢查表》(本 次體檢只須進行表格中所列的項目,表格中未列項目不做要求) 、填寫相關信息后用 A4 紙(單頁)打印一份并粘貼照片。
第二步:選擇在我校醫院進行體檢的考生在網上交納體檢費(交費辦 法及程序詳見“繳費說明”)。
第三步:考生持打印的網上交費憑據和《四川省研究生招生考生體格 檢查表》到我校醫院進行體檢。
第四步:體檢完成后考生到相應學院參加復試并將加蓋醫院體檢專用 章的《四川省研究生招生考生體格檢查表》交至學院。
西南交通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調劑主要方式要求
關于調劑復試1. 達到國家分數線的第一志愿考生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學科一般不接 收考生調劑復試;達到國家分數線的第一志愿考生人數或復試后合格考生 不足招生計劃的學科專業可接收少量考生調劑復試。詳細的調劑學科專業 信息及調劑要求由學院在復試及擬錄取工作實施細則中予以公布。調劑專 業、缺額等信息須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并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統一對外發布。
2. 除公共管理與政法學院、MBA 中心(經濟管理學院)和唐山研究生 院外,其余各招生單位非全日制招生均不接收調劑復試。
3. 對調劑考生的基本要求
(1) 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 初試成績必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 A 類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 基本要求,且達到我校各學院確定的調入學科專業的復試分數線要求。
(3) 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 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 則上應相同,考試科目為英語二的專業不能調劑至考試科目為英語一的專 業,考試科目為數學二的專業不能調劑至考試科目為數學一的專業,考試 科目為數學三的專業不能調劑至考試科目為數學一或數學二的專業;報考 專業學位類型的考生不能調劑到學術學位類型的學科專業(臨床醫學除 外)。
(5) 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指體育學及體育碩士,中醫學、中西醫結 合及中醫碩士,工學照顧專業及工程碩士照顧專業,下同)的考生若調劑 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 (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 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 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體育學與體育碩士,中醫學、中西醫結合 與中醫碩士,工學照顧專業與工程碩士照顧專業之間互調按照顧專業內部 第 11 頁 共 21 頁 調劑政策執行。
(6) 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會計、 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 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 7 個 專業。第一志愿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 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7) 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 外錄取;未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為該計 劃錄取。
(8) 參加單獨考試(含強軍計劃、援藏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
(9) 我校建筑與土木工程(專業代碼:085213)、電氣工程(專業代碼 085207)、機械工程(專業代碼:085201)可接收少量報考其他招生單位“退 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相同專業的考生調劑到我校該項計劃復試。調劑 考生初試成績要求為:在我校調入專業非專項計劃復試線基礎上總分降低 10 分、單科成績要求相同。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申請調劑 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我校各學院確定的相應學科專業的 調劑復試分數線要求,且該學科專業可接受考生調劑復試。符合條件的可 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且符合該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 若初試成績符合我校接受其他招生單位“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 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可申請調劑到“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 調劑考生須經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進 行資格審核通過后方可參加復試。該專項計劃調劑復試名額由學校根據調 劑申請情況統籌下達相關學院。
(10)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調劑到其他專業的 成績要求不低于教育部劃定的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初試成績基 本要求(即總分≥305 分,滿分為 100 分的單科≥43 分,滿分超過 100 分 第 12 頁 共 21 頁 的單科≥129 分)。 為確保生源質量,確保招生復試及擬錄取工作的平穩順利實施,各學 院可在上述調劑復試基本要求的基礎上,根據各學科專業的實際情況制定 相應的調劑復試要求并在網上公布,但務必要堅持以公平公正的方式選拔 高質量生源的工作原則。
4. 考生申請調劑前,應充分了解我校各學院的調劑要求和工作辦法, 以及相關專業不同學習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培養、獎助、就業等 政策區別。
5. 2019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調劑(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 生,也包括接收本校內部調劑考生)工作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 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該系統可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 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網址:http://yz.chsi.cn)登錄。未通過該 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調劑錄取工作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歸口管 理。
6. 調劑程序:
第一步: 相關學院或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網址:http://yz.chsi.cn) 后臺管理 系統公布接收調劑復試考生的學科專業和調劑復試缺額等信息,設置接收 考生調劑的學科專業及初試成績要求。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得低 于 12 個小時。
第二步: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含非第一志愿報考我校考生和第一志 愿報考我校校內調劑考生)登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 (http://yz.chsi.com.cn/yztj/ ,以下簡稱“調劑服務系統”)填寫調劑申請志愿。
第三步: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登錄西南交通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http://yz.swjtu.edu.cn)注冊并提交個人材料,包括個人成績單、學習研究 計劃、大學期間所獲的各種獎勵、參加的各類實踐項目等,并完成在線評 測。
第四步:相關學院及時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后臺管理系統對申 請調劑復試考生進行審核,遴選擬復試考生。對申請同一專業、初試科目 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學院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 名單;對申請同一專業但初試科目不同的調劑考生,綜合考慮學習工作經 歷、學業表現、獲獎情況、實踐活動等情況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
第五步: 經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對擬進入調劑復試的考生復核后,學院 在“調劑服務系統”向考生發出復試通知。
第六步: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調劑服務系統”接收復試通知,并 按相關學院的要求按時參加復試。
第七步:經相關學院復試并確定擬錄取調劑考生名單后(附件八的格 式)及時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第八步: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嚴格按照我校調劑要求對擬錄取的調劑考 生進行審核,并通過“調劑服務系統”向審核合格的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 對于審核不合格的擬錄取考生取消其資格,對應的招生計劃將不再用于所 在學院,同時酌情扣減該學院下一年的招生計劃。 第九步: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調劑服務系統”接受待錄取后則完 成調劑復試及錄取。 第十步:若“調劑服務系統”支持,學校通過系統向拒絕待錄取的考 生發放確認通知,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再次確認拒絕待錄取(若未在規定時 間內再次確認則視為自動確認)。
6. 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由招生學院自主設定,最長不超過 36 小時。 鎖定時間到達后,如招生學院未明確受理意見,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填 報其他志愿。
7. 我校開放、關閉調劑系統時間請關注學校研招網或各學院網頁通知。
8. 因學校招生計劃調整,相關學院可再次組織相關學科的調劑復試, 但需提前在網上公布調劑要求和調劑系統開放和關閉時間。
9. 工作要求
(1)改進調劑工作作風,不斷提升服務水平。相關學院要進一步強化 服務意識和責任意識,加強對工作人員的政策和業務培訓,切實改進工作 作風,提高服務質量和工作水平,不斷增加考生的滿意度和獲得感。
(2)嚴格執行招生政策,規范調劑工作程序。相關學院要以質量為核 心,嚴格按照國家考生調劑基本條件和要求以及自主確定公布的調劑要求 和辦法開展調劑工作。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工作程序、調劑復試辦法等 必須在各學院復試細則中予以體現。開放關閉調劑系統的時間必須提前公 布。 (3)提升調劑工作效率,強化調劑工作監管。充分利用“調劑服務系 統”及時發布調劑復試缺額信息、精準發布調劑要求、盡快反饋受理結果, 方便考生準確填報調劑志愿,避免盲目報考。暢通考生咨詢渠道,及時在 “調劑服務系統”中答復熱點共性問題,安排專人值守電話(聯系電話要 在復試細則中予以公布),及時解答考生咨詢,確保信息溝通準確、完整、 暢通。加強對調劑工作巡查與監督,對于調劑工作過程中發現的違規違紀 問題,堅決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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