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音樂學院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

發布時間:2018-07-30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2018年天津音樂學院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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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天津音樂學院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 正文

2018年天津音樂學院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
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結合我院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我院2018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如下:

  一、組織領導

  1.學校成立以主管院長、紀委書記為組長的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紀檢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我院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的復試、錄取及紀檢監察工作。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紀檢工作領導小組對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保證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

  2.復試工作由學院領導、科研與研究生處相關工作人員,負責制定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復試評委包括碩士生指導教師和相關學術骨干等,負責具體考核工作。

  二、工作原則

  1.堅持“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

  2.復試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做到政策透明、規則公平、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

  3.堅持能力與知識考核并重,著力加強對考生創新能力和專業素養的考查;在德智體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礎上,注重對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的考核;既重視初試成績,也重視復試表現和潛在能力素質。

  4.堅持以人為本,提高服務意識,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三、錄取原則

  根據教育部、天津市招生考試院研究生招生的相關規定和《天津音樂學院碩士生導師招生數額規定》(津音政[2011]61號)等相關文件要求,我院2018年碩士研究生錄取工作依照以下基本原則:

  1.復試采取差額形式,進入復試的考生總數不低于錄取數的120%。

  2.學術型、專業型研究生各相關專業方向,按照音樂與舞蹈學、音樂、舞蹈、戲劇4個專業方向考生總成績(即初試總成績的70%+復試總成績的30%),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3.復試成績計算方式如下:

  學術型研究生(復試總成績300分):

  (1)和聲研究方向復試總成績=復調(100分)+面試(100分)+作品分析(85分)+外語聽力及口語(15分)

  (2)作品分析研究方向復試總成績=和聲(100分)+面試(100分)+作曲(85分)+外語聽力及口語(15分)

  (3)音樂翻譯研究方向復試總成績=論文寫作(100分)+面試(70分)+基礎樂理(100分)+外語聽力及口語(30分)

  (4)音樂心理學研究方向復試總成績=面試(100分*2)+作品分析(85分)+外語聽力及口語(15分)

  (5)藝術管理研究方向復試總成績=論文寫作(100分)+面試(100分)+藝術項目案例分析(85分)+外語聽力及口語(15分)

  (6)學術型研究生其他研究方向復試總成績=論文寫作(100分)+面試(100分)+作品分析(85分)+外語聽力及口語(15分)

  專業型研究生(復試總成績300分):

  (1)作曲研究方向復試總成績=配器(100分)+面試(85分)+作品分析(100分)+外語聽力及口語(15分)

  (2)視唱練耳研究方向復試總成績=和聲(100分)+面試(85分)+作品分析(100分)+外語聽力及口語(15分)

  (3)音樂教育各研究方向復試總成績=專業基本能力成績+綜合技能成績+作品分析和外語聽力及口語成績(專業基本能力和綜合技能成績占音樂教育各研究方向復試總成績的85%;作品分析占音樂教育各研究方向復試總成績的10%;外語聽力及口語成績占音樂教育各研究方向復試總成績分5%)

  (4)舞蹈編導研究方向復試成績=舞蹈音樂分析成績+面試成績+舞蹈作品分析和外語聽力及口語成績(舞蹈音樂分析成績占舞蹈編導研究方向復試總成績的42.5%;面試成績占舞蹈編導研究方向復試總成績的42.5%;舞蹈作品分析占舞蹈編導研究方向復試總成績的10%;外語聽力及口語成績占舞蹈編導研究方向復試總成績的5%)

  (5)專業學位其他研究方向復試總成績=專業主科考試及面試成績(占復試總成績的85%)+作品分析成績(占復試總成績的10%)+外語聽力及口語成績(占復試總成績的5%)

  4.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須提供本人的《入伍批準書》和退役部隊簽發的《退出現役證》),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

  5.復試考試中專業主科考試成績或面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音樂教育各研究方向專業基本能力成績或綜合技能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6.考生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以初試業務課一的成績作為錄取核定標準;如果出現考生總成績和初試業務課一成績均相同的考生,以復試專業主科考試及面試成績作為錄取核定標準。

  四、名額分配安排

  我院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名額為158人,其中學術型研究生70人,專業型研究生88人。根據國家規定,學術型研究生名額可以調劑給專業型研究生使用,專業型研究生名額不可以調劑給學術型研究生使用。

  我院每個專業方向的招生總數上限,為本專業方向的導師數×3。每位導師每年招收研究生不超過3名(含多專業方向)。根據測算,各專業錄取名額分配如下:

  學術型研究生:

  音樂與舞蹈學計劃錄取名額:39人

  專業型研究生:

  音樂領域計劃錄取名額:116人

  舞蹈領域計劃錄取名額:1人

  戲劇領域計劃錄取名額:2人

  ※上述39個學術型研究生名額如果出現錄取未滿的情況,經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空余名額仍可調劑給專業型研究生使用。

  五、復試內容

  參見《天津音樂學院2018年學術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天津音樂學院2018年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復試時間:2018年4月6日、7日,請考生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

  復試安排:請于2018年4月3日上網查詢《天津音樂學院2018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復試安排》。

  六、調劑

  教育部將于2018年3月23日至4月30日陸續開通各院校調劑窗口,有意向調劑的考生在此期間請密切關注研招網上的調劑信息。

  七、復試紀律及要求

  1.復試評委和工作人員由能夠正確執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本年度有直系親屬及利害關系人報考本校研究生的教師回避復試錄取的相關工作。

  2.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提高自我約束力,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風,營造我校公平、公正、公開的招生環境,對違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響的招生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3.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范圍廣,政策性強,要嚴格執行國家與學院制定的相關政策,不得超越權限自定招生錄取辦法。

  八、公示

  擬錄取名單要在校園網和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擬錄取名單應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將擬錄取名單報市高招辦進行政策審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備案信息為準。未經我校網站公示及“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備案的考生不得錄取。

  九、申訴渠道

  公示網站地址:www.tjcm.edu.cn

  舉報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舉報電話號碼:022-24160052

  受理舉報部門:天津音樂學院紀委監察室

  通訊地址:天津市河東區十四經路八緯路交口郵編:300171
天津音樂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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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http://www.btfokj.cn/tjcm/kaoyanfushi_1063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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