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華中科技大學在職研究生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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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派 okaoyan.com】 為大家提供2021年華中科技大學在職研究生招生簡章相關資訊,以下是華中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目錄和招生簡章,在這里你可以了解華中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的專業和華中科技大學研究生報考要求。具體請下載附件,查看華中科技大學考研專業目錄。

點擊下載:2020年華中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華中科技大學2019研究生招生目錄

    1.機械專業(機械工程方向)

    華中科技大學機械科學與工程學院機械專業學位非全日制研究生(機械工程方向)培養具備機械設計、制造、自動化基礎知識與應用能力,能在工業生產第一線從事機械工程及自動化領域內的設計制造、應用研究等方面工作的高級技術機械工程及自動化人才。
    華中科技大學機械科學與工程學院機械工程一級學科順利通過教育部組織的第三輪學科評估,排名并列第一;機械工程一級學科在全國第四輪學科評估中獲評A+。
    一、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或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2、以同等學力報考我校碩士學位研究生,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
    在所報考專業(或相關專業)專升本,并已取得專升本主干課程合格成績5門以上(須由教務部門出具成績證明或出具自學考試成績通知單),或已獨立公開發表與擬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1篇以上。
    3、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二、專業方向:
    01機械工程
    三、考試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論、204英語二、302數學二、806機械設計基礎;
    四、復試筆試科目:政治思想和外語能力。
    五、學習方式
    兩年,學習有效時間最多不超過四年。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學習。
    六、學歷與學位
    在規定年限內,學完規定課程,成績合格,修滿規定學分,完成碩士論文并通過論文答辯,經批準,頒發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并授予碩士學位證書。

    2.高等學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

    華中科技大學高等學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招生簡章
    根據學位委員會有關文件精神,并結合我校情況,特制定華中科技大學高等學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管理辦法。
    一、開展高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工作的基本要求
    1、開展高等學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工作的學科、專業應有博士學位授予權,按現行學科專業目錄中已有的二級學科或不分設二級學科的一級學科招生。
    2、有關院(系、所)每年填報《高等學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招生計劃申報表》,由研究生院組織上報,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批準后方可正式開展當年高等學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招生工作。
    二、報考條件
    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畢業,從事教學工作滿2年的高等院校基礎課、公共課(含“兩課”、體育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專業課教師以及高職、高專、新升格院校教師。
    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其資格審查表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加蓋公章,并出具本人教師資格證書或從事2年教學工作的證明。
    除因其他學校沒有其報考的學科、專業或本地區無可選擇的學校等原因,考生一般不得報考本人所在學校。
    三、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為政治理論、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資格考試、專業基礎課、專業課,共計4門。
    四、培養辦法
    高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的培養方案按照同專業在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執行。
    五、學位論文
    學員提交的碩士學位論文,應是本人獨立完成的成果,對所研究的課題有新見解,表明作者具有從事科學研究、管理工作或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能力。
    學員同他人合作完成的論文、著作或發明、發現等,對其中確屬本人獨立完成的部分,可以由本人整理為學位論文,并附送該項工作主持人簽署的書面意見或共同發表論文、著作的其他作者的證明信,以及合作完成的論文、著作等。
    學位論文的撰寫按照《華中科技大學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撰寫規定》執行。
    六、學位論文答辯與學位授予
    1、申請答辯條件
    (1)被我校正式錄取為在職研究生并經研究生院學位辦資格審查合格;
    (2)從被正式錄取為在職研究生的時間算起,一般應在2年以上,5年以內;
    (3)按照培養方案修滿學分;
    (4)完成學位論文。
    2、申請答辯程序
    (1)學員向培養院(系、所)提出申請,由院(系、所)到研究生院領取有關表格。申請人應認真填寫各項申請材料。
    (2)學位論文應經院(系、所)組織3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評閱。導師本人不得作為論文評閱人。評閱人中必須有1位是我校和學員所在工作單位以外的專家。
    (3)在論文評閱通過并且各種材料齊備后,由申請人本人將答辯材料送研究生院學位辦審批,審批通過后方可安排答辯。
    (4)院(系、所)組織答辯委員會,答辯委員會成員一般為5人,應是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同行專家,其中至少有1位是我校和學員所在工作單位以外的專家。答辯委員可以是論文評閱人。導師本人不得作為答辯委員。每個答辯委員會應聘請秘書1人。
    3、申請答辯應送審的材料及要求見附件1。
    4、學位授予
    院(系、所)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應按碩士學位授予標準審核申請人的答辯材料,并以無記名方式投票表決,獲全體委員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者為通過,并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通過授予碩士學位。

    3.MBA工商管理碩士

    華中科技大學在職攻讀工商管理碩士MBA專業學位在職研究生以在職人員為對象,培養掌握市場經濟的一般規律,熟悉其運行規則,了解企業實情,具有國際視野、創新精神、領導能力以及良好職業道德的高素質職業經理人和社會需要的經濟管理人才。
    一、MBA報考條件
    1、研究生畢業后,具有兩年以上(含兩年)實際工作經驗者;
    2、大學本科畢業后,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實際工作經驗者;
    3、大學專科畢業后,具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實際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者。
    二、MBA考試科目
    ①199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②204英語二
    三、培養方式
    1、根據全國MBA教育指導委員會制定的培養方案,制定學員個人培養計劃。
    2、在職人員攻讀工商管理碩士(MBA)采取在職學習方式,實行彈性學制,根據學員修滿學分與學位論文完成情況決定學習年限,一般為兩年半到三年,最多不得超過五年。
    3、教學方式采用授課、討論、案例教學、自學、調查、撰寫論文(報告)及學位論文等相結合,實行導師指導制,學員在導師指導下開展科研活動及,加強實踐環節學習。
    四、MBA課程設置
    課程設置分為學位課、必修課、方向選修課等,總學分不少于45。其中學位課為6門,學分數為18;必修課為8門,學分數為18。選修課不少于10學分。學員必須通過學校組織的規定課程的考試,成績合格方能取得該門課程的學分。
    五、學位論文
    1、論文選題
    MBA學位論文選題要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緊密聯系我國改革和建設的需要,結合學員所在單位或行業的實際。研究內容應為學員所熟悉的領域和專業。
    2、開題
    學員在導師指導下進一步明確研究方向,并撰寫開題報告,內容包括:(1)題目;(2)選題背景;(3)研究內容及與選題有關的研究現狀;(4)重點解決的問題、難點問題;(5)擬采取的措施;(6)計劃進度。
    3、論文形式
    MBA學位論文屬于務實型論文,其類型包括專題研究、調研報告、企業診斷、案例分析等。
    4、論文撰寫
    參照《華中科技大學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撰寫規定》執行。

    4.公共管理碩士MPA

    華中科技大學在職攻讀公共管理碩士MPA在職研究生專業學位培養目標主要是為政府部門和非政府公共機構培養德才兼備的高次、復合型、應用型公共管理專門人才,著力提高公共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和管理水平。
    一、MPA報考條件
    1、研究生畢業后,具有兩年以上(含兩年)實際工作經驗者;
    2、大學本科畢業后,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實際工作經驗者;
    3、大學專科畢業后,具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實際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者。
    二、MPA考試科目
    ①199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②204英語二
    三、培養方式
    1、根據全國MPA教育指導委員會制定的培養方案,制定學員個人培養計劃。
    2、MPA采取非全日制在職培養方式和以學分為基礎的彈性學制,學制為2~4年。
    3、MPA培養實行雙導師制。導師由本校具有招收研究生資格的教師擔任,同時從公共管理方面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中選任。
    四、課程設置
    1、核心課程:
    社會主義建設的理論與實踐、外語、公共管理學、公共政策分析、政治學、公共經濟學、定量分析技術、信息技術及應用。
    2、專業方向性課程
    3、選修課。
    4、社會實踐與研討:
    (1)學生在學習期間必須研究不少于100個案例;每門課程必須完成2次以上習題作業或1篇以上的論文(或調查報告),其成績計入相應課程總成績。
    (2)學生必須參加不少于6次專題研討。研討要結合公共管理理論與學科前沿,并聯系我國實際,交流學習心得。完成專題研討并提交報告記2學分。

    5.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

    華中科技大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根據學位委員會、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以下簡稱職成司)有關文件精神,并結合我校情況,特制定華中科技大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管理辦法。
    一、開展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工作的基本要求
    1、開展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的學科、專業應有碩士學位授予權,按現行學科專業目錄中已有的二級學科或不分設二級學科的一級學科招生。
    2、有關院(系、所)每年報送當年擬承辦的培養專業和招生計劃申請,經研究生院匯總后報教育部職成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工作專家指導小組秘書處。經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和教育部職成司批準后,方可正式開展當年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招生工作。
    二、報考條件
    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畢業,在中等職業學校(含普通中專、職業高中、成人中專和技工學校)從事2年以上教學工作,教學水平較高,并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的在職教師;或者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畢業,在省、地、市級職教教研室(研究所)從事3年以上教研工作的研究人員。
    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其資格審查表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加蓋公章,并出具本人教師資格證書,或從事2年以上教學工作或3年以上研究工作的證明。
    三、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為政治理論、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資格考試、專業基礎課、專業課,共計4門。
    四、培養辦法
    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的培養方案按照同專業在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執行。公共課教學按照《華中科技大學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公共課教學管理辦法》(校研[2005]17號文件)執行,選修課應盡可能滿足學員學習需要。
    五、學位論文
    學員提交的碩士學位論文,應是本人獨立完成的成果,對所研究的課題有新見解,表明作者具有從事科學研究、管理工作或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能力。
    學員同他人合作完成的論文、著作或發明、發現等,對其中確屬本人獨立完成的部分,可以由本人整理為學位論文,并附送該項工作主持人簽署的書面意見或共同發表論文、著作的其他作者的證明信,以及合作完成的論文、著作等。
    學位論文的撰寫按照《華中科技大學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撰寫規定》執行。

    6.軟件工程

    華中科技大學軟件學院軟件工程在職研究生培養具有工程技術背景知識、國際視野和新的經營理念,掌握理論方法及綜合化、集成化管理技能,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一、在職研究生報考條件:
    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后滿2年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我校根據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二、招生領域:
    01軟件工程理論與方法
    02軟件質量工程與技術
    03現代數據工程
    04智能計算技術與應用
    05數字媒體技術
    06網絡與信息安全技術
    07嵌入式系統與應用
    08數字化技術與領域工程
    三、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統一招生考試;
    四、學習方式:按學習方式的不同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采取集中學習和業余學習相結合的方式。
    五、學制:3年。
    六、授予: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規定的最長學習年限內,修完培養方案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注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凡符合碩士學位授予條件,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討論通過,由學校頒發學位證書。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實行相同的考試招生政策和培養標準,其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7.臨床醫學

    華中科技大學在職攻讀臨床醫學在職研究生根據學位委員會關于《臨床醫學專業學位試行辦法》規定,結合我校具體情況,特制定華中科技大學在職攻讀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管理辦法。
    一、招生對象及培養目標
    臨床醫學碩士(M.M.)專業學位
    在職攻讀臨床醫學碩士(M.M.)專業學位以經過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在職臨床醫師為對象,培養具有良好的醫德醫風,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一定的臨床分析和思維能力,能獨立處理本學科(指二級學科,內科和外科分別不少于3個三級學科,以下同)領域內的常見病,能對下級醫師進行業務指導的臨床醫學人才。
    二、培養方式
    按衛生部頒發的《臨床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試行辦法》培養。
    第一階段(碩士):三年。在二級學科范圍內,輪轉參加本學科各主要科室和有關科室的臨床醫療工作,進行全面系統的臨床基礎訓練。
    第二階段(博士):兩年。進一步完成輪轉,逐步以三級學科為主進行專業訓練,深入學習和掌握本專業的臨床技能和理論知識。最后一年安排一定時間擔任總住院醫師或代理主治醫師工作。
    三、課程設置
    臨床醫學碩士(M.M.)專業學位
    學位課程包括:公共必修課、專業基礎課、專業課(含專業外語)、限定選修課(1-2門)。課程設置詳見培養方案。
    公共必修課、專業基礎課、限定選修課由研究生院統一組織授課并考試,上課采取分散與集中的方式進行。專業課與專業外語以自學與專題講座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參加研究生院組織的統一考試。
    四、學位論文要求
    1、臨床醫學碩士(M.M.)專業學位
    (1)學位論文類型為病例分析報告并結合文獻綜述;
    (2)學位論文必須緊密結合臨床實際,以總結臨床實踐經驗為主,要求具有科學性和一定的臨床參考價值或應用前景;
    (3)學位論文表明申請人已經掌握臨床科學研究的基本方法;
    (4)學位論文至少應有一名我校碩士生或博士生指導教師指導。
    五、學位申請資格
    1、臨床醫學碩士(M.M.)專業學位
    (1)申請人獲得醫學學士學位后,在本學科從事臨床醫療工作3年以上,完成住院醫師第一階段規范化培訓并通過考核。
    (2)申請人已通過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外語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和臨床醫學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
    申請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及申請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者如系外單位申請人,必須分別在我校相應學科的碩士生導師和博士生導師指導下從事半年及以上臨床工作,并由指導教師根據其實際臨床工作能力提出是否同意申請學位的意見。
    六、考核與學位論文答辯
    臨床醫學碩士(M.M)專業學位
    (1)學位課程考試
    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第一階段的專業基礎理論課程可視為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的專業及專業基礎課程,其他課程與全日制臨床醫學碩士生同等水平考試。
    (2)思想品德與素質考核、臨床能力考核與學位論文答辯
    七、學位授予
    各附屬醫院學位審議委員會按臨床醫學碩士、博士專業學位授予標準對通過學位課程考試、思想品德與素質考核、臨床能力考核和學位論文答辯者進行審議,并以無記名方式投票表決,獲全體委員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者為通過,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醫學學科評議組和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同意,授予臨床醫學碩士、博士專業學位。

    8.法律碩士

    華中科技大學在職法律碩士(JM)專業學位在職研究生根據學位委員會有關文件精神,并結合華中科技大學非全日制研究生實際情況,特制定華中科技大學在職攻讀法律碩士(JM)專業學位管理辦法。法律碩士(JM)專業學位的培養目標是為法律職業部門培養具有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德才兼備、高層次的復合型、實務型法律人才。
    一、法律碩士報考條件
    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后滿2年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我校根據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具體關注招生專業目錄中學院或專業是否接收同等學力考生)。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6、報考法律(非法學)[035101]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以下條件: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7、報考法律(法學)[035102]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以下條件: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二、法律碩士入學考試科目
    政治理論、英語、專業綜合考試(含刑法學、民法學、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共計3門。
    其中,政治理論考試及面試由我校單獨組織,其余2門為全國聯考。
    三、培養方式
    1、根據《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指導性培養方案》制定我校的在職攻讀法律碩士(JM)專業學位培養方案及學員個人培養計劃。
    2、在職攻讀法律碩士(JM)專業學位采取非全日制在職培養方式和以學分為基礎的彈性學制,學制為2-4年。
    四、在職研究生課程設置
    課程設置分為必修課、選修課與實踐環節等。
    五、學位論文與論文答辯
    1、學位論文
    (1)學位論文應當透過中國的法律現實,進而探討基本的法律問題。
    (2)學位論文可以是調查報告、案例評析或學理探討。
    (3)學位論文撰寫參照《華中科技大學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撰寫規定》執行。
    2、論文答辯
    凡必修課學分達28學分、社會實踐與研究環節學分達8學分,且總學分達到56學分、完成學位論文的法律碩士生,可申請學位論文答辯。
    (1)學位論文評閱要求:經3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評閱,導師本人不得作為論文評閱人,評閱人中必須有1位是我校和學員所在工作單位以外的專家。
    (2)論文答辯委員會組成:要求由不少于5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組成,其中至少有3人是研究生導師,1人是我校和申請人所在單位以外的專家。申請人的導師不能被聘為論文答辯委員會成員。答辯委員可以是論文評閱人。每個答辯委員會應聘請秘書1人。

    9.教育碩士

    華中科技大學在職攻讀教育碩士(Ed.M)專業學位根據學位委員會有關文件精神,并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華中科技大學在職攻讀教育碩士(Ed.M)專業學位管理辦法。
    教育碩士專業學位教育的培養目標旨在造就一批具有堅定的政治原則、良好的職業道德、深厚的文化底蘊、堅韌的開拓精神、新的研究型的基礎教育教師和管理干部。學位獲得者必須較好地掌握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堅持黨的基本路線;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德優良,學風嚴謹;忠誠黨的教育事業,熱愛教師工作,熱心教育改革,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與奉獻精神,立志為我國基礎教育現代化而奮斗;具有堅實的教育科學理論知識,系統掌握現代教學論與學科教學論或教育管理學的基本理論和方法;具有較高的教育和教學實踐水平,能夠運用所學理論從事教育實驗與改革、進行教育科學研究;能夠較熟練地運用現代教育技術,并能閱讀本專業的外文資料。教育碩士(Ed.M)專業學位獲得者通過努力應成為基礎教育戰線的骨干力量。
    一、在職教育碩士報考條件
    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要求提供進修本科課程2門以上專業課成績單)。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6、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7、報考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需要符合:
    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后,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二、在職研究生考試科目
    政治理論、外國語(英語)、教育學、心理學、專業基礎課,共計5門。
    三、培養方式與學習年限
    1、在職攻讀教育碩士(Ed.M)專業學位采取全脫產和半脫產學習方式、以學分為基礎的彈性學制,學制為2-4年。
    2、全脫產學習年限一般為2年;半脫產學習年限一般為3-4年,在校累積學習時間不少于1年。全脫產學員第一學年完成全部課程學習,第二學年開始進行論文寫作;半脫產學員第一學年至第二學年集中利用寒暑假時間進行系統課程學習,第三學年開始進行論文寫作。
    四、課程設置:課程設置分學位課、專業必修課、選修課三大類。
    五、教學方式:以課程學習為主,采用面授和基于計算機網絡的遠程教學相結合的方式,注重案例教學。

    10.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EMBA

    華中科技大學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EMBA專業學位是面向企業和政府經濟管理部門高級管理人員的碩士層次教育。EMBA教育的目標是培養具有良好的商業道德,具有較強開拓創新能力和領導能力,掌握系統的現代管理知識和國際經濟、技術發展的最新動態,具有國際經營戰略頭腦和總攬全局的決策能力,適應國際競爭需要的企業家和高級職業經理人。
    一、在職研究生報考條件
    1、研究生畢業后,具有兩年以上(含兩年)實際工作經驗者;
    2、大學本科畢業后,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實際工作經驗者;
    3、大學專科畢業后,具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實際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者。
    二、在職研究生入學考試
    1、筆試:筆試為綜合考試,內容包括基礎數學、邏輯推理、管理知識(包括案例歸納與分析)和英語測試4部分。
    2、面試:面試重點考核考生的領導素質與培養潛力。
    三、錄取
    錄取工作由學校自行組織,根據申請人的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在職研究生招生工作每年開展兩次。每次招生工作結束后,管理學院將錄取名冊報研究生院和全國工商管理碩士MBA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秘書處備案。
    四、培養方式
    根據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制定的參考性培養方案,制定學員個人培養計劃。EMBA教學采取不脫產方式進行,實行學分制。學習期限不少于1年半,最長不超過5年。在保證教學質量的前提下,針對高層管理人員在職學習的特點,提倡互動式教學和案例教學。
    五、課程設置與學分要求
    課程設置分為必修課、核心課、主要選修課和專題系列研討課等。課程學分不少于32個學分(不含學位論文),不少于16門課程。其中,必修課程與核心課程不少于10門,課內總學時不少于500學時。
    六、學位論文
    EMBA學位論文要求在詳細了解企業第一手資料的基礎上,靈活運用所學的經濟管理知識,有針對性地提出對企業發展有指導意義的實施計劃和舉措。
    七、學位論文答辯與學位授予
    1、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滿學分并完成學位論文者向管理學院提出答辯申請。
    2、申請答辯者領取有關表格后按要求辦理答辯手續。
    3、學位論文應經管理學院組織3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評閱。導師本人不得作為論文評閱人。評閱人中必須有1位是我校和學員所在工作單位以外的專家。
    4、在論文評閱通過后,由申請人本人攜帶申請答辯應送審的材料到研究生院學位辦公室辦理答辯審批手續,審批通過后方可安排答辯。
    5、管理學院組織答辯委員會,答辯委員會成員一般為5人,應是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同行專家,其中至少有1位是我校和學員所在工作單位以外的專家。答辯委員可以是論文評閱人。導師本人不得作為答辯委員。每個答辯委員會應聘請秘書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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