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發布時間:2025-03-12 編輯:考研派小莉
三亞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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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亞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正文

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是國家選拔高層次創新型專門人才的重要途徑,復試錄取是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做好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依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4〕4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5〕4號)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基本原則
(一)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作為復試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
(二)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創新型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綜合評價,確保生源質量。
(三)堅持公平公正。維護國家教育考試的政策透明、程序公正、評價客觀、結果公開,保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組織管理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負責制定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工作流程和應急預案;確定各專業招生計劃,審定擬錄取名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研究生處,負責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各學院開展復試錄取工作。
(二)學校成立研究生復試錄取監督檢查小組,對復試錄取工作進行監督。監督檢查小組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領導和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及相關人員組成,負責受理考生申訴和舉報,調查處理違規違紀行為,確保復試錄取工作公平、公正。
(三)各招生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學院各專業復試的組織、協調和管理工作,負責復試工作的具體實施。
1.制定復試工作實施細則。根據教育部、海南省及學校的有關規定,制定符合本學院專業特點的復試工作實施細則,研究并設計復試試題及面試考核內容,明確復試考核程序,并報研究生處審核備案。
2.成立復試專家小組。根據參加復試考生人數情況成立復試專家小組。復試專家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由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的研究生導師和行業導師共同組成,組長由院長擔任,復試工作小組配備2名工作人員做好記錄和技術保障工作。
3.命制復試試題。復試試題包括面試問題、筆試試卷及加試試卷等。復試試題的命制和管理工作參照初試自命題工作要求執行,并按要求做好復試試題的安全保密工作。原則上應命制多套題量相等、難易相當的試題,確保科學、規范。每一輪復試的筆試試題均為AB卷,隨機抽取一套為考試試卷,另一套為備用試卷,未使用的備用試卷不得作為下一輪復試的筆試試題。同一專業的各輪復試試題的重復率不得高于20%。
4.確定復試流程。按照學校復試工作要求,研究并確定復試各考核環節的具體時間、地點、工作流程及責任人。提前報備考生進校審批,安排復試場所和監考人員,明確復試考試科目及參考書目,做好考生的接待和引領等工作。各學院負責復試考試的考務、閱卷、登分等工作,復試結束后,上報復試成績及擬錄取名單至研究生處。復試流程需提前進行模擬演練。
5.確保復試公平公正。復試的筆試科目在標準化考場統一進行,面試場所全程錄音錄像,并在顯著位置放置“三亞學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現場”標識,確保復試各環節公平公正。復試過程中,工作人員詳實記錄復試情況,復試的影像錄音資料由學院刻錄光盤后連同復試記錄材料,報研究生處存檔留存,保存期限為3年。
6.做好考生服務工作。暢通考生咨詢、舉報、投訴渠道,安排專人接聽考生電話,積極回應考生關切。及時調查處置舉報問題,如有涉及違規違紀事件,第一時間上報研究生處。
三、復試
復試采取線下復試的方式,考生需到校參加復試各環節。復試過程按照“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復試小組成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原則開展。
(一)復試比例
復試原則上采取差額方式,一志愿復試差額比例為1:1.2。調劑復試差額比例為1:4。
(二)復試分數線
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是:普通類考生的初試成績應達到B類地區的國家線;“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的初試成績按照考生所報考專業的B類地區的國家線,總分下調20%,單科不設線,下調后的總分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則取整數。
(三)資格審查
學校在復試考試開始前對參加復試考生身份進行審查核驗,采取人證識別及報考庫、學籍學歷庫等數據比對等措施,對復試考生的身份進行審核。凡證件不齊、材料不全或不符合報考要求的,視為資格審查不通過,不予復試。考生到校復試時需攜帶以下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準考證(可在研招網下載)。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1)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供學生證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2)往屆畢業生提供畢業證和學位證,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3)持境外學歷、學位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4)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需提交有效學籍證明。
(5)同等學力考生需提供高職高專畢業證書或本科結業證書。
4.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需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非應屆畢業生或已參加工作的考生可聯系原就讀學校教務部門打印成績單或復印本人檔案內成績單并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需提交全部本科課程成績單;同等學力考生提供專科成績單。
5.《三亞學院研究生招生考試思想品德與政治考核表》原件。需考生所在單位簽署考核意見并蓋章。應屆本科生由所在學校的院系學工部門作鑒定并蓋章;已參加工作的考生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做鑒定并蓋章;沒有學習或工作單位的考生由檔案所在部門或所在街道辦(村委會)作鑒定并蓋章。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需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及復印件。無法提供原件的,可在本人檔案內復印,并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7.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須提供相關加分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對提供虛假材料或冒名頂替者,一經發現,取消其復試、錄取資格,并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復試時間
第一志愿考生復試工作在3月底前完成,具體復試時間以學校研究生處網站公布的時間為準。調劑志愿考生復試時間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開通且一志愿考生復試結束后根據實際需要分批次進行,4月底前結束。
(五)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基礎、綜合素質、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以及外語水平測試等。同一專業各復試小組的復試流程、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統一。
1.專業基礎
主要考查考生對本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專業基礎的考查根據各專業的特點,一般采取筆試、面試、實操等多種方式進行。
報考旅游管理碩士的考生,還須參加思想政治理論課程考試,考試方式為閉卷筆試,考試時間為1小時,滿分100分,成績按20%計入專業基礎部分。
2.綜合素質
主要考查考生本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情況,考查考生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綜合考核考生的職業素養、實踐創新能力和心理健康情況等。綜合素質的考查一般以面試的方式進行,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
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考核既包括考生所在學校或單位提供的有關情況,也包括面試過程中直接對考生的考核情況。一般隨機抽取題目,以面試的方式進行。
4.外語水平測試
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語聽說能力。一般隨機抽取題目,以面試的方式進行或以筆試的方式考查,每位考生的外語水平測試不少于5分鐘。
(六)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2門本專業本科階段主干課程且成績合格,考試方式為閉卷筆試,滿分100分,60分合格。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與初試和復試科目不同,難易程度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
以本科身份報考,雖取得本科畢業證但無學士學位證的考生以及跨專業考生的復試需從嚴掌握,是否需要加試由各學院根據人才培養的實際情況經學院學術委員會研究確定,并在各學院的復試工作細則中明確。
(七)體檢
復試考生體檢由學校統一組織,費用由學生自行承擔,體檢費用為100元/人。
四、調劑
學校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時,組織開展調劑工作。所有調劑考生(含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與普通計劃之間調劑的考生等)均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yztj)進行。
(一)調劑原則
1.調劑考生初試成績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B類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應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考生初試統考科目涵蓋調入專業所有統考科目的,視為相同)。
3.除翻譯專業外,我校其他專業僅接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申請調劑。
4.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旅游管理、圖書情報、工程管理、審計等7個專業學位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我校旅游管理專業時,需具有工作經驗,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或本科結業后,達到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旅游管理專業的全國B類地區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5.我校社會工作、電子信息、金融、國際商務、應用心理、國際中文教育、翻譯、音樂、設計9個專業的調劑專業范圍在調劑工作辦法中公布。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其初試成績須達到B類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報考條件,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二)調劑程序
1.考生查看三亞學院研究生處官網發布的調劑公告,提前了解擬調劑專業、余額、調劑要求、調劑系統開始及結束時間等信息。
2.“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中“調劑意向采集系統”將于3月28日開通,調劑意愿的考生可查詢、填報意向信息。“調劑服務系統”將于4月8日正式開通,考生登錄“調劑服務系統”,填寫我校調劑志愿。
3.各招生學院審核調劑志愿,按照學校公布的調劑考生遴選原則,擇優確定進入復試考生名單,經學校審核同意后向符合條件的考生發送復試通知。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確認是否參加復試,逾期未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4.確認參加復試的考生登陸研究生處網站查看復試通知,按時到校參加復試。調劑考生參加復試的要求與一志愿考生相同。
5.復試合格者,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擬錄取名單。學校通過調劑系統向擬錄取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考生應于規定時間內接受待錄取通知,否則取消擬錄取資格。
五、錄取
學校堅持“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我校錄取工作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一)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兩個部分組成,考生的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
總成績=初試成績×60%+復試成績×40%(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加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1.初試成績計算方式
根據考試科目數量、統考科目分值,初試成績按以下方式進行計算:
初試總分為500分的,初試成績=考生初試總分÷5
初試總分為300分的,初試成績=考生初試總分÷3
調劑考生初試成績計算方式根據調劑專業不同,在調劑辦法中公布。符合加分政策的,按教育部文件要求計入初試總分,考生須在復試前,提供相關加分證明材料。
2.復試成績計算方式
復試成績按照復試考試科目(含面試),折算成百分制計入總成績,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
復試內容的分值及評分標準由各學院結合學科專業特點自行確定,并在各學院的復試細則中公布。
(二)錄取原則
1.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綜合考查,全面衡量,擇優錄取。體檢不合格或復試成績不合格(復試成績低于60分)或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成績不合格或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錄取;已被其他招生單位擬錄取的考生,我校不再錄取。
2.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在被錄取前需與我校及所在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3.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4.被錄取的新生(錄取資格無效的除外),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的條件、期限等以學校發布的相關文件規定為準。經審批同意保留入學資格的新生納入我校錄取當年的招生計劃管理。
(三)擬錄取名單公示
1.各學院根據復試成績和總成績,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2.學校統一公示擬錄取考生名單,公示時間為7日,未經學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3.公示內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
六、信息公開
學校在研究生處官方網站公布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各學院復試錄取工作細則、復試名單、擬錄取名單等信息。
各學院在本學院網站公布本學院復試錄取工作細則、復試名單、復試成績、擬錄取名單等信息。
七、監督舉報和申訴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及海南省考試局有關規定,堅決杜絕違紀違規行為,確保復試工作公平、公正。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嚴肅處理。
所有參與招生工作人員要遵守工作紀律,嚴格保密,不得向外透露有關招生復試等工作情況,不得向任何人透露關于考生的任何信息。本年度有直系親屬或利害關系人報考我校碩士研究生的教師或工作人員應主動回避,不得參加與復試錄取相關的工作。
考生對招生復試錄取環節有異議的,可在結果公布的3個工作日內,向報考學院進行實名申訴,學院應第一時間受理并予以答復。學院答復后,仍有異議的,可向學校提起申訴,學校申訴電話:0898-88594379。
三亞學院研究生處
2025年3月7日
三亞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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